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食價 確保食安應一併考慮

王希富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這其中不僅道出了最關乎民生的食品供應之重要性,也強調了食品安全應該居於重中之重。長久以來,本澳食品供應問題備受社會關注,其中最為大眾所關注的一是食品的穩定供應和價格平穩,食品安全的問題反而是其次。若不是周邊地區頻繁發生的食品安全問題,想必有關食品安全的問題並不會在本澳引起多大關注。而且從具體的負責部門上看,這兩者的分工也略有不同,有關的監管制度也正在不斷完善。儘管特區政府曾多次表態關注食品供應價格和食品安全,也曾採取不少措施,但坊間意見卻多認為效果並不理想。這一方面可能是的確措施不到位,力度不夠大;另一方可可能是單純靠政府解決食品問題確實力有不逮,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政府努力被指成效不彰

因應澳門通脹持續上升的情況,行政長官去年中批示成立一個跨部門食品價格工作小組,由經濟局牽頭,成員包括民政總署和消費者委員會,有針對性地對主要食品由進口、批發、零售整個過程中所可能涉及的問題進行深入調查研究,並提交建議,以打擊和處理可能存在的不法和不合理的情況,尤其是批發零售環節中可能存在的抬價、短斤缺兩、壟斷、斤磅混淆標示等等問題,以期穩定本澳食品價格。至今,小組共召開十二次工作會議,對食品零售及批發環節分別進行了四百九十七次、一百九十九次調查,對食品價格調查、比較亦作了十次專項公佈。而且正評估法律,未來就哄抬物價、聯合訂價等問題立法。

而在本月13日舉行的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多位議員質疑食品價格工作小組成效,指無法有效打擊批發零售環節的違規行為,致通脹高居不下。議員陳美儀詢問當局有否在零售批發等流通環節,發現抬價、短斤缺、壟斷、斤磅混淆標示等違規行為?議員林香生指澳門日需品貨源緊缺、囤積,物價會被抬升,居民飽嘗通脹之苦,質疑如何才叫聯合評價等,質詢當局如何開拓貨源?有何措施制止聯合訂價?高天賜要求小組打破壟斷。陳偉智質疑政府如何才能讓市場健康發展?亦有議員關注本澳各街市的食品零售價格差異大的問題,居民難查詢食品價格。

至於食品安全的問題,早在2008年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就批示把“禽流感應變統籌小組”改組成“食品安全統籌小組”,加強跨部門之間的溝通合作,持續加強對食品的檢驗檢疫及流通環節管理。統籌小組由行政法務司司長負責協調,主要就整體工作進行統籌和決策,成員包括來自民政總署、衛生局、經濟局、新聞局的領導層及技術人員。統籌小組下設技術小組,負責日常具體工作,並向統籌小組提交報告和建議。同時,可視實際工作需要,邀請其它政府部門或實體的代表參與上述兩個小組的工作。

其後,該小組又致力推動本澳訂立《食品安全法》,相關法案亦已於去年5月正式在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法案建議將分散於多個部門有關食品安全的許可權集中到民政總署的食品安全中心,並賦予該中心對所有涉及食品的生產、加工、進口、銷售等環節的食品安全問題的稽查、檢驗及處罰的權力,確保在食品安全的監管許可權上不存在空白。為配合法案的實施特區政府將考慮設立更高層次的食品安全委員會,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啟動食品安全聯動機制,做出及時、有效的回應。根據最新消息,政府向負責法案審議的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遞交的《食品安全法》修改文本,更加明確了民政總署為“食安法”及相關事宜的唯一執法機構,而且食品安全標準則改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緊急時才由行政長官批示進行。

于此同時,現時已經負責食品安全監管的民署也多次強調,食品安全和預防的工作“無停過”。又稱,食品安全中心籌設工作一直進行,只要食安法通過,食安中心隨即可以成立,賦予其應有職責和執法許可權。

在立法之餘,當局也不斷舉辦有關食安的推廣活動。但效果如何?早些時候一項調查顯示,六成受訪者認為當前食安形勢“問題太多,令人失望”;近九成半受訪者擔心食安問題,受訪者最擔心是“農藥、抗生素、重金屬、防腐劑等殘留問題”,其次是“食品中違規使用添加劑”。及至最近香港揭發大型山寨油廠,更令本澳市民深感憂慮。更要團體派發單張冀公關注食安訊息,並促請有關部門適切建立食安風險防控和快速反應機制,嚴懲製假、售假行為,增強監管透明度。

其實,單就大眾不滿政府努力這一現象,我們也應該意識到一個問題。那就是居民對食品供應價格與食品安全這兩個方面的關注越來越多。這更要求未來政府需將兩個方面的問題一併考量,以便更好解決。

或需社會整體配合

經濟局局長蘇添平在回應有關食品價格小組工作成效時,對社會最為關注的開拓貨源事宜明確表示,政府積極開拓貨源,過去三年共組織本地企業外訪十次,開拓內地或國外的鮮活產品、農副食品等貨源。但強調開拓貨源成效不是單靠政府,當中涉及企業生意洽談,未必一兩次可成功,須長期合作交往才能落實。結合澳門自由市場經濟的體制,該解釋應該有幾分道理。未來要想真正穩定本澳食品供應價格,除了政府努力外,業界以及社團也應該有所作為。

至於食品安全的控制,則更為明顯。政府理所應當要為市民的食物安全築起一道堅實的壁壘。但是保障食品安全是否真的是政府工作到位了就能“畢其功於一役”?況且,從現實來看,由於實際情況的限制,本澳在食品方面基本是不進行自我生產的,所依靠的絕大多是從外地輸入,尤其是內地輸入,而從很多管道可以瞭解到,在確保供澳食品安全上內地政府是下了很大努力的,數十年來基本沒有出現過問題,所以本澳政府在供給安全的保障上所能發揮作用的空間是不大的。也就是說,在正常管道的食品供應中,本澳食品安全情況還是值得信賴的。

當然,這並不是意味著政府可以在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上可以放鬆警惕。事實上即使是正常管道的供應也不能排除出現問題的可能,所以政府仍需繼續完善和加強監管,做足資訊發佈等工作。不過需要指出的是,對本澳食品安全產生最大威脅的應該是非正常管道的來源,比如走私等,單單通過拱北關閘以“螞蟻搬家”形式進入澳門的食品每天就不計其數。這些缺乏保障的貨品嚴重威脅這本澳的食品安全。而之所以出現這種情形最大的原因是作為消費者的市民有需求。市民一些不合適的消費習慣讓這些沒有安全保障的食品可以堂而皇之的在本澳出現。所以沒有市民的配合,要消除該些食品安全的威脅是非常困難的。

這就涉及到市民食品安全意識和行為的問題。雖然幾乎全部的市民都對食品安全表示擔心,但是卻缺乏預防意識以及配合政府開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主動性。比如調查發現:受訪者面對問題食品時,七成人“扔掉不吃”,只有約一成受訪者會主動爭取自己的權益“找零售商要求退換”;百分之九十三點五受訪者沒有向政府部門投訴或舉報。若情況持續如此,就算是將來法律法規得到進一步完善,沒有市民的舉報投訴配合,在實際執行上恐怕也難以取得理想效果。而一些不良商家則會繼續進行危害本澳整體食品安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