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協助工作坊

【本報訊】為提高法律專業人士對刑事司法協助的法律文書發展趨勢的認識,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將於12月3日至7日(星期一至五)下午5時至7時,假座南灣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18樓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演講廳,舉辦“刑事司法協助”工作坊。

是次工作坊屬第二期歐盟與澳門在法律範疇合作項目之一。主講嘉賓為葡萄牙共和國總檢察長辦公室文獻及比較法辦事處主任、葡萄牙國際刑事司法協助處協調員、葡萄牙共和國檢察官Joana Antnia Ribeiro Gomes Ferreira女士。

工作坊將以葡語進行,輔以廣東話同聲傳譯。為期五天到12月7日的工作坊將探討的如下議題:

一、刑事司法協助:

1. 淵源及一般原則;2.聯合國、歐盟及葡語系國家共同體的規範性文件的原則及其等級;雙邊文書;3.國家對特定立法文書的選擇。

二、國際上人員的引渡及移交:

1. 淵源及一般原則;2.包括國際刑事訴訟移交方式在內的各類主要規範性文書;3.澳門及葡萄牙的一般制度;葡萄牙的案例:一個國家,多種制度;4. 案例討論。

三、其他的刑事司法協助方式:

1. 轉移被判刑人;2.刑事訴訟程序的移轉;3.外國刑事判決的執行;4. 實際應用。

四、刑事司法互助:1.淵源及一般原則;2.一般原則;主要的合作方式;3.新技術的運用;4.網路犯罪。司法協助、警務合作及取得證據;5.案例討論。

五、警務合作及刑事司法協助的國際條約、協議及其他文書的磋商及撰寫:

1. 立法評估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檢查清單;2. 國際上就針對罪案多發的情況所訂定的刑事政策及內部安全優先的定 義;3. 原有法律框架及其退路;4.具說明性質的報告;5.規範性文件的撰寫:一般概念及標準用語。

包括是次工作坊在內的第二期歐盟與澳門在法律範疇的合作項目,以“鞏固澳門的法律制度”為目標,該項目將持續至2013年12月。合作項目的執行和協調由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負責,並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多個不同實體及公共部門負責主辦,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法務局、經濟局、財政局以及澳門歐洲研究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