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3日電】隨著4月以來上海、山西等地先後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截至目前,中國已有13地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海市以1620元人民幣/月領跑全國,江西省上調幅度最高,達到41.4%。
據統計,目前已有上海、廣東、天津、浙江、北京、山東、山西、河南、江西、廣西、甘肅、陝西、貴州等13個省(區、直轄市)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
上海市以1620元/月的最低工資標準刷新了3月廣東深圳1600元/月的紀錄。山西省月最低標準分為4檔,最高檔由1125元提高到1290元。甘肅省一類地區標準從980元提高到1200元。江西省一類區域最低工資標準也達到1230元。
目前漲幅最高的是江西省,達到41.4%,明顯高于其他省份。整體來看,各地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均在千元以上,平均漲幅為16.9%。
此前,北京、浙江、河南、陝西、貴州等5省、直轄市已率先于今年1月1日起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除廣東為5月1日執行外,其餘省份新標準均已實施。而福建、安徽、遼寧等省也明確表示2013年將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國務院2012年批轉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制定的《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明確,中國將深入推進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2011年到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率要大于13%。而根據國務院2013年批轉的《關于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也提出,到2015年,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