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寶蓮聲明兩面開弓也使炸彈變濕水炮仗 歐寶蓮聲明兩面開弓也使炸彈變濕水炮仗

本來,「十幅墓地事件」是屬於行政法務範疇中的民政領域中的弊案,因而在立法會辯論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時,也就成為部份議員開足火力猛轟與「十幅墓地事件」扯上一定關係的陳麗敏司長。而就在此時,卻因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了因投訴「十幅墓地」而引爆此「事件」的歐寶蓮女士,其所任的跨境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行政管委會主席職務終止的相關公文,而歐寶蓮女士本人也致電「澳門廣場」節目,大爆其另一職務——貿易促進局法律顧問也不獲續約,而造成她本人在三個月內被連炒兩次「魷魚」的遭遇,因而大有「炮火」將會引向這兩個單位的直接上司--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的身上之虞。

因而人們以為,在立法會對特區政府各政務範疇的「施政方針」進行辯論,昨日進入經濟財政範疇之時,必會有部份議員調轉「炮口」,以不弱於此前的「火力」,猛轟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但由於歐寶蓮女士的「爆料」在前,這就讓譚伯源司長能有足夠的時間,提前構築「擋火牆」,說明歐寶蓮女士的離職與「十幅墓地事件」無關,更並非是對她的「秋後算帳」。再加上歐寶連昨日主動發函給各新聞媒體單位,聲明自己的職位是受到《勞動關係法》保障及約束的個人勞動合約(即並非是受到澳門特區公共行政人員法律制度保障及約束的政府公職人員),因而相信今日立法會在繼續進行經濟財政範疇「施政方針」的辯論時,即使是有議員再提此事件,炮火也已減弱,甚至是因缺乏正當性而難以「發炮」,使得本來可以成為某些議員的「大砲」的「秋後算帳事件」,變成了「濕水砲仗」,譚伯源司長可避過此一「劫」。

其實,由於廉政公署已經就「十幅墓地事件」發表了調查結果,檢察長何超明也已對「十幅墓地事件」的偵查進度進行了公開透露,故人們都已瞭解,有關「十幅墓地事件」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其中前一個階段,是「十幅墓地事件」的本身,及其是否有違法的問題。由於已經超逾法律追訴期,因而即使是有行政瑕疵甚至是刑事責任,也已不可追究;各位當事人可算是「平安著陸」,但仍應受到道德譴責。至於後一階段,就是當歐寶蓮女士向廉署、檢察院投訴後,相關權責單位進行調查期間,發生了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的事件。檢察院經過偵查,認定已經涉嫌觸犯刑法,因而提出起訴,並已在預審法院審理之中。按照相關司法程序,在法院尚未正式審理之前,應當遵守司法保密原則。某些議員籍著辯論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之機,就此向陳麗敏司長「發炮」,倘是追問相關案情,應是屬於違背司法程序的。因而陳麗敏司長重申的「十幅墓地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她「不評論亦不幹預」,是唯一可以抵擋「炮火」的「擋火牆」。

但「丁丁碰到定定」,就在立法會辯論「施政方針」前夕,爆出了歐寶蓮女士「三個月內被炒兩次事件」,這並非是屬於已進入司法程序的「十幅墓地事件」的本身,而是被議員咬定為由「十幅墓地事件」衍生出來的「秋後算帳事件」的公共行政範疇的失當行為,因而原本以為受「司法程序」所限不能「發炮」深感遺憾,卻又有了「發炮」的理由和機會。

因此,就有了「過招」的精彩演出。而由於歐寶蓮女士所任職的兩個單位是由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管轄,因而眼看譚司長就將陷入「猛烈炮火」之中。幸好,譚伯源司長的政治敏感度甚高,當日就籍著接受記者詢問而作出了反應,緊接著又發出了「新聞稿」予以澄清,等於是提前澆濕了這顆「炮彈」,使其失去「火力」。因而在輪到他自己前赴立法會引介經濟財政範疇的「施政方針」時,在與議員們辯論的過程中,未能演變為「炮火四射」、「炮聲隆隆」。

由此可見,在澳門社會已經政治化之下,任何公眾人物尤其是政府官員,是否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及是否掌握預防及應對政治危機的管理藝術,就十分重要。

實際上,譚伯源司長的回應——跨境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當時需要具備法律專業背景的管理層領導,因而由歐寶蓮女士兼任跨境工業區發展公司的工作,主要是希望能運用她的法律知識管理好租戶合約問題;而現在因應跨工區澳門園區的發展方向,為服務等行業進行升級轉型,該公司需要具備經濟管理經驗的領導人選,因此政府決定委任前經濟局副局長羅銳榮擔任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透過他在經濟發展及政策方面的經驗,讓珠澳在合作發展方面發揮更大作用。而至於歐寶蓮女士明年不獲續約貿易投資促進局顧問職務一事,譚伯源則強調這純粹是工作上的正常安排,因為歐寶蓮女士是由貿促局以合約形式聘用,當時她已是退休公務員,及後以兼任形式加入園區發展有限公司。由於是退休公務員的關係,根本不存在職位變動的問題。

而貿促局主席張祖榮也及時地澄清,歐寶蓮女士於二零零零年與貿促局簽訂合約成為該局的法律顧問,同時兼任跨境工業園區職務。該合約至明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根據合約規定,倘要解約需提前最少九十日通知,現時解除合約是由行政委員會決定。而貿促局現時已經有了法律顧問,因而暫時並無安排歐寶蓮女士的工作。

譚伯源司長及張祖榮主席的解釋理由是充分的,因而也就避免了「引火燒身」。實際上,就連曾在「十幅墓地事件」中表現最為英勇的的區錦新議員,也認為歐寶蓮女士已經在跨境園區任職很久,因而被免職可以理解。而歐寶蓮女士作為貿促局的法律顧問,可能是她在兼任跨工區職務之後,無暇顧及貿促局的業務,貿促局只得另聘法律顧問應對日常業務,而歐寶蓮女士在被免去跨工區職務後又返回貿促局,但因她曾經留下的「窿」已被別的「蘿蔔」填補,就無法再予以安排,甚至不予續約了。

因此,所謂「秋後算帳」之說,並不能成立。實際上,就連歐寶蓮女士本人昨日的聲明,也間接地不承認此說。更妙的是,她的聲明固然是打在了陳麗敏司長的身上,諷刺陳司長「主管法務範疇卻不懂法律」,但卻也為譚伯源司長解了套。因為她本人是以個人勞動合約提供服務,譚伯源司長有權按照《勞動關係法》的規定,作出「無理解僱」,亦即並非是「秋後算帳」。但必須根據法律規定予以補償,等於是向「財爺」追討。這是「勞資糾紛」,不涉任何政治,只要「財爺」按照《勞動關係法》的規定予以補償,這顆「秋後算帳」的「炮彈」也就成了「啞彈」。

但歐寶蓮女士土的這個聲明,卻又「傷害」了認定她遭受「秋後算帳」,而為她「抱打不平」的幾位議員,刮了他們的一巴掌:他們把單純的「勞資糾紛」提升到「秋後算帳」政治事件的高度,等於是把歐寶蓮大律師也拉下水,讓她也來趟他們的政治渾水。

當然,歐寶蓮女士的聲明也並非完全準確。因為即使是違反《勞動關係法》的單純勞資糾紛,也是可以透過司法程序提起訴訟的,尤其是倘「財爺」沒有依法「補水」。因而陳麗敏司長所說的「可以到法院上訴」,歐寶蓮女士不應對此「感到詫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