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3萬輛車未納行車稅 交通局籲車主盡快繳交

【本報訊】交通事務局現正徵收本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 (下簡稱:行車稅),截至2月底,全澳逾21萬台機動車輛中,有13萬多的車輛尚未繳納,交通事務局呼籲車主盡快繳交行車稅,以免因延誤繳交而被徵收過期罰款。

另外,治安警察局已於交通事務局馬交石、中華廣場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服務專區設置臨時櫃位,讓因存有交通違例罰款未能繳交行車稅的車主可即時處理交通違例罰款。

交通事務局根據《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相關規定,於今年1月1日至4月2日徵收本年度汽車、輕型電單車、重型電單車及工業機器車的使用牌照稅。截至2月底日,全澳逾21萬台機動車輛中,僅有78,900多台車輛繳納行車行車稅,餘下仍有132,800台仍未繳納行車稅,車主應盡快前往指定地點或透過交通事務局網上電子繳費網站https://epay.dsat.gov.mo辦理付款。避免集中在最後限期繳交,造成擠迫,或因延誤繳交而被徵收過期罰款。

逾期繳納須繳付延遲利息及雙倍罰款

按照規定,逾期繳納行車稅,除要額外徵收延遲利息及等於欠稅金額百分之三的款項外,還須繳付相等於稅款雙倍的罰款;倘在60天繳稅補充期過後仍未繳納上述款項,一旦查獲車輛在公共街道行駛或停泊,有關資料將送交財政局進行強制徵收。不繳納稅款而繼續使用及享用車輛者,須徵收相當於欠稅金額三倍的罰款。

市民繳納行車稅需攜同車輛登記摺正本,前往交通事務局位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中華廣場2樓或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I區的交通事務專區、財政局、郵政總局及5間分局、通訊博物館商店、或指定的銀行繳納;為方便各位車主順利繳納行車稅,治安警察局交通廳除已在徵收行車稅期間,分別在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交通事務局的中華廣場服務專區,臨時增設收納交通違例罰款櫃檯外,即日起,亦會於馬交石服務專區增設臨時櫃位,為尚未繳清交通違例罰款而未能繳交行車稅的車主,提供“收納交通違例罰款”的服務;車主亦可登入治安警察局網站www.fsm.gov.mo/psp之網上繳交罰款系統www.fsm.gov.mo/webticket,繳付屬行政違法行為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