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褔利巴士公司表示,政府批准新福利巴士增加服務費無追溯至去年6月,公司會保留興訟權利。至於調整服務費要與服務評鑑掛鉤,公司正與政府磋商細則內容。
被問及政府批准巴士服務費調升,沒追溯至去年6月,新福利會否興訟?新褔利副總經理關榮佳說,公司會就這問題先與政府溝通,公司會保留權利,暫時未看到一定需要用法律解決。
新褔利今年亦要求政府調升8%服務費,早前交通事務局已經表示暫未具備條件考慮。關榮佳稱會向政府瞭解需具備那些條件才可以,他認為巴士服務永遠有進步和改善空間。
新褔利總經理陳曉陽形容,新巴士營運模式下,營運公司只是政府的“打工仔”,因為巴士的車票收入實際是政府收取,營運公司從政府收取的是履行合同所得的報酬。她指出,政府不按合約批准巴士公司調升服務費,情況就如“雇主不滿意雇員表現就不發工資”,她認為“雇主不滿可以解雇雇員,但不能不發工資給雇員”。
對於政府希望巴士公司服務費調整與服務評鑑掛鉤,關榮佳稱,公司正與政府商討簽定附加合同,內容包括服務評鑑,細則內容正與政府磋商。
關榮佳認為巴士服務評鑑制度正面,鼓勵提供好的服務,但希望當局完善這項制度,如設立獎懲機制,巴士服務達到一定高水準時,可予適當的獎勵。
關榮佳稱,在新服務模式下,巴士班次調動有限制,不可靈活調動班次,他稱發車班次只可增加10%,不能應付多線路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