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和平發展澳門應與台灣洽簽「ECFA」 為推動和平發展澳門應與台灣洽簽「ECFA」

國台辦副主任葉克冬率領國台辦新聞局局長楊毅、港澳局副局長楊親華、新聞局處長安峰山、交流局調研員暨兩岸交流基金會管委會副主任田曉玲、港澳局調研員章銳、秘書張志剛等人在澳門、香港兩特區進行調查研究之後,於上週四在香港出席第三屆兩岸及香港《經濟日報》財經高峰論壇時指出,中央政府將會鼓勵和支持兩岸三地建立更多的機制化交流合作平臺。今年是《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簽署十周年,《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也實施了三個年頭,港臺兩地眾多有識之士殷切期待積極創造條件,推進港臺商簽經濟合作協議,使之與「ECFA」、「CEPA」一起,成為密切連結兩岸三地經貿的紐帶,為大中華經濟圈的形成構建更堅實的支柱。對此,我們鼓勵和支持兩岸三地建立更多的機制化交流合作平臺。

這是國台辦官員首次肯定香港與台灣簽署類似「ECFA」、「CEPA」協議這一提法。值得注意的是,在上週五海協第三屆理事會議上,葉克冬當選為副會長。有消息說,由於年齡關係,將會從國台辦副主任退下,轉往海協專職服務。由於他此前曾出任香港中聯辦台灣事務部副部長和部長,返京後也曾任國台辦港澳涉台事務局局長,對港澳涉台事務十分熟悉,此次他在香港的財經高峰論壇上也贊成香港也可與台灣簽署類似「ECFA」的協議,使之與「ECFA」及「CEPA」一起,成為密切連結兩岸三地經貿的紐帶,為大中華經濟圈的形成構建更堅實的支柱。故此,他在專任海協副會長的職務後,很可能會積極推動這一工作。倘也能把澳門也吸納進去,就將能形成兩岸四地的大中華經濟圈,這對兩岸四地的經濟大合作,就特別有意義。

在香港、澳門也與台灣簽署類似「ECFA」協議的議題,香港特區政府顯得更為主動積極。無論是卸任特首董建華、前任特首曾蔭權,還是現任特首梁振英,都皆大聲疾呼。雖然香港與台灣分別成立了「港臺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和「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香港特區政府仍然未有停步,因為前者只是一個組織架構,後者才真正的自由貿易區協議。因此,就在此次第三屆兩岸及香港《經濟日報》財經高峰論壇上,梁振英又再次指出,兩岸關係發展令港臺關係大幅改善,雙方均希望有更多更具體的合作,促進雙方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而隨著中央政府在「十二五」規劃中,人民幣業務已成為香港金融界主打的對象,也是港臺合作的一個新內容,因而香港在專業服務業及擔任兩岸中介中轉的角色上,也可以繼續發揮作用。他認為,繼內地與香港簽訂「CEPA」、內地與台灣簽訂「ECFA」之後,香港和台灣應該訂定類似的制度化經貿合作安排,以全面提升兩地的經貿關係。他總結道,兩岸和香港在過去三十多年的社會和經濟發展,各自取得巨大的成就,各種關係也穩定發展,是中國人在近代歷史的黃金時期,而關鍵是大家都能擁抱歷史進程帶來的變化,拋開顧慮,放下包袱,接受開放,否定零和,相信合作,並且以發展的眼光看待三地的關係。今後,只要不斷的突破框框,擴大開放,加強合作,兩岸和香港的經濟必定會創造和用好更大的發展機遇。

而在澳門方面,特區政府則對此議題呈現出相對冷淡的態度。這既有可能是澳門本身對外貿易最重要的內容——出口工業極度萎縮,也有可能是基於《澳門基本法》第一百四十條已經明確規定澳門是自由港,因而無須與包括台灣在內的其他「WTO」成員體簽署「自由貿易區協議」。何況,澳門沒有深水港,是否參與區際自由貿易體系,對澳門經濟的幫助都不會很大。

其實,是否與台灣簽署「自由貿易區協議」,並非只是有利於澳門的本身利益,更重要的是有利於中華民族的重大利益,建成中華經濟國,壯大兩岸四地的經濟力量。但又不致於是兩岸統一,可以減輕美國和東南亞國家對此的威脅感。因此,很有必要進一步思考,除了是台灣分別與香港、澳門簽署之外,促進台灣加入「十加一」、「十加三」、以至是香港、澳門分別加入「十加一、「十加三」,以至成為「十加四」、「十加六」。這就更在東亞--東南亞,形成一個大經濟圈。

實際上,由於港澳已分別與內地簽署了「CEPA」,形成了「一國兩制」架構下的自由貿易區,而兩岸「ECFA」的簽署,也等於是建立了海峽兩岸的自由貿易區。但遺憾的是,港澳與台灣之間尚未建立類似自由貿易區的緊密經貿關係,兩岸四地之間的更緊密經貿關係似是仍留有「缺口」。因此,有必要進行「補漏工程」,通過港澳兩地也分別與台灣簽署類似「ECFA」的協議,促成海峽兩岸經濟的一體化,形成「大中國自由貿易區」,為未來的和平統一建構經濟基礎。

因為按照政治經濟學上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經濟基礎的變化發展推動上層建築的變化發展,上層建築必須適合經濟基礎的基本原理,在兩岸四地之間都締結成更緊密經貿關係之後,就必將為兩岸四地的「一統江山」積累基本條件,只待開展政治談判,就是「水到渠成」。因此,配合著內地已與港澳分別簽署了「CEPA」,海峽兩岸也簽署了「ECFA」,港澳也應分別與台灣簽署類似「ECFA」或「CEPA」的協議,就將為國家和平統一大業夯實經濟基礎。

而且,在兩岸簽署「ECFA」之後,台灣方面已經加大要求加入東盟與中國、日本、韓國自由貿易區的力度,形成「十加二」或「十加四」。由於前述的原因,估計北京將會樂見其成。但倘台灣也能參與中國與東盟的自由貿易區體系,就將變成「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卻將排除在外的情況,這對已回歸祖國,且在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轄之下的香港、澳門特區來說,是不公平的。因此,也須一併考量港澳也可分別加入「十加一」或「十加三」的問題,使之成為「十加四」及「十加六」。倘此,連同中國內地與港澳臺一道,分別與東盟十國、日本、韓國建立整體的自由貿易區,成為新世紀的東亞共同體。也就是說,在東亞地區內,以中國內地為核心,一方是中國土地的港、澳、台,另一方是東盟十國,還有日本和韓國,整個趨勢是走向以中國為中心的經濟圈覆蓋今天的東亞、東南亞及東北亞,更好應對區域經濟一體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並增強香港、澳門兩特區的國際競爭能力。

過去,澳門在推動澳台關係發展和促進兩岸關係發展方面,扮演了比香港更重要的角色,但近年似乎是香港走在了澳門的前頭。盡管不宜為形式主義而競爭,但也應有實質性的進取。因此,在澳門與台灣簽署類似「ECFA」協議的問題上,不宜落後於香港,更不應自我脫離於大中華經濟圈之外。

(發自馬尼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