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兩岸協議不會為簽而簽

【中央社臺北6日電】陸委會今天說,兩岸至今簽署每一項協議都不是「為簽而簽」,未來也絕不會為簽而簽。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秘書兼發言人吳美紅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回覆提問表示,有關兩岸兩會(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互設辦事機構中、涉及的人道探視部分,雙方仍持續業務溝通。

她說,由於人道探視部分涉及大陸內部法律規定,相關溝通協商還在進行,政府會持續爭取最大利益;兩岸過去簽署的18項協議,「沒有一項是為簽而簽」,未來也絕不會為簽而簽。

吳美紅說,包括兩會互設、陸生納保、縮短陸配取得身分年限等相關法案,陸委會希望可以有機會在立院臨時會中討論。

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12日將訪大陸,並可能與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會晤。

陸委會今天對此表示,吳伯雄此行為黨對黨交流,政府對增進兩岸良性發展的民間交流活動都樂觀其成。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秘書兼發言人吳美紅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提問表示,吳伯雄此行是黨對黨交流,且國、共兩黨會晤與交流過去已有前例,政府對有利兩岸增進相互瞭解、良性互動的民間交流活動都樂觀其成。

她指出,過去兩岸簽署的協議秉持「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原則進行協商,針對較敏感、較狹義的政治性議題,政府認為目前條件、時機並不成熟,社會也還沒有足夠共識,兩岸當前應先就有利於各自發展與民生福祉的相關議題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