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襲警證據不足獲釋 團體稱檢舉警權濫用

【本報訊】六名參與“倒陳”遊行的市民被警方以加重傷害他人身體完整性等罪名移交檢察院處理,經檢察院調查後獲釋。

有被拘留者稱,檢察院分析證據後認為,警民雙方雖然有碰撞,但市民並無故意向警員主動使用暴力的事實,因此當場釋放6人。

有人稱參與“倒陳”遊行後,以市民身份到主教山散步,與一般遊客一樣,行至濠璟酒店附近時遇到警方人鏈,封閉前往主教山的道路。雙方對峙至晚上9時,有人希望突破不合理防線,警方並無說明封路理由,以及解釋為何不讓市民通過。

有被拘留者認為警方使用過份武力對待想和平通過的市民,曾多次與警方溝通,但換來暴力回應,令人非常失望。

另外,「全民倒陳聯盟」召開記者會,投訴警方濫用職權,在“倒陳”遊行中,拘捕6名參與遊行的市民,聯盟整理資料將向檢察院檢舉。

聯盟代表周庭希列舉近期警方對遊行示威人士的手法粗暴,指警方打壓遊行人士,侵犯公民權利的情況惡化,警方透過政治檢控製造白色恐怖,行為可恥。

周庭希稱,遊行隊伍由塔石廣場起步前往終點水上活動中心,經過南灣湖大馬路時,警方要求遊行隊伍進入行人路上的鐵欄內,並築起人鏈阻擋遊行隊伍行走馬路。根據第2/93/M號法律《集會權及示威權》第八條第三款,「由治安警察局局長施加之限制規定…或規定有關活動僅得在車行道之一邊進行。」明顯地,法律只明確賦予警方權力「規定…在車行道之一邊進行」,無法律賦予警方權力要求隊伍進上行人道,治安警察局的要求(不論事前書面或現場口頭表述)已超越法律賦予的權限,警方有關人員可能濫用職權,聯盟整理資料後將向檢察院檢舉治安警察局。

對於警方阻止遊行人士前往主教山、西望洋花園,周庭希辯稱,有參加完遊行之市民決定步行前往主教山因“欣賞風景”,期間攔路的警員讓前住酒店的旅客通過,且出動警車接載通過,散步前往主教山的市民質疑警不同的處理方式,但警方全無回應。

組織遊行團體之一「青年動力」稱,晚上約9時,現場市民試圖堅持繼續前往主教山時,六名市民被警方包圍,其中兩人蘇嘉豪及仇國平手臂擦傷流血,李國強及利建潤兩人被鎖上手扣帶上警車。六人將被控告「抗拒及脅迫」(查為《刑法典》第311條「為反抗公務員或保安部隊成員作出與執行職務有關之行為,或為強迫其作出與執行職務有關,但違反其義務之行為,而對其施以暴力或嚴重威脅者,處最高五年徒刑。」)。

「青年動力」對有成員被捕發表聲明,指治安警察局涉嫌違反《刑法典》第345條「運用公共部隊妨害法律或正當命令之執行」以及第347條「濫用職權」。他們批評警方侵犯市民通過行人路的權利,對警方的言行極度失望和遺憾,不排除循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周庭希及「青年動力」多名成員早前稱是立法會選舉幾個提名委員會提名的候選人,周庭希為“自由新澳門”第一候選人。

警反對在西望洋公園遊行示威

6名曾參與“倒陳”遊行者被控以加重傷害他人身體完整性罪、抗拒及脅迫罪和毀損罪送交檢察院處理。治安警發言人黃超文表示,多名市民在遊行中多次用身體猛烈衝擊警方人鏈,導致約10名警員扭傷,其中多人獲醫生批准3日病假。

黃超文指出,遊行發起人結束集會後,號召遊行人士以市民身份到西望洋公園觀光,警方有理由相信他們繼續遊行,封路制止。黃超文一再強調西望洋公園是官員官邸和政府機構要地,萬一發生不可控制的情況,將影響政府運作,堅決反對在該地點遊行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