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財政儲備一六四三億

【本報訊】澳門金融管理局主席丁連星昨日表示,截至2013年2月底,澳門財政儲備總值為1,643億澳門幣,外匯儲備總值則為1,326億澳門幣。2012年底,澳門人民幣存款總餘額已達416.3億,年內完成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量達972.5億,同比上升62%。

丁連星昨日表示,截至2012年底,澳門銀行業總資產達7,962億澳門幣,同比增長21%;存款總額達5,542億澳門幣,同比增長32.7%;貸款總額則達4,070億澳門幣,同比增長26.2%;與此同時,銀行業總體資本充足率是14.6%,基本為核心資本的比率;資產素質優良,不良資產率則僅只有0.19%, 銀行業整體盈利達57億澳門幣,同比增長25%。 此外,到2012年底,澳門人民幣存款總餘額已達416.3億, 年內完成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量達972.5億,同比上升62%。

保險業作爲澳門金融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截止2012年底,總保費收入為53.8億澳門幣,同比上升24%;其中人壽收入是37.3億澳門幣,同比增長19%;而財險收入則是16.5億澳門幣,同比增長36%。

他說,金管局在2012年履行日常的監管職責中,透過一貫的現場審查、非現場審查、專題審查與調研、跨境合作監管等對認可機構進行持續監管。同時,還透過實施與有關行業組織的定期會晤,加強資訊溝通和風險監控交流,強化了行業自我監管作用的發揮。

他說,在銀行監管方面,為確保銀行在不斷變化的環境中維持審慎經營,並具備適當的內控與風管措施,澳金管局在對本澳銀行進行持續監管的同時,參照國際審慎監管標準與原則,按照澳門的實際情況和需要,制定或修訂適時合用的監管要求與安排,包括分步落實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新資本協定》II/III、推出了《財務訊息披露指引》以提升銀行資訊披露的要求、和因應澳門幣即時支付清算系統的實施,修訂了《可動用現金及最低抵償規則》等。

在保險監管方面,按時完成了現場檢查工作年度計劃。同時,也完成了對壽險保險公司的預防及打擊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的專項現場檢查計劃。與此同時,對現行的法規指引和進行了修訂,其中主要包括對《保險活動管制法例》及《保險代理人及經紀人法例》的內容進行增補、草擬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法規的部份修訂以及公司管治等的指引。

在財政及外匯儲備管理上,隨著特區財政儲備制度在2012年初正式生效,澳金管局在履行財政儲備投資管理的過程中,既考慮法律有關基本和超額儲備的要求,也衡量可接受風險,爭取相應的回報。為優化儲備的投資管理,同時致力拓寬投資管道,包括於去年3月與中國人民銀行簽署了《中國(內地)銀行間市場債券投資代理協議》。澳金管局亦繼續聽取社會上,尤其是財政儲備諮詢委員會,給予的相關意見,並適當地在未來的投資管理中適度增加較高風險資產的組合,以爭取較高回報。截至2013年2月底,財政儲備總值為1,643億澳門幣,外匯儲備總值則為1,326億澳門幣。

在金融基建方面,金管局在不斷對現行運行系統進行改進和提升的同時,亦開發新的系統,藉以提高管理和服務效能。澳門幣即時支付清算系統(RTGS)的開發和今年初正式投入運行後,既為市場提供現代高效的支付清算服務,也可望推動澳門金融業的進一步發展。

在金融統計及金融數據披露方面,金管局主要是定期編制及發佈《貨幣與金融穩定評估報告》,開展有關監控貨幣金融穩定的專題研究,加強監測特區國際收支平衡所反映的跨境資金流動狀況,藉以提升探測及防範金融風險的能力;另一方面,根據國際組織的最新要求,不斷對特區貨幣金融統計編制方法進行更新;並因應金融市場發展及風險監控的需要,研究進一步縮短各類貨幣金融數據發佈的時差,增強統計資料的適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