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建議加強推廣基本法

【本報訊】今年是澳門基本法頒佈20周年,有調查顯示居民對基本法的認識不足,政府有需要加強推廣,讓居民學習基本法。工聯建議政府利用各種管道向市民推廣基本法。

工聯在今年1月至3月1日所做的認識澳門基本法問卷調查,收回1,797份有效問卷,8成半受訪者答錯或不知道澳門基本法的一國兩制方針,保持澳門生活方式50年不變。另有近3成的受訪者答錯或不知道澳門基本法在1999年12月20日回歸日起實施。

工聯建議特區政府:

1. 建立完善配套的諮詢服務體系。使居民全面深入瞭解《基本法》,要注重全面深入宣傳推廣,活躍互動交流。在推動互動交流上現時還有改進的地方。在提供諮詢及解答學習疑難方面的工作亦須加強。工聯建議政府主導,積極動員社會各界廣泛成立專門的《基本法》諮詢服務小組,為各類群體提供諮詢服務,激發居民學習主動性和積極性;動員社會團體成立專門諮詢服務小組,通過網絡留言信箱、網絡討論區、社區留言信箱等方式,快捷地為會員及居民提供及時的解疑難服務,從而創造良好的《基本法》學習環境。另一方面,政府還應為諮詢小組建立資訊交流平臺,推動諮詢小組之間的交流合作,使之以最高效率為全體居民服務,例如可通過網絡資訊交流平臺、舉辦定期或不定期座談交流會,促進諮詢小組之間經驗共用、互助互進,使之成為一支有力推動全體居民更加自主自覺學習、擁護和實踐《基本法》的有機整合的力量,及成為一條宣傳推廣更有成效的反饋管道;

2. 廣開管道,建言獻策。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應通過網絡留言信箱、搭建多種形式的公眾交流互動平臺,廣泛收集居民對宣傳推廣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以便發現工作存在的不足、深刻地認識問題根源所在,以便及時改進,使宣傳推廣工作符合民意及適應居民的需求;

3. 積極開創督導新局面。督導機制是促進《基本法》宣傳推廣工作更系統、更長遠、更具實效性的必要手段。綜觀臨近地區的成功經驗,如香港成立了《基本法》推廣督導委會員,其人員架構由主席(政務司司長)、官方委員(相關政府部門主要領導)及非官方委員(專家學者及社會各界人士)組成,主要為「在本地和海外進行的《基本法》推廣工作的整體計劃和策略提供指引;為有關方面提供交流意見的管道;協調政府部門和非政府機構的推廣工作,促進彼此間的合作;討論推廣《基本法》的工作計劃;監察、評估和檢討政府部門和非政府機構推行的各項計劃」等,特區政府可借鑒相關做法,組織由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專家學者、各界代表、社會團體代表組成的《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確保宣傳推廣工作不斷改進、不斷成熟、不斷適應瞬息變化的社會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