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資助應同時加強執法

【本報訊】政府推出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澳門工程師學會理事長胡祖傑認為,政府實施這項計劃的同時應加強執行禁止僭建的法律。

按照政府推出的資助計畫,住戶自願拆卸僭建物,可向房屋局申請資助,每個單位資助上限1萬元。可獲資助清拆的僭建物共6類,包括固定在外牆的冷氣機支架及晾衣架;佔用走廊的大門;花籠、花架或簷篷等,資助額按每類僭建物逐項計算,拆晾衣架每組資助200元,拆花籠每米資助250元。若申請人正領取社工局經濟援助,每項的資助額增加1半,但總額上限仍為1萬元。

胡祖傑認為,某些住戶拆僭建物可能有經濟困難,有需要提供適當資助。但僭建屬個人行為,本澳早有法律禁止僭建,提供拆除僭建物的資助宜在一半以下,但可視乎住戶經濟情況作特別考慮。

他說,政府應全面考慮這項資助助計,需要進行統一的登記,掌握整體情況,分區接受住戶申請,以免預算超支。同時要考慮專業拆卸工人的數量,以免需求增大令成本上升。亦應合理分配專業拆卸隊伍的工作,減少非專業工人操作可能引起的風險。

胡祖傑強調,現已有禁止僭建的法律,在資助進拆卸的同時,應同步加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