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與國際民航組織合作提升區域航空安全水平

【本報訊】民航局於6月24日至28日在曼谷的國際民航組織亞太區辦事處參與了「第二十四次亞太地區航行規劃和實施組會議」和「第三次亞太地區航空安全組會議」,與國際民航組織及區內各地民航當局共訂新一年的工作計劃。

「亞太地區航行規劃和實施組會議」是區內的年度會議,與會代表就亞太地區的空中交通管理、空域的安全監督、通訊/導航/監察系統和航空氣象等四大議題舉行分組會議,討論如何進一步完善相關作業的設施和程序,提高區內的安全營運。第二十四次會議於6月24日至26日舉行,民航局代表參與了空中交通管理和通訊/導航/監察系統兩個分組會議的討論,其中空中交通管理分組屬下的機場營運和規劃小組會議由今年5月獲推選為該小組會議主席(任期四年)的民航局機場規劃暨航行部總監林衍新主持。

上述的機場營運和規劃小組會議的參會人士超過40位,來自20多個亞太區國家/地區或國際組織。會議得出了以下主要結論,在機場地面營運方面,國際民航組織將在相關指引文件內加入“沒限制營運”的定義;在提高跑道安全方面,各地民航當局將與其監督的機場共同設立跑道安全小組和制定跑道安全計劃;在機場認證工作方面,會議促請那些在其管轄區內仍沒有實施機場合格審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系統的國家和地區盡快啟動相關工作;在構建淨空環境方面,國際民航組織將啟動研究,制定規範航空器與停機位的物體之間的垂直淨空範圍的指引;在跑道障礙物限制方面,國際民航組織將參考現今航行系統的不斷進步以及各地對土地最優化使用的要求,檢討現時的跑道障礙物限制要求,按亞太區未來發展情況作出更新。作為小組會議的主席,民航局將會在四年任期內努力擔當好角色,協調其他會議成員一起促進亞太區航行服務的安全發展。

「第三次亞太地區航空安全組會議」於6月27日至28日舉行,參會代表超過100名,來自30多個國家/地區或國際組織。會議就新年度的工作計劃作出了24個決議,包括制定了多份指引文件,以預防可控飛行撞地、空中失控、以及衝出或偏離跑道的意外等等。此外,會議亦介紹了由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於今年5月批准的「全球航空安全計劃」新修訂版。該計劃旨在向各地區(包括亞太區、泛美地區、歐洲地區、中東地區和非洲地區)的航空安全組、國際民航組織的成員國和地區、以及世界各地的航空企業在制定航空安全計劃方面提供框架和給予指導。會議討論了亞太地區航空安全組應如何按照上述的新修訂版制定區內的安全優先項目及目標,並同意將有關工作加入新一年的工作計劃。

此外,民航局於2012年與新加坡的民航當局共同編制了「航空意外的潛在先兆的安全訊息分享」的工作文件,並於去年舉行的「第二次亞太地區航空安全組會議」發表內容並獲得大會通過。於第三次會議內,參會代表落實了該文件的後續工作,將由亞太區航空安全組屬下的安全報告和計劃特別工作組負責協調隨後的各項工作,以及協助分析數據。

民航局表示,航空業是一個高度國際化的行業,地區與地區之間要發展穩健的航空運輸服務,必須建基在各方擁有同一高度水平的安全營運 。所以,澳門的航空安全政策,並不單純集中監察本澳的內部情況,民航局在確保其監督下的所有民航活動符合澳門的航空法規及國際標準的同時,亦期望透過與國際民航組織和各地民航當局的共同合作,甚或是相互給予技術支援,一起努力促進亞太區的整體航空安全水平。

作為亞太地區的一份子,澳門特別行政區積極參與國際民航組織啟動的不同工作組會議,藉資源共享的理念,與外地專家進行知識交流,並向有需要的地區給予技術顧問服務,為亞太區的航空安全作出更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