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商大陸的臺灣“通緝犯”

鑒於兩岸關係的特殊性,為了避免紛爭,兩岸間的司法協議不僅有別於美國、俄羅斯等聯邦制國家內部的區際司法協助,甚至比國際間司法協助還要面臨更多的挑戰和困難。

2006年6月26日,臺灣前東帝士董事長陳由豪在洛杉磯舉行名為“不分藍綠,找回誠信”的記者會。

他斬釘截鐵地表示,自己分兩次拿了600萬政治獻金給吳淑珍,同時要求陳水扁兌現“假如拿過政治獻金,就退出政壇”的諾言。

隨著黑幫大佬“白狼”張安樂放話要回台受刑,另一名臺灣通緝犯陳由豪也再一次回到傳媒的聚光燈下。

陳由豪曾經是李登輝時代“喊水會結凍”(臺灣諺語,指呼風喚雨)的紅頂商人。2001年因公司破產,欠債數百億台幣後出走美國。2003年,陳由豪遭到陳水扁政府通緝,目前在中國大陸經商。

2004年臺灣大選前,陳由豪跨海召開記者會,指控陳水扁通過妻子吳淑珍收取了他提供的政治獻金。綠營指控陳由豪意圖影響選情,吳淑珍更矢口否認。當時陳由豪急怒攻心,在電視上連問吳淑珍三聲:“我敢發誓!你敢不敢!你敢不敢!你敢不敢!”還以“跳樓”對賭,要求吳淑珍和他一起去測謊。除了“兩顆子彈”風波外,陳由豪的爆料成為當年臺灣大選期間最大的花絮。

對大部分大陸民眾來說,陳由豪的名字顯得相當陌生,但是他在大陸的產業以及投資引發的風波則曾是當年的焦點。2007年陳由豪在廈門投資建設化工廠,計劃年產80萬噸對二甲苯(簡稱PX)。因傳出可能造成毒物污染,當年6月1日,廈門民眾集體上街抗議,迫使當地政府宣佈這個項目“無限期暫緩”並最終遷址。廈門PX事件在大陸民間保護環境運動史上寫下重要一頁。

2001年,靠著石化業的豐厚利潤,陳由豪成為地方政府的“繳稅大戶”。據大陸媒體報道,光是其在福建經營的翔鷺石化,當年就繳稅14億元人民幣。

近年來,臺灣島內頻頻有商界大佬因涉嫌重大經濟案件,選擇用出逃來躲避法律制裁,而這些潛逃在外的重大經濟要犯大多數都沒能被緝拿歸案。雖然兩岸早年就針對刑事犯遣返簽訂了《金門協議》,2009年又簽署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但包括陳由豪在內的不少在大陸經商的臺灣通緝犯至今仍未被遣返。

臺灣方面的數據披露,過去15年來,臺灣“刑事局”通過海基會請大陸協緝的重大經濟犯人數近千人,經大陸遣返109人,自行返台被緝獲者147人,而滯留大陸者達568人。

錢進大陸,債留臺灣

在臺灣的公共事務論述裏有一種說法,“錢進大陸,債留臺灣。”“錢進”既是“前進”的諧音,也指向大陸投資。這句話批評的是一批靠著在臺灣倒債,將資產、設備搬到中國大陸,過上了更奢華的日子,卻利用兩岸政治對峙的現況,讓臺灣官方只能隔海通緝,卻抓不到人的經濟犯。

2009年,兩岸簽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這讓臺灣“陸委會”在簽署時寄予厚望,希望一舉將當時藏匿大陸的王玉雲、王志雄父子;劉松藩、陳由豪、曾正仁、朱安雄和連戰的好友朱婉清等“大腕級”經濟犯遣返臺灣。

但協議簽署至今近四年,只有王志雄被押回臺灣,他宣稱父親王玉雲已經死在大陸。據臺灣媒體報道,其他罪犯仍在中國大陸,大半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

在一些臺灣輿論看來,雖然兩岸已經簽署協議,遣返臺灣通緝犯在法律上已經沒有障礙,但由於潛逃大陸的臺灣經濟犯大部分在大陸有大筆投資,不僅給政府帶來高額稅收,再加上他們政治認同,在統一問題上旗幟鮮明。種種因素,都讓遣返難度相當大。

這其中,又以陳由豪的例子最為典型。陳由豪目前往來於北京和廈門之間,作風低調,鮮少在公開場合出現。但稍早時分,記者曾經通過相關人士安排,在廈門翔鷺酒店面訪了陳由豪,瞭解他如何看待和評價自己“兩岸指標性通緝犯”的身份。

當記者問及為什麼政黨輪替,國民黨重新執政後,他仍不願返回臺灣面對官司?陳由豪直言,他認為馬英九政府並沒有糾正陳水扁時代錯誤案件的意願,“一點都沒有,這就是我現在不敢回去的原因。”

陳由豪所指的官司,主要是2003年5月的“東鼎案”。當時陳由豪被控挪用東華公司資金,遭到法院通緝;2006年9月,陳水扁政府再發動偵辦“東鼎案”,以侵佔、背信等罪名起訴他。

除此之外,陳由豪身上還有與綠營人士的多件誹謗官司,東興、新瑞都等侵佔案,以及一件違反山坡地保育案等。以“東鼎案”為例,陳由豪稱,該案起訴了多名被告,除了他之外,其他人都已經一審宣判。陳由豪認為,根據法律和司法實務慣例,如果法官打算判無罪或輕判,即使被告不到也會判決。換言之,法官堅持陳由豪不到庭就不開始實質審判,也意味著陳由豪獲無罪判決的幾率很低。既然自認無辜,為什麼不在政黨輪替後返臺面對司法?陳由豪回答得很直白:“怕被收押,一旦不讓我出境,我就死翹翹。”

陳由豪認為,自己不是不願回臺灣,但廈門還受託管理著“朋友的事業”。回台若被收押,心血全部泡湯。“在臺灣一生工作快40年,等於全都泡湯。現在在這裏,不能舊事重演”。

“要有公平的環境,我才願意回台。”這位大亨說。

但什麼是所謂的“公平環境”呢?陳由豪認為,他希望的公平就是“法官至少願意開始推進訴訟程序”,至少願意檢視一下他這一方對指控的說法,或許兩三次之後,有需要他就會回台出庭。對於仍然存在的官司,陳由豪有話要說。他認為,馬英九上任兩年多後才開始整頓司法,“但對於像我這樣的舊案子,政府卻沒有去重新調查、檢討,當年起訴得公不公平、正不正當。”

對於自己不斷成為兩岸談司法互助的“指標通緝犯”,有媒體報道陳由豪曾經向北京高層說明自己的官司詳情,獲得高層領導人的理解。但陳由豪接受《鳳凰週刊》記者採訪時,不願證實此事。

當時被問到擔不擔心自己被遣返臺灣?陳由豪搖頭,“我相信他們是明辨是非的”。他說,自己很相信大陸政府公平、合理的態度。“因為我和那些殺人、放火的逃犯不一樣,所以他們就算逃到大陸,不也一下就回去(遣返)了?”陳由豪說,就算有朝一日兩邊政府談成了一個公平合理的安排,他也願意面對,一點都不擔心,“因為對大陸政府認定的‘公平合理’,我有信心”。

陳由豪稱,自己先到美國去,但是臺灣護照被取消,沒有旅行證件了,才只好申請大陸護照。“我不知道以後的事情會怎樣,對將來的命運不願意猜測,只相信老天有眼就是了。”訪談中,陳由豪不願再多談曾經視為寇讎的陳水扁,“看他現在這個樣子,我也沒什麼氣好生了。老天懲罰他,已經比我們能懲罰他的多得多了。老天會還每個人公道”。

李登輝主政時期,陳由豪周旋于政商之間,穩坐“紅頂商人”第一把交椅。事業處於頂峰時,他經常利用各種機會周旋於世界各國元首及豪門之間。但陳水扁上臺後,陳由豪被打成“黑金政治”的代言人。

當記者問到,若現在有一位年輕企業家問他,“做生意需不需要經營政治關係”,他會怎麼回答時,陳由豪稱,“我會告訴年輕的企業家:政商關係不一定要,生意人就是生意人。”陳由豪說,今天很痛苦的就是捲入陳水扁事件,雖然自己在國民黨和民進黨兩黨裏面都有很多好朋友,但自己寧可選擇好的人,比選擇政黨一邊靠好。“兩黨都有好有壞,商人可以支持好的人”。

在大陸受到“尊重”

由於定居大陸,拿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份證、護照後,陳由豪坦言,他逐漸在調整心態,讓自已做一個廈門的市民、中國的公民。“我從臺灣來,還是把臺灣當作我的故鄉,我很懷念臺灣的朋友和一切。但既然說‘一中’,那我是臺灣人也是中國人,希望你瞭解我的想法”。

訪談中,陳由豪的語氣平緩,但沒有回避任何問題。對於讓他不那麼愉快的提問,他會回答得簡短一點;但記者問到他對中國大陸石化業發展的看法,以及台商在其中的商機,他的談興就明顯地提高了許多。

不過,在大陸的投資生涯,陳由豪也不是一帆風順。2007年,大陸公眾環保意識的覺醒和維權意識的增強,讓陳由豪原本預備在自己的祖籍廈門投資108億元人民幣建設騰龍芒芳石化廠的PX項目中途擱淺,使其成為兩岸三地新聞火線人物。

2013年3月初,陳由豪在福建漳州古雷半島投資的龍騰石化廠(廈門PX項目遭停後遷至此處)被環保部勒令停工,至今看不出何時能復工。在中國大陸,這很可能不是一個單純的“環保事件”,而是一種政治訊號。

近年來曾有幾次傳出陳由豪有意返臺面對司法,龍騰石化停工後,還傳出陳由豪有意清理在臺灣的債務。

對陳由豪而言,這場官司明擺著對自己不利。更何況,陳由豪在大陸這些年以“通緝犯”的身份對大陸進行投資,這些在大陸再度“生根”,創下另一番基業的臺灣商人,日子照樣過得逍遙自在。這會讓臺灣民眾產生反感,勢必將反映在“加速遣返陳由豪”的要求上。

臺灣民眾或許可以相信,陳由豪受到了陳水扁政權的惡整,確有理由避居海外。但畢竟政黨再輪替已經五年,回到法庭才是檢驗檢方起訴是否合法、正當的最佳甚或是唯一的制度性場域。

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大陸成為臺灣逃犯的“首選地”,以致島內輿論一度認為大陸成為臺灣犯罪者逃避罪責的“天堂”。這些重大經濟犯依然願意藏身大陸,除了語言、生活習慣相通外,在大陸可以繼續投資賺錢,甚至可以受到官方的“尊重”也是重大原因。

已經去世的臺灣前雲林縣長廖泉裕就是鮮活的例子。2007年2月,廖泉裕在春節期間搭乘緊急醫療包機返台,歸案後獲准保外就醫,後在台醫院去世。曾經叱吒政壇的廖泉裕在政壇從基層一路爬升,不僅擔任過雲林縣縣長,還擔任過臺灣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最後因違反台“選罷法”和竊占農地在2002年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在遭判刑定讞的前一天,廖泉裕棄保潛逃出境,從此成為藏身大陸的諸多臺灣通緝犯的一員。

雖然是臺灣當局的“通緝犯”,可廖泉裕在大陸依然享受著重點台商的待遇。廖泉裕一度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