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慘案四主犯被執行死刑

【中新社昆明3月1日電】3月1日下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殘忍殺害13名中國船員的湄公河慘案主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紮西卡驗明正身,以注射方式執行死刑。

當日下午兩點,在雲南省看守所裏,看守所警員將糯康等四人移交給昆明中院法警,法警將糯康等人手銬卸下,並依程式用警繩進行捆綁,然後帶上囚車,押赴刑場。3時許,在昆明市人民檢察院臨場監督下,法警對四名罪犯執行死刑。

執行後,有關方面將對四名罪犯的骨灰、遺書及遺物等向其近親屬或所在國駐昆明領事館進行移交。

2011年10月5日,“華平號”和“玉興8號”兩艘貨船在湄公河泰國水域遭武裝人員襲擊,船上13名中國船員全部遇害並被拋屍入水。隨後,中國警方歷經10個月的艱苦、縝密偵查,查明了整個案件真相,成功抓獲並移送起訴糯康、桑康乍薩、依萊、紮西卡、紮波和紮拖波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2012年,昆明中院依法公開審理,判處主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紮西卡四人死刑;對紮波和紮拖波分別判處死緩和有期徒刑8年。同時判決六被告人連帶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共計人民幣600萬元。

一審判決後,糯康等人提出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按有關程式,依法上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2013年2月22日,昆明中院收到糯康等4名被告人的死刑復核裁定和死刑執行命令,並於2月24日將死刑復核裁定向4名被告人進行了送達。同時,安排泰國駐昆總領事館官員和部分家屬探視了相關罪犯,保障他們所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

遇難船員家屬掃墓祭親人

【中新社昆明3月1日電】3月1日,正當湄公河慘案製造者糯康等人在昆明伏法之時,遠在雲南昭通市綏江縣的小文(應本人要求不署名)一家,一早便開始準備水果、點心、紙錢等用品,去祭奠三位在慘案中罹難的親人。

小文是此次慘案中一位遇難船員的妻子,與丈夫一起遇難的還有小文的兒子和弟弟。

小文今天特地找來一輛麵包車,帶著一家人沿著彎彎曲曲的公路行走了半個多小時,來到位於老會儀鎮的三位遇難親人墓前,然後將供品擺放好,焚上香,祭奠遇難親人。

“我告訴他們,糯康已經伏法了。”小文用沙啞的聲音說,今天,她帶上女兒,與弟媳、侄女、弟弟特地來“跟他們說說話,希望他們可以瞑目”。

“我還特地買了兩瓶啤酒,讓他們一起喝。”小文說,雖然丈夫生前並不喝酒,但她還是希望他今天能夠與弟弟、兒子一起喝點。

小文三位已故的親人是和同村的另一名遇難者並列安葬的。這是親屬們的特意安排,希望他們活著的時候一起跑船生活,死後也能在一起,“算是有個伴”。

小文告訴記者說,三位親人的遇難,給她的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災難,法院判決的賠償目前仍未拿到,她只能靠自己來努力維持家中的生活,但最大的困難是對罹難家人的牽掛。

“每當想兒子、丈夫的時候,就關起門來,看看他們的照片,再大哭一場。”小文說。

小文在墓旁大聲哭泣,一直不願離開。直到傍晚,家人才攙扶著她坐車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