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樓維修資助延長一年

【本報訊】《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申請期延長一年,至2014年2月9日。這項計劃是續資助及鼓勵7層或以下、30年樓齡或以上,按分層所有權制度興建的低層樓宇進行共同設施的維修工程,改善樓宇環境衛生及減低潛在的安全隱患。

《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由2009年2月10日起生效,截至2012年12月31日,申請個案2,019宗,累計批核個案1,859宗,總資助逾2億2千萬元,反映計劃受歡迎,達到預期的成效。

房屋局不斷檢討《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的運作,包括簡化申請程序、制定格式化申請表格、訂定工程指引、評價標準、優化資助金額的發放機制及竣工證明書式樣、提高資助申請審批與執行的透明度,以及提高了抽查工程比率等,以確保每宗工程申請合法、合理進行,確保公帑若用與工程質量獲得保證。

欲了解有關內容,居民可致電2859 4875或親臨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查詢,或瀏覽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