海關充公數十支仿真槍 郵購男子被罰款

【本報訊】1名經營野戰用品店商人,未經申報從東南亞國家郵購30支仿真槍,進口時被海關截獲,經進一步調查,發現他還持有54支仿真槍,每支估值數千元。

海關知識產權廳長鄭健聰表示,本澳法例規定,槍械動力超過2焦耳,即視為武器,而案中搜獲的仿真槍,經治安警檢驗,焦耳量相當接近超標值,製作用料和外型與真槍相同,若經改裝,可成為武器。鄭健聰表示,仿真槍是受管制物品,進口需向海關申報。

海關經過7個月調查,已完成相關法律程序,案中男子因觸犯對外貿易法,被科處罰款,部分未能出示進口准照仿真槍已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