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顯十八大精神和基本法的人事大執位 凸顯十八大精神和基本法的人事大執位

中聯辦日前發出消息,謂經國務院批准,陳斯喜、仇鴻任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徐澤、李本鈞、高燕不再擔任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職務,根據有關規定將調回內地。而與此同時,國務院也公佈一系列人事任免,其中涉及到上述人士的去向。其中徐澤調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高燕也調任商務部副部長。而李本均則未有提及,可能還要待下國務院的下一次人事任命決定,或是返回廣東省任職,就像柯小剛當年那樣,以全國政協委員兼廣東省政協副主席。

據相關資料顯示,徐澤一九五四年十月於廣東汕頭出生,原籍山東招遠。一九六九年參加工作,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服役,後為工人,在中山大學中文系學習。一九八二年畢業後,徐澤進入港澳辦工作,先後任副處長、處長、副司長、司長、副主任,曾參與香港、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香港特區預委會、籌委會及澳門特區籌委會等工作,以熟悉港澳事務及辦事幹練見稱。二零零四年七月,徐澤任澳門中聯辦副主任,先後在第十一屆及十二屆全國政協上當選常委,今年六月徐澤再次調任為港澳辦副主任。

陳喜斯籍貫福建大田,一九五八年二月出生。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律系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畢業。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澳門基本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今年六月,經國務院批准,陳斯喜任澳門中聯辦副主任。陳斯喜的專業特長是憲法學、國家學,曾發表多篇論文,包括《落實秘密寫票有利民主選舉》、《法律是有靈魂的》、《要使法官成為法律的化身》等,並在今年三月的全國「兩會」記者會上,介紹全國人大九個專門委員會的職能,後來又接受《瞭望東方週刊》專訪,闡述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是如何設立的。

仇鴻是江蘇南京人,一九六一年三月出生,英國裏茲大學語言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一九八三年起在北京外國語學院英語系工作;一九九二年起在經貿部、外經貿部歐洲司、辦公廳工作;一九九八年起在國務院辦公廳工作;一九九九年起任國務院辦公廳副司級幹部;二零零三年起任國務院辦公廳正司級幹部。

二零零八年三月被任命為商務部部長助理、黨組成員。今年六月起任澳門中聯辦副主任。

這次人事調整,有兩大特點,都與中共「十八大」有關。其一是組織方面的。中共「十八大」是換屆的會議,而「十八大」報告也對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設高素質執政骨幹隊伍;保持黨管人才原則,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集聚到黨和國家事業上來,作出了原則性的論述,因而這次人事調整也就體現了這個精神。何況,徐澤、李本均、高燕在澳門的任期已不短,也須按照相關制度,輪調回內地。

其二是政治方面的,是全面深入貫徹「十八大」中有關港澳工作的論述。「十八大」報告指出,中央政府對香港、澳門實行的各項方針政策,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必須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十八大」報告還特別強調,中央政府將嚴格依照基本法辦事,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製度和機制,堅定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帶領香港、澳門各界人士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切實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漸進推進民主、包容共濟促進和諧,深化內地與香港、澳門經貿關係,推進各領域交流合作,促進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在愛國愛港、愛國愛澳旗幟下的大團結,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幹預港澳事務。

為了貫徹以基本法為主軸的港澳工作政策,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就由此前由兼任國家副主席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慶紅、習近平擔任,轉型到由兼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張德江擔任。而陳斯喜就是一位國家法和基本法的專家,而且按照上述簡歷,他長期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並曾出任香港、澳門基本法委員會的辦公室主任,自然對《澳門基本法》十分熟悉。  因此,陳斯喜調任澳門中聯辦副主任,及參與中共「十八大」報告中有關港澳工作部分內容草擬工作的國務院港澳辦原副主任張曉明升任香港中聯辦主任,與張德江出任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互相呼應,都是緊緊圍繞著基本法。今後,中央對港澳工作將更加注重落實基本法。實際上,基本法是國家基本法律,監督澳門特區的一切工作必須符合基本法的規定,是屬於中央政府的職權之一。

一般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是屬於部長級的職階。而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的正副主任,也都是由部長級的官員出任,如由澳門中聯辦主任白志健兼任的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連其副主任令狐安、黃華華等都原是正省部級的幹部。同是內務司法委員會,其主任馬馼,副主任白景富、汪毅夫等都是正省部級的官員,就連其委員何曄暉等,都也是副部級官員,因而作為副主任的陳斯喜,應是正部級官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澳門中聯辦主任白志健和副主任陳喜斯都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並不受此規定限制。因為澳門中聯辦並非是國家行政機關,其實是中共澳門工作委員會,亦即是中共中央的派出機構,因而沒有抵觸《憲法》的規定。這與香港中聯辦主任姜恩柱、高祀仁也都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的情況一樣。有趣的是,白志健現在接替了高祀仁的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主任的職務。由於陳斯喜具有省部級的職級,因而至少也是常務副主任,與已返京的前副主任徐澤一樣;而李剛也有可能也已經升任正部長級。倘此,澳門中聯辦就將是「雙部長級制」,實力得到加強。

徐澤也可說是基本法專家,除了是在香港、澳門兩部基本法起草期間,進行幕僚工作之外,在二零零四的香港政制發展期間,就曾到香港出席座談會,與後來澳門政制發展時的張曉明一樣;在澳門中聯辦任職期間,更是直接指導政制發展工作。因此,他返京後,應當是出任常務副主任。實際上,原來精通基本法及法律的張曉明調到香港之後,港澳辦就欠缺一位精通基本法及熟悉港澳政治態勢的高層官員,而徐澤就正好填補之,其實也是回任原位。由此也可說,是強化了貫徹基本法的工作,以彌補王光亞主任在這方面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