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將抽查幹部個人事項

【中新社北京1月23日電】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1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發表的公報指出,認真執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並開展抽查核實工作。

出席會議的中央紀委委員129人,列席295人。全會分析了當前反腐倡廉形勢,研究部署了2013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全會審議通過了王岐山代表中央紀委常委會所作的工作報告。

全會指出,全黨必須增強憂患意識、風險意識、責任意識,既要堅定果斷剎風整紀,堅決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勢頭;又要樹立長期作戰思想,逐步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不斷以反腐倡廉實際成效推進廉潔政治建設。

全會指出,201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中共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要著力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切實轉變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工作作風,認真解決反腐倡廉中的突出問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向縱深發展。

全會提出,堅決維護黨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廣大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要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要把維護政治紀律放在首位,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行為,保證黨的集中統一。嚴肅組織人事工作紀律特別是換屆紀律,確保換屆風清氣正。

全會提出,不折不扣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督促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改進調查研究和會風文風。厲行勤儉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嚴肅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遊行為,繼續從嚴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接待場所等樓堂館所建設,規範公務用車管理和領導幹部出訪活動。嚴格執行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糾正以權謀私行為。認真執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並開展抽查核實工作。

全會強調,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八項規定”貫徹落實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制定監督檢查辦法和紀律處分規定,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強化日常監督,保證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