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豐小業主要求儘快找出責任人

【本報訊】善豐花園小業主昨日集會,要求十日內會見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及政府盡快再提交全面的善豐花園大廈調查報告,盡快找出責任人。運輸工務司長領導的跨部門正跟進小組跟進善豐花園事件第二階段善後工作。

逾百名善豐花園業主昨日集會表達訴求,善豐花園10人小組成員之一的黃國徽稱,在上一次會面政府指出,小業主可簽署協議,委託協力廠商介入協助調查及仲裁。黃國徽稱,他們缺乏資金聘請協力廠商,不清楚甚麼調查項目對他們有利,認為簽署協議不合適,出席集會的小業主舉手反對簽署協議。

小業主提出三點訴求,包括十日內會見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政府盡快再提交善豐花園大廈的全面調查報告,盡快找出責任人。

政府就善豐花園事件成立的跨部門跟進小組發出新聞稿稱,由於善後工作涉及大量複雜的法律問題,在特區政府協調下,歐安利律師願意免費為善豐花園的小業主提供法律諮詢。歐安利其後與小業主代表召開多次會議,研究事件,已代表小業主向政府部門申請相關文件和證明。

跟進小組在第二階段善後工作主要包括兩方面,首先是土地工務運輸局展開調查程序,以確定事件中是否涉及《都市建築總章程》所指的行政違法情況,其次是協助小業主透過調解、仲裁或司法訴訟途徑,爭取民事賠償,以便早日修復或重建大廈。

跟進小組建議由涉及善豐花園事件各方(包括善豐花園的小業主)共同委託專業機構,對引致大廈問題的成因展開全面和深入的調查,釐清各方責任,同時就大廈應修復或重建作技術分析和評估。在各方接受的調查報告基礎上,根據報告確定的責任歸屬、大廈修復或重,透過調解或仲裁解決賠償的問題。

跟進小組指出,就善豐花園事件展開更加全面深入的調查,是當事各方表達的意願,也是說服各方接受調解或仲裁必不可少的前提,是商談修復或重建涉及賠償問題的基礎。

跟進小組六月先後約見各方,介紹有關方案的具體構思。善豐花園小業主代表在街坊總會和歐安利律師的陪同下,與跟進小組開會討論小組所提出的方案。跟進小組向各方強調,是否願意接受這建議由大家決定,各方表明同意後,全面調查和後續的調解或仲裁始會啟動。

跟進小組稱,與各方接觸中,大部分人對小組提出的建議反應正面。跟進小組繼續努力與當事各方溝通,希望盡早促成透過調解或仲裁解決善豐花園事件善後的問題。

跟進小組說,工務局已根據香港大學教授的初步調查報告,對善豐花園建築工程及鄰近地盤的地基工程之承建商,以及相關指導工程技術員展開預審程序,以便查明是否存在行政違法行為。社會工作局繼續向業主發放特別津助,直至事件解決為止,所有費用日後將向責任人追討。

小組說,根據現行法律,責任人須賠償對樓宇造成的損害,無論責任誰屬,或後續賠償的問題,皆屬民事,須由受損樓宇直接受害人循司法或仲裁途徑解決。無論修復或重建善豐花園,要基於全面、專業的調查和評估。如果全面調查的結論是樓宇的損害不可修復,責任方須負擔重建的費用。如果全面調的結論是樓宇的損害可修復,賠償應以修復費用作為考慮的基礎。即使全面調查報告結論是樓宇可修復,小業主也可在妥善解決重建費用的前提下,按照《民法典》有關規定決定重建樓宇。在行政程序上,有關部門將依法特事特辦,倘重建按原則審批,將加快審批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