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內地對港澳地區的出口供應看中國共產黨的港澳工作方針(1949—1978)(上)

歐陽湘 唐富滿

內地對港澳出口,兼具貿易與供應的雙重功能。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政府對港澳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始終保證供應。經長期的實踐探索,逐步形成「舉國體制」的供應體系和成熟有效的管理制度。內地對港澳地區的出口供應,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對港澳地區「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工作方針,具有全局性和戰略高度。在經濟上,不僅要利用港澳通道發展對外貿易,更重要的是確保我國商品在港澳市場的絕對優勢。在政治上,對港澳同胞進行群眾性的政治思想教育並團結港澳華商;維持與港英當局既鬥爭又合作的關係,與盤踞臺灣的國民黨當局進行鬥爭;同時,港澳還是中國開展外交和國際鬥爭的平臺和陣地。

內地對港澳地區貿易,是一個比較受關注的話題。特別是1997年香港回歸和1999年澳門回歸前後,相關成果特別多。較為系統的學術研究,主要有沈覺人主編《當代中國對外貿易》一書中的「中國內地同港澳地區的貿易」章節和王紅續的著作《新中國對港澳經濟貿易的政策》等。此外,還有若干學術論文。但已有的研究存在種種不足:第一,時間跨度上不平衡,關於改革開放以前特別是早期的研究相對比較少;第二,偏重於宏觀層面和重大事件,對於「三趟快車」和「東江--深圳供水」工程等關注得多,對于普通商品關注得較少,缺乏系統的、實証的歷史考察。第三,從經濟角度分析較多,且多集中於出口創匯問題,綜合考察比較少。本文擬在解讀原始檔案的基礎上,結合新中國對資本主義貿易的實踐,對中國政府確保對港澳地區供應政策措施作一系統的歷史考察,從一個側面考察中國共產黨的港澳工作方針。

香港歷來是轉口貿易中心,是中國內地進出口的一個重要管道。由於自然條件和經濟結構方面的歷史原因,香港經濟發展主要是以對外貿易為依託。香港土地面積狹小,自然資源很少,本地銷售市場容量十分有限,當地居民生活消費品和生產所需原料、設備絕大部分依靠進口,工業產品也主要是供應出口。長期以來,香港和澳門所需生活資料和生產原料多從內地進口。從20世紀50年代初至1978年間,中國內地同港澳地區的經濟貿易關系有三個特點:經濟聯系以貿易為主;在貿易中,以內地對港澳地區的出口為主;在出口中,又以供應副食品和生產原料為主。內地對港澳出口兼具貿易與供應的雙重功能。

確保對港澳地區的出口供應,是貫徹中國共產黨對港澳地區「長期打算,充分利用」方針的必然要求。早在1949年2月,毛澤東就指出:「在這種情況下,急於解決香港、澳門的問題,也就沒有多大意義了。相反,恐怕利用這兩地的原來地位,特別是香港,對我們發展海外關系、進出口貿易更為有利些。」這一戰略構想不久變成了現實。到1952年,「對資本主義國家的貿易多集中港澳,港澳成為今後全國對資本主義國家貿易的大港」。而只有確保對港澳地區的充足供應,保持物價穩定,才能滿足港澳同胞的生活需要,維護社會安定,增強「香港製造」的國際競爭力,才能達到對港澳「充分利用」的功效。

確保對港澳地區的出口供應,是中國政府保持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的重要舉措。而內地駐港澳貿易機構的建立健全,則為此打下了工作基礎。早在新中國成立前夕,中共香港分局就貫徹黨中央的統戰政策,與香港經濟貿易界廣泛接觸,建立良好的聯系,並組建華潤公司(1948年在香港開業)和南光貿易公司(1949年8月在澳門成立)。新中國成立後,中共華南分局根據中央決策,制訂可實際操作的「對港澳的方針和政策」。華潤公司和南光公司則成為中國內地各進出口公司在港澳地區的總代理。1951年,外貿部門又在香港成立五豐行(隸屬華潤公司),專責落實執行中國政府對香港農副產品的供應政策。

內地對港澳地區的出口供應,亟須強有力的政策措施予以保証。相對於國內消費來說,內地對港澳同胞生活用品和生產資料的供應是出口,在物資相對匱乏的時代,存在內外銷矛盾的問題。在改革開放前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條件下,工業晶嚴格按國家計劃生產,產品由國家統一調配、運輸,這就要求國家在制定經濟計劃時,對於供應港澳商品給予特別的傾斜政策。至於銷量更大、攸關港澳同胞生活需要的農副產品,因受自然條件所限,產量極不穩定,其中的鮮活商品,對交通運輸和儲存條件要求特別高;而香港人多地少,倉租費率高,市場容量有限,變數更大,更需要強有力的政策來確保穩定供應。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政府貫徹執行強有力的政策措施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確保對港澳地區的供應。改革開放前的近30年,內地對港澳地區的出口供應工作及政策沿革發展,可分為三個歷史階段。

(一)初步形成(重949–1958)

20世紀50年代中前期,內地在生產、收購、運輸、出口等方面,初步形成對港澳地區的供應體系和政策措施。對港澳地區供應的基本原則與政策框架已經奠定,但供應體系和機制仍在磨合中。

1949年至1952年的經濟恢復時期,中國內地實行新民主主義的經濟制度,市場機制在同港澳貿易中起著重要作用。人民政府對於內地對港澳地區的出口供應,採取寬松和通融的政策,主要是沿用老辦法,包括繼續倚重廣州和香港私營進出口商的聯號關系,允許商人在港澳邊緣區進行小額貿易。

從1953年開始,中國內地逐步確立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對港澳貿易成為政府經濟管理的新課題。1954年10月,外貿部召集擴大對港澳出口工作會議,確定了對港澳出口供應方針:為團結港澳同胞及東南亞僑胞,激發他的愛國熱情,並增加外匯收人,以保証國家工業化建設,必須在進一步貫徹「內銷服從外銷」的原則下,加強領導、統一步調、積極擴大對港澳出口及經港澳轉口東南亞的貿易,對港澳居民與東南亞僑胞所需的日常消費品,應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到全部或大部組織供應與轉口輸出。

隨著對港澳出口供應的發展,組織協調機制也逐步升級。1954年擴大對港澳出口的工作會議要求駐港澳機構德信行、五豐行和華潤公司均以對港澳出口供應為主要任務,受華南(廣東)及有關總公司雙重領導;華南外貿分局「應特別加強對本口岸貨源及公私營企業的組織工作和對我駐港、澳機構的領導、督促與檢查,並與全國各口岸經常取得密切聯系」。據此,華南外貿分局從貨源組織的角度,以出口經營與輸出口岸專業化為原則,擬訂了對港澳農副產品的供應方案。到1955年,外貿部複設駐廣州特派員,管轄中南五省和福建。在廣州召集對港澳出口會議,是特派員統籌協調這項工作的主要方式。

外貿部門根據內地貨源生產和港澳市場容量制定出口計劃,特別是針對鮮活冷凍商品提出「優質、適量、均衡、應時」的供應方針,並在貨源、質量、出口、運輸等方面採取有效措施。配額管理制度就是確保對港澳市場均衡供應的一項措施。外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華南外貿分局)分季度、分月制定下達供應物資的品種和數量。1954年8月底,華南外貿分局制定《廣東生豬出口調配管理辦法》。廣東生豬出口配額按月由中國食品出口公司廣州分公司聯系中國食品公司廣東省公司研究制定,於每月25日前報分局批准後執行。除廣東口岸外,湖南生豬出口數量報請中南外貿局批准,由廣州海關按核定配額並驗收;廣西數量,由外貿分局制定後會同廣西商業廳,指示出口單位嚴格依配額均勻出口。

在20世紀50年代,對港澳地區供應最大的問題是品質、規格與要求不符合,無法做到均勻供應,浪費也很嚴重。問題發生的根源,是各地區、各部門不習慣嚴格執行經濟計劃,有關單位與官員沒有掌握對港澳出口供應工作的規律。到1957年,內地生豬輸港脫銷與積壓交替發生,周而復始。脫銷導致港澳市場物價波動,引起社會動蕩;積壓則造成經濟損失。為此,有關部門曾厲行配額管理制度,但在事後就放鬆管理。1958年7月,廣東食品出口公司因各支公司人手較少,為了盡可能減少可以減少的工作,決定自8月份起取消「配額出口商品旬報表」。簡直是「好了傷疤忘了痛」。

(二)基本成熟(1958-1966)

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前期,中國政府以強有力措施確保對港澳出口貨源;同時堅持標本兼治,逐步形成「舉國體制」的供應體系和成熟有效的管理制度,足以應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

1958年「大躍進」運動,掀起全民大煉鋼鐵熱潮,導致糧食大幅度減收;接下來,是農村大食堂「放開肚皮吃」。於是,在1958年底和1959年初,供應港澳物資突然出現短缺性危機。這引起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關注。1959年1月,新華社《內部參考》報道:最近一個月來,內地對香港副食品供應量銳減,在香港各階層人士中引起很大波動。對此,毛澤東指示鄧小平將此報道印發給在北京開會的各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要求一把手直接過問此事。此後,中央、國務院發出了一系列加強出口收購、抓緊副食品供應的緊急通知,中央各供貨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和各省、市、自治區都迅速行動起來,大力支持外貿收購和出口工作,形成了轟轟烈烈的外貿收購、調運、出口的突擊運動。1959年2月,中共中央批轉國務院的一份報告特別指出:「對港澳副食品供應問題極為重要,必須解決。我們經過港澳的貿易,每年可以拿到兩億以上的美元,單只對港澳出口副食晶一項,就有七千萬美元,必須引起重視。目前,港澳副食品價格上漲很多,當地商業界和居民都有抱怨情緒,反動報紙對我們在大肆進行污蔑。這不僅是一個重要的經濟問題,而且是一個政治問題。我們要求各有關省市對中央已經佈置了的對港澳的出口任務,努力保証完成。」同年3月,中共中央又專門發出《關於保証供應對港澳副食品出口的緊急通知》,除要求「廣東應該盡最大的努力」外,其他有關各省(自治區)也必須將對港澳出口的副食品的供應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保証完成。必須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証按照中央安排的對港澳副食品如期供應。

由於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