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三大:政治體制改革的關鍵點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治走的是“先易後難、先外圍後中心、先微觀後宏觀的不斷取得突破性進展的不可逆”的改革路徑、同樣是“摸著石頭過問”的改革摸索中,人們也達成廠政治改革的共識:克政分開.政資分開;政府廉潔高效;完善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權力得到有效約束和監督;還權於民,實現入的自由和全面發展;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漸進式政治改革

“先經濟改革,後政治改革”,這正是鄧;小平的明智之處。以政治制度解決經濟問題,並非第一選擇,是迫不得已而為之的。

中共十六大之前的政治改革定位為“脫計”,即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進行政治改革,使得政府逐漸跳出計劃經濟體制框架的束縛。

1978年10月,在中國工會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鄧小平指出,“這場革命既要大幅度地改變目前落後的生產力,就必然要多方面地改變生產關系,改變上層建築,改變工農業企業的管理方式和國家對工農業企業的管理方式,使之適應現代化大經濟的需要。”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原有政治體制的不適應性愈加明顯。從1986年開始,將“政治體制改革提到日程上來”成為中央領導層多次強調的話題。在鄧小平的提議下,中共中央建立了政治體制改革研討小組,形成了政治體制改革總體設想。

中共十三大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關鍵節點。中共十三大明確指出政治體制改革必須遵循的原則,確定了政治體制改革的長遠目標。由於涉及範圍廣、涉及的問題更為複雜。因而在改革的過程中也遭遇到更多的挑戰與困難。

當時,中央決策層不斷調整政治體制改革戰略,力求定位更為高遠,更富全局性,既強調改革,還注意處理改革與發展,穩定之間的關系,

從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開始,強調既要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又要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冶建設;未來改革方案不但要使得政冶體制更有利幹市場經濟的完善與發展,也要促使政治體制本身趨向良性發展。中共十四大提出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十五大則進一步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冶發展道路”範疇,提出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是發展民主、加強法制、實行政企分開、精簡機構、完善民主監督制度。維護安定團結,同時也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

經過十幾年的深入改革,政治體制改革取得一定進展: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進一步改變,黨代政、竟政不分的現象逐漸得到改善;國家基本政治制度也更為完善,如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進一步發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進一步鞏固;以國家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框架初步形成,為實現依法治國提供了法律依據;政府職能逐步改變,國家公務員制度開始實施,幹部制度改革在民主推薦、公開考試等方面也有所突破。

在以江澤民為核心的中共中央領導集體進行政治改革的基礎上,其繼任者--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繼續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十七大對政治體制改革意義的闡述;已經從側重配合經濟體制改革的角度,轉變為“更好保障人民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必須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不斷深化,與人民政治參與積極性不斷提高相適應”。十七大特別強調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為“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以保証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人民積極性為目標,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這顯示出決策者的戰略眼光,也體現了政冶改革的終極意義。

十七大召開後,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繼續推進:形成了《關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草案)》兩大政治改革文件,宏觀調控部門職能,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並探索大部門體制;頒布《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等,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

舊疾未除,新患又生

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任重道遠,從來就沒有藥至病除的靈丹妙藥。而且,隨著經濟變革的不斷深入,以及貧富分化增大等問題的出現,導致政治改革舊疾未除,新患又生。

政治體制改革“知難行更難”,與政治本身的敏感性密不可分。在中國,政治向來是敏感詞匯,人們對政治的敏感一度到了風聲鶴唳的地步。對於政治體制改革,有些人難免顧慮重重,認為一旦對政治體制“動刀”,會影響社會穩定,導致社會動蕩。

與經濟體制變革相比,更為錯綜複雜的政治體制變革很難找到可借鑒的道路。而且,面對中國政治體制本身存在的矛盾--黨政骨幹系統過於發達,而荊電社會軟組織偏弱,如何安排改革過程中被調整了職位的官員,也成為難題。

政治體制改革中,晨容易引起民怨的是對權力的有效監督與制衡體系不足,官場腐敗增多,隨著民憤越來越大?腐畋很有可能會瓦解公;眾對改革的信心,削弱人們對改革的支持。

不過,也不可否認,腐敗並非中國獨有的現象。學者張維為指出,“從橫向比較來看,無論從研究腐敗問題最權威的國際組織‘透明國際’的歷年報告來看,還是從我自己的實地觀察來看,與中國可比較的(如人口在5000萬以上的)發展中國家和過渡經濟國家腐敗程度都高於中國,盡管這些國家都採用了西方政治制度,如菲律賓、泰國、孟加拉、印度、巴基斯坦、巴西、埃及、印度尼西亞、俄羅斯等,更不要說腐敗到骨子裏的很多非洲所謂的民主國家了。”

中國政治體制改革開始提出的初衷是配合經濟體制改革。鄧小平在20世紀80年代指出,“政治體制改革同經濟體制改革應該相互依賴,相互配合。只搞經濟體制改革,不搞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也搞不通,因為首先遇到人的障礙。””我們所有的改革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是取決於政治體制的改革。”然而,計劃體制賦予政府的無限權力的慣性影響依然存在,權力還在對中國的微觀經濟活動進行著廣泛而深入的千預,權力依然有著掌控“資本繁殖”的控制力。

2007年,吳敬璉在《呼喚法冶的市場經濟》一書的序中寫道:“中國的改革並不是一路凱歌,經濟改革所採取的從非國有部門人手、由易而難的策略,--方面減少了改革的阻力,增加了改革的助力,另--方面又使以雙軌制均特徵的尋租環境得以廣泛存在,以權謀私的腐敗行為時有發生。改革的兩種前途嚴峻地擺在我們的面前:-條是政治文明下法治的市場經濟道路,一條是權貴資本主主義道路,在這兩條道路的交戰中,後者的來勢咄咄逼人: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這種潮流對於我們民族前途和未來的威脅。克服這種危險的唯一途徑,在於朝野上下共同努力,切實推進改革,建設公正法治的市場經濟。”

如果中國的政治體制不能繼續深化,制度性利益輸送仍會源源不斷,來自市場的溢價很容易轉化為權力溢價。

(羅曉、于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