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進社屋分判工程費糾紛

【本報訊】望廈社屋二期暨體育館地牢建造工程的分判商鑫華建築工程公司代表昨日到建設辦遞信,要求建設辦協助向總承建商追討欠款。望廈社屋二期總承建商重申無拖欠任何款項。建設發展辦公室將跟進望廈二期被指拖欠工程款事件。

鑫華建築經理許友鈞昨日表示,總承建商去年1月將地基及地牢工程轉判給鑫華建築,工程於去年9月至10月基本完成。承造工程金額約6,300萬元,按分判合約,總承建商應向鑫華支付工程費5,900多萬元,至今還欠工程費4,000多萬元。總承建商於11月單方終止合約,提出的理由之一是工程質量存在問題。

建設辦工程職務主管林煒浩表示關注事件,昨早召集總承建商開會,現階段未有結論,需要深入調查,適時公佈結果。林煒浩稱望廈二期地基工程進度良好,施工方面暫時沒問題。

總承建商稱無拖欠費用

望廈社屋二期暨體育館地牢建造工程總承建商恒邦建築有限公司發出新聞稿強調,沒有拖欠分判商及材料供應商任何工程費。

恒邦建築有限公司在新聞稿中稱,與鑫華建築工程公司終止分判合約原因是對方的施工能力及管理水準低,經政府監管機構多次警告仍未改善;又稱鑫華建築涉嫌偽造部份工程合約,已向司法部門舉報。

恒邦建築表示,終止分判合約至今,已代鑫華建築工程公司支付超過1160多萬元的工程及工資欠款。

判鑫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建設辦處理總承建商恒邦建築有限公司拖欠工程費的糾紛,建設辦稱高度關注,定會跟進,絕不容許拖欠工程費,若證實有違規行為,必定嚴肅處理。

建設辦昨日早上召開三方會議,初步聽取了雙方的陳述及提交的資料,稱會跟進。建設辦強調,總承建商與分判在工程開展前須簽訂合同,雙方有責任按合同處理工程費用的問題,若糾紛最終須循司法途徑解決,辦公室會啟動相關行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