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處理分好蛋糕與做大做好蛋糕的辯證關係 正確處理分好蛋糕與做大做好蛋糕的辯證關係

特首崔世安繼前日向立法會作二零一三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及就明年度「施政報告」回答記者的提問之後,昨日又列席立法會,就明年度施政報告回答議員們的提問。而從議員們所提出的二十六個問題看,除了是繼續就民生問題尤其是近期較為關注的「澳人澳地」、「重開公屋」、通貨膨脹、社會保障、長效機制、教育、托兒服務等民生事務提出問題之外(西灣湖夜市倒是不見有人提問,可能是因為政府相關部門已經提前舉行記者會將之「引爆」之故,這可說是一門「施政藝術」),不少議員特別關心澳門特區的可持續發展,及其環境條件問題,以及屬於上層建築領域的問題。可以說,議員們不但關心如何「分好蛋糕」的問題,而且更關心如何「做大做好蛋糕」的特區,並對「分好蛋糕」及「做大做好蛋糕」的環境條件--公共行政建設及廉政建設等,也十分關注。此證明,議員們並沒有把自己擺在回歸前的「市政議會議員」,或回歸後的區域「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的民生位階,而是更為關心關係到澳門特區可持續發展及政治體制發展的問題。這是進步的表現,值得肯定。

實際上,「分好蛋糕」與「做大做好蛋糕」是辯證統一的關係。快速發展社會生產力,就是致力於儘快把「蛋糕」做大做好;讓廣大市民共用發展成果,消除兩極分化,逐步實現共同富裕,就是要在做大做好「蛋糕」的同時分好「蛋糕」,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這是相輔相成的,也是一環緊扣一環的,缺一不可。前一段時間的民怨積集,就是市民們對「分好蛋糕」的心聲在呼喚。而特區政府強調和重視分配公平、縮小收入差距,特別是把民生問題提到一個新的高度,特首崔世安更是形容自己是「弱勢特首」,特別關顧弱勢群體,就是為了「分好蛋糕」。但這絲毫不意味著只重「分好蛋糕」而輕「做大做好蛋糕」。實際上,政治經濟學的理論告訴我們,在社會經濟發展的生產、分配、交換、消費諸環節中,生產起決定作用。就生產和分配的關係來說,生產什麼才能分配什麼,生產多少才能分配多少。而且,生產方式決定分配方式,決定按照什麼方式、什麼原則去分「蛋糕」。這就是說,首先要「做蛋糕」,才談得上「分蛋糕」;「蛋糕」做得越大,人們分得的「蛋糕」才能越大。當然,分配對生產也有反作用,在一定意義上更是具有決定作用。「蛋糕」分得公平合理,可以調動勞動者和要素所有者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促進經濟發展,把「蛋糕」做得更大更好。

而「分好蛋糕」、「做大做好蛋糕」與其環境條件之間的關係,則可用政治經濟學上的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關係的理論來闡釋之。所謂「經濟基礎」,是指由社會一定發展階段的生產力所決定的生產關係的總和,是構成一定社會的基礎;「上層建築」則是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意識形態以及與其相適應的制度、組織和設施,在階級社會主要指政治法律制度和設施。「經濟基礎」是﹀上層建築」賴以存在的根源,是第一性的;「上層建築」是「經濟基礎」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表現,是第二性的、派生的。「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反作用於「經濟基礎」。

而「做大做好蛋糕」,可分兩個方面來說。在「做大」方面,倘是以「經濟總量」或「人均GDP」來作量化標準,澳門特區已經做到了。而且無論是每年的經濟增長率,還是人均產值,都遠高於「亞洲四小龍」,甚至是傲視全球。正因為特區政府是擁有此雄厚的財政實力,才能夠有能力「分好蛋糕」,持續「派糖」,羨煞香港特區的政界及居民和媒體。實際上,昨日香港許多平面媒體的頭版或評論,都以澳門與香港來作比較,甚至是聲稱要「移民澳門」,並強烈批評「反對派」對僅是二千多元的「長者生活津貼計畫」養老金都要「拉布」阻撓。相比之下,澳門的「反對派」還是較為明理的。

澳門特區現在需要解決或處理的,是如何「做好蛋糕」的問題。這是老生常談了。那就是澳門特區目前的財富及政府財政收入,主要是由博彩業創造的。全澳的資本及勞動力,大部份投放在博彩業;政府財政收入有百分之七十五亦即是四分之三是從博彩業得來。這是必須注意的問題,尤其是外部經濟環境轉變,必須居安思危。

由此,國家「十二五」規劃要求澳門特區建設成為「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及「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平臺」,並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就是針對可持續發展亦即「做好蛋糕」的問題。現在,全澳門人從政府官員到企業家再到廣大民眾,對此已沒有任何異議。現在需要解決的,是如何正確理解,及如何口「是」心也「是」地忠實執行。具體來說,就是如何根據澳門的實際情況,予以落實,既堅持原則又靈活運用。

特首崔世安在二零一三年度「施政報告」中,將如何「分好蛋糕」擺在第一位階,並將如何「做大做好蛋糕」擺在第二位階,而為上述的分配及做「蛋糕」創造良好環境條件,則擺在第三位階。這符合澳門的情況情況。應當說,如何「分好蛋糕」方面,是做得較好的,因而才有鄰埠的羨艷,而澳門立法會議員昨日的質詢也少了些「火氣」。而在如何「做大蛋糕」的問題上,由於有博彩業的支撐,也應不存在問題。闗鍵是如何「做好蛋糕」。

對此,「施政報告」以「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為題,在「落實發展藍圖,強化綜合實力」、「區域優勢互補,促進共同發展」、「優化城市環境,齊享優質生活」等三方面進行闡述。但似乎深處稍嫌不足,還須日後繼續開拓。其實,澳門特區現在問題最嚴重的,是上層建築尤其是法律體系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問題。其中,既有法律系統滯後,也有公共行政體制不適。倘是未能及時解決,現行的上層建築也就越來越顯得不能適應經濟基礎繼續發展的需要,弄得不好就將會成為經濟繼續發展的攔路石。因此,是時候進行公共行政及法律體系改革的了。當然,由於區情不同,不可能照抄照搬西方「三權分立」的做法,而是必須以《澳門基本法》所訂定的行政主導方向,按步就班,循序漸進地展開。否則,欲速而不達。

對此,「施政報告」都有涉及,並透露了若干整改方向內容,包括其中的「對民政總署的職能以及與其他部門之間關係的研究」,尤為引人注意。實際上,現在民政總署的問題,已不單是其職能與其他政府部門如文化局、體署發展局、社工局等嚴重重疊的問題,而是其存在的法理依據。因為《澳門基本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市政機構是非政權組織,但現在卻是公共行政實體。另外,《澳門基本法》「附件一」關於構成特首選委會的第四部份即「政界人士」,是有「市政機構成員的代表」的,但回歸十二年來尤其是今年初的政制發展中,都未有將之落實。

或許,澳門回歸前的八十年代初所成立的「市政委員會」模式,較為接近「非政權機構」。一方面,其領導機構是由市政委員組成,而其成員是由前澳督委任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另一方面,「市政委員會」不是政府的諮詢機構,也不擁有其他政治權力,雖依法享有行政和財政的自主權,但其職能僅限於管理法律規定的有限的市政職務。這就為市政機構符合基本法的規定,提供一定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