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法案遲訂礙文遺法審議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稱,本屆立法會任期僅餘不足10個月細則性審議《文化遺產保護法》法案,時間緊迫。由於法案涉及多項法規,尤其是城規法案仍未制訂,內容未知,因此假設在“城規法”配合“文遺法”下審議文遺法案。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內部首次會議,細則性審議《文化遺產保護法》法案。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是次會議聽取委員會法律顧問的技術分析,並初步安排未來的審議工作。他重申,今屆立法會任期僅餘不足10個月時間,文遺法案涉及多項法規,時間相當緊迫,委員會只能保證在任期結束前力爭完成法案審議,送交全體會議討論、表決。

鄭志強說,文遺法案與城規法、土地法及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有很多聯繫,尤其是城規法,現時立法會並未收到草案,對審議文遺法案造成不便。經過討論,委員會達成共識,在假設城規法配合文遺法的大前提下細則性審議法案。他希望政府在審議期間提交城規法文本配合立法會討論。

文遺法影響大,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現時法案文本較諮詢文本已有較大變動,委員會決定在接下來的施政辯論期間,進行公開諮詢,呼籲市民在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意見。委員會會重新整理、分析政府諮詢法案期間收集到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