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富
特區政府旅遊局提出今年的兩大工作計畫:一是再度推出“旅遊認知計畫”;二是將開展“社區旅遊發展計畫”。現時來看,旅遊認知計畫已經為社會所知悉和理解,並且也有社團陸續與旅遊局合辦活動,進行相關工作。惟社區旅遊發展計畫仍未見有實質性進展,這其中最大的原因的社會雖然對社區旅遊有直觀的瞭解,但是仍不能說是完全的達成發展共識。而且對發展社區旅遊所將衍生的其他問題也沒有充分的準備。不過,這並不能完全否認社區旅遊對本澳旅遊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性,至於需要解決的問題,也應該儘早在社會展開討論,以期達成共識,尋求解決之道。
社區旅遊的含義及其特點
在旅遊學界,早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已經有學者開始從社區的角度探討旅遊發展過程中社區居民的參與性問題,Butler(1975)、Kent(1977)、Cohen(1979)、de Kadt(1979)、Boissevain (1979)以及Smith(1980)分別從旅遊影響、居民態度、遊客特徵等不同方面對社區旅遊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在案例數量、成果品質上都取得了顯著的成績。最早系統化地進行社區旅遊研究並將社區參與的概念引入到旅遊研究的是墨菲(Peter E.Murphy),墨菲在其著名的《旅遊:社區方法》(《Tourism:a community approach》)首次正式地、系統化地從社區的角度來研究旅遊發展過程中的社區居民參與性問題。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後,西方旅遊學界對旅遊發展中的參與性問題更為關注,國際著名旅遊學術刊物《旅遊研究年鑒》(《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旅遊管理》(《Tourism Management》)都開辦了專輯對社區旅遊進行討論,使相關研究出現了一個新的高潮。同時,有關社區參與理論研究的成熟和實踐經驗的積累也使得社區旅遊逐漸成長為一個多專業參與的新興交叉學科,隨之產生的旅遊人類學(Tourism Anthropology)、旅遊社會學(Tourism Sociology)都得到了各個專業領域的廣泛接受。
要界定社區旅遊,應該首先清晰社區的含義。社區是社會學研究的重要內容,關於其概念,社會學家有多種定義。根據國內外大多數社會學家的解釋和社會的客觀實際,可以認為社區是進行一定的社會活動、具有某種互動關係的共同文化維繫力的人類生活群體及其活動區域的系統綜合體。由此可以看出,社區既是一個人文區位,又是一個地理區位,其本質是社會關係與地理空間的有機結合。
社區旅遊則應該認為是,從社區的角度考慮旅遊目的地建設,以社區的互動理論指導旅遊區的總體規劃和佈局,通過優化旅遊社區的結構提高旅遊流的效率,謀求旅遊業及旅遊目的地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協調統一和最優化。社區旅遊為尋求實現旅遊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一個新途徑。
學者認為,社區旅遊具有如下特點:(1)考慮社區旅遊不僅要考慮社區的旅遊景觀、旅遊環境的建設,而且還要考慮社區本身的建設;(2)社區旅遊強調居民參與旅遊開發; (3)社區旅遊的目標是實現旅遊目的地社區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的協調統一和最優化。
發展社區旅遊的必要性
旅遊地作為一個地區旅遊的空間載體,提供當地發展旅遊所必需的物質自然環境和人文系統支援。如同自然系統一樣,旅遊地所提供的資源最終表現出一個極限,遊客不會無限制的呈現指數增長,並且最終趨近一個極限值。這個極限值一般也就是我們所理解的旅遊承載上限。當旅客數量臨近或超出這個限制時,尤其是以城市作為旅遊地進行分析,遊客與當地居民之間的競爭是逐漸接近最大規模,二者之間的競爭表現的更加明顯。澳門作為一個以旅遊業為重要產業的城市,隨著近年來“自由行”等有利政策的影響,城市游居比例不斷增大。而眾多的遊客又集中在幾個重點區域。隨之而來,在社會設施及資源上,遊客越來越多的侵佔原本屬於居民的份額,由此帶來的競爭後遺症也越來越明顯,不僅市民無法享受原本的平靜生活,遊客也無法有完整的旅遊體驗。甚至於可能引發遊客與居民之間的矛盾。這並非沒有先例,以內地著名旅遊城市,三亞和昆明的游居比為例,2007年末,三亞全市人口為 53.52萬人,其中市轄區人口(同時也是全市非農人口)僅為26.84萬人,而2007年三亞市共接待入境遊客52.20萬人,遊客總數538.43萬人;昆明市全市人口為517.70萬人,市轄區人口233.43萬人,而2007年昆明市共接待入境遊客71.35萬人,遊客總數2508.31萬人,兩市遊客訪問量均達到當地人口十倍。由於游居比過高,遊客旅遊活動嚴重影響當地居民的正常工作與生活。遊客過多的佔用當地公共設施和對當地城市系統(無論是物質自然或是人文系統)使當地居民開始產生對遊客的抵觸情緒。甚至曾經出現影響極為惡劣的旅遊糾紛事件。對整個城市旅遊形象造成損害。
澳門現在的游居比已經接近60,雖然也曾發生過影響較為負面的旅遊糾紛,但是真正算作居民和遊客間的矛盾卻還未爆發出來。筆者認為有如下幾大原因:第一,澳門作為中國,甚至整個亞洲最早開埠的口岸之一,較早的接觸到西方文明的開放因數,整個社會的接納度和包容性強。第二,澳門由於自身地域和資源的限制,發展旅遊業、依靠旅遊業在全社會都是有共識的,所以也更加有準備為旅遊業發展付出代價。第三,過往旅遊業的發展確實對帶活城市經濟發揮了巨大作用,普遍受益之下,民眾認為付出一些城市資源與遊客共用理所當然。第四,從本澳主要客源構成來看,內地同胞占絕大多數,彼此的文化差異等並不明顯,也極容易溝通,因此發生衝突的因素大為減少。另外,本澳較為完善的旅遊管理制度也在減少居民與遊客的矛盾衝突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
不過,我們也不能盲目樂觀,從現時的旅遊市場來看,相對於龐大的遊客群體,本澳的接待能力已經是捉襟見肘。今年春節出現的遊客“逼暴關”等情況,已經引起社會關注。甚至有人提出意見,要的事關本澳經濟社會發展的“生命線”——自由行,加以限制。也幸虧特區政府及主流意見清晰認識到自由行政策對本澳的重要性,只是強調審慎研究後才做出決定。否則盲目的決定,不僅是直接減少訪澳旅客量,更在外界形成本澳“不歡迎”遊客的印象,這對澳門旅遊的打擊是絕對致命的,更惶論構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了。但是,我們也要清晰的認識到,遊客的增長下,遲早會出現旅客與居民社會資源爭奪突破臨界值的一天,倘若兩方的矛盾衝突變得尖銳,抑或爆發出惡性事件,影響也不是一個旅遊城市可以輕易化解的。所以,提高城市的旅遊接待能力,營造旅客與居民和諧關係的工作時刻不能放鬆。比如提供更多的旅遊場所、設施等,使旅客與居民各有各的空間,減少交集。但這在本澳是基本不可能實現的,畢竟澳門的城市空間有限,而且主要的旅遊景點也是存在於社區當中。所以當務之急是實現旅客的良好分流,不至於令某一區成為過分的集中地,而是在每一社區都有遊客的身影。這既是環節本澳旅遊承載壓力的重要方式,也是符合全社會共同分享旅遊發展成果訴求的方向,更是建設澳門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內地要求。
可見,發展社區旅遊對本澳而言,勢在必行。關鍵是如何趨利避害,發展的更好。
多元利益主體平衡是首務
社區旅遊是以社區為基礎的一種旅遊發展方式,無論是在空間位置、地域範圍還是旅遊資源、活動內容,社區與旅遊區都存在著較高程度的一致,其基本特徵就是“旅遊與社區的結合”。二者應該是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關係。從縱向比較來看,社區旅遊經歷了從“產品”到“產業”、再到“理念”的轉變,經歷了從關注 “旅遊者經歷”到關注“社區居民經歷”的轉變,這兩個轉變反映了社區旅遊的發展趨勢正朝著理性的、人文的方向邁進。從橫向比較來看,由於方法論和研究視角的差別,研究者對社區旅遊的概念存在不同的理解:社區發展論者積極宣導社區旅遊的發展;社區影響論者則以一種謹慎的態度來衡量社區旅遊的影響;社區旅遊參與論者主張社區居民的公平參與和公平分配;社區資源保護論者則慎重對待旅遊開發。筆者認為,社區旅遊應該始終以社區為出發點,通過科學的、健康的旅遊發展,實現社區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在這一過程中,尊重社區居民的參與和經歷,降低旅遊對社區的負面影響。而非以犧牲社區利益換取旅遊發展。
研究認為,社區旅遊的發展涉及多個相關利益主體,社區旅遊活動的實現,不僅需要相關利益主體貢獻專用性資源,而且需要他們的參與和合作,它們之間形成了複雜的利益關係。在社區旅遊發展實踐中,有些社區由於未能協調好各相關利益主體的利益關係,而導致了相關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衝突,造成了社區的環境污染、經濟秩序混亂、文化傳統扭曲等一系列問題。例如,印度海岸旅遊地Goa,因當地居民不滿旅遊者大量湧入而造成諸多不便,由工人、學生、軍人自發組成的組織向旅客散發敵意傳單,並演變成向政府施加壓力反對旅遊發展的消極行動。再如,我國的桂林龍脊平安寨,社區居民因為不滿旅遊利益分配不公,在2002年和2004年的“五一”黃金周,先後兩次趕走景區收取門票的值班人員,造成了景區經營的混亂。國內外的諸多案例說明,能否協調好多元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問題是關乎社區旅遊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問題。
從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發展經驗來看,社區旅遊的參與利益主體主要包括:負責旅遊資源管護的的政府部門、參與開發的團體或企業等。社區的部分人文旅遊資源,例如祠堂、民俗、節慶等,是社區居民集體智慧的產物,還有部分旅遊資源,例如傳統民居建築,屬於居民私人所有。因此,居民作為有形的或無形的人文旅遊資源的主體,是社區旅遊重要的相關利益主體。遊客是社區旅遊產品價值鏈中利潤來源環節,因而也是是重要的相關利益主體。社區旅遊的其它相關利益主體,它們處於動態變化中,例如組團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