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給特首的這個難題有干預葡國內政之嫌 拋給特首的這個難題有干預葡國內政之嫌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的負責人目前向行政長官崔世安遞信,反映有關在葡國收取退休金及撫恤金人士被「扣糧」的事宜,希望崔特首能發揮其影響力,幫助他們能有更好的退休生活。澳門公職人員協會的負責人反映,去年葡國政府在毫無通知下,取消了近三千多名涉及人士的兩份糧,今年恐怕情況也不樂觀。希望行政長官能伸出援手,在政治能力及基於維護這一群長者的權益下,主動與葡國政府商討及反映問題,特區政府是有義務為這群長者向葡國爭取回他們應有的退休福利保障。

這是一個頗為棘手的問題,也可說是一個「燙手山芋」,可能會令崔特首感到為難。一方面,此事涉及部分澳門居民的利益,因為這些已經納入葡國編制的退休公務員,仍然居住在澳門特區,仍然具有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的身份。從理論上說,「居民利益無小事」,他們的切身利益受到損害,作為特首,應當予以關切,並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予以解決,或授權、指示相關部門予以解決,這才符合「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實際上,自稱為「弱勢特首」的崔世安,在就任三年多以來,下最大功夫的,就是照顧各界市民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切身利益,採取了各種可行措施。最新的例子就是這次妥善地解決「奶粉供應危機」的問題,得到各方尤其是「奶粉媽媽」的普遍好評。這正是崔世安得以迅速地從其競選特首過程中及就任特首初期,遭受部分網民非理性攻擊的困境中擺脫出來,並逐漸得到市民信任,因而可以集中精力貫徹落實國家「十二五」規劃賦予澳門特區的各項經濟定位任務,全力發展經濟,推動政制發展,為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創造有利條件的主要原因所在。因此,在「納編」退休公務員遇到實際困難時,公職人員協會要求崔特首出面予以解決,這也是折射了該協會對崔特首的信任和杖賴。

但另一方面,從法理上說,這些「納編」退休公務員既然已經按照葡國的相關法律,選擇了納入葡國公務員編制,葡國政府就有權按照本國的法律制度,及本國的財政、經濟狀況,依法對其進行管理。實際上,葡國政府對他們實施「扣糧」措施,是由於葡國受到歐債的經濟危機影響,財政收入大減,導致支付能力有限,而被迫採取的「救亡」措施。這不單止針對澳門「納編」公務員,更是對葡國全體公務員及政務官實施,連總統、總理也不例外。既然他們已經納入了葡國的公務員編制,就應理所當然地與葡國的公務員一道同渡難關,不能因他們居住在澳門就有所區別對待,否則就是葡國人最介意的「差別待遇」,違背了「非歧視原則」。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們既然已經納入了葡國的公務員編制,他們就是葡國公務員,他們的福利事務是屬於葡國的公職制度事務。也就是說,這是屬於葡國的內政。按照國際公法的原則,一國的內部事務,不容他國干預,因為這涉及到國家的主權尊嚴。在此情況下,倘若中國澳門特區的行政長官向葡國交涉,恐怕就有干預葡國內政之嫌,盡管事件的當事人是澳門特區的永久性居民。何況,在澳門回歸前夕,前澳葡政府已經向葡國政府管理公務員的機構,劃撥了四十多億元的退休基金,葡國政府就應對「納編」公務員負責到底。

在這裡,還有一個必須注意的問題。在當時有關的「納編」的法律規範中,符合「納編」資格的要件之一,是必須是葡國公民。因此,他們雖然是中國澳門特區的永久性居民,但在國籍歸屬上,他們是屬於葡國公民。雖然葡國國《國籍法》規定,葡國政府承認其公民具有雙重或以上的國籍,但卻同時又規定,必須以葡國國籍作為第一國籍。在此情況下,倘當他們沒有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對中國《國籍法》的解釋的規定,向澳門特區政府身份證明局辦理選擇中國國籍的手續,他們就是居住在中國領土的葡國居民,亦即「葡僑」。而實際上據知,他們確實也參加了葡國的政治活動,包括葡僑委員會委員的選舉,以至是葡國國會議員、葡國總統的選舉。在此情況下,他們就具有葡國公民和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的雙重身份。澳門特區的行政長官在面對涉及這些人的事務時,倘是屬於澳門特區的事務,特區政府當然是以其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的身份予以適用;但倘是屬於葡國的內部事務,就將其認定為葡國公民,是不適宜插手的。這個分際,必須區隔開來。

其實,「扣糧」表面看來是個人利益問題,實質上是政治問題。實際上,所謂「納編」問題的提起,是在《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後,在中國起草《澳門基本法》的過程中。本來,《中葡聯合聲明》已經確保在澳門特區成立後,在澳門出任公職的葡國公民仍然可以繼續留用,其原有的福利待遇不變。這是中葡兩國政府的保證,而《澳門基本法》更是將此保證寫入了國家法律。但有一些澳門的葡籍(土生葡人)公務員,受到香港的所謂「信心危機」及「海外公民護照」的蠱惑或影響,也居然提出甚麼「信心」問題,無視《中葡聯合聲明》及《澳門基本法(徵求意見稿)》的鄭重承諾,胡說甚麼擔心澳門回歸後他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從而發動了所謂「納編」的訴求。這股風,在客觀上對澳門葡籍公務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干擾。

幸好,理智的葡籍公務員還是佔大多數的。盡管葡國政府將「納編」問題當作是「國家大事」,勞師動眾地制訂了相關法律,但最後進行「納編」登記的葡籍公務員卻並不太多,大多數人並不其所動,未受「納編」的誘惑,而是對澳門的未來充滿信心,仍是堅持留在澳葡政府公務員編制,並在回歸後自動轉入澳門特區公務員編制。從這一事實證明,他們不受「信心危機」的影響,所作出的選擇是正確的,也是明智的。他們充分享受到「一國兩制」和澳門特區經濟繁榮的好處,其薪水及福利水平隨著澳門特區整體經濟的發展而「水漲船高」,享受著亞洲地區較高的水準。相信,那些已經選擇「納編」,現在卻被「扣糧」的公務員,只能是後悔不已。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日為「納編」退休公務員爭取利益的人士中,就有個別人就是當年製造「信心危機」之人,並為「納編」制度的形成,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也就是說,今日「納編」公務員遇到的困難,這些人負有直接或間接的責任。現在要求特首崔世安出面解決,不知是否有按照天主教教義,進行「懺悔」的成份?

(發自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