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應有序構建先進、安全的電子支付手段

子悠

上月底舉行的2013年度國家區域公共交通一卡通示範工程建設推進工作會議上,嶺南通與澳門通收單合作意向書簽訂儀式。收單合作意向書簽訂後,將通過對澳門通的機器進行嶺南通標準的相容性改造,使廣東省內居民無需換卡、持普通嶺南通卡即可在澳門暢行無阻,真正感受一卡通行帶來的便捷。該意向書的簽訂不僅是澳門與區域地區合作的一個成就,也對澳門電子支付技術的進步與發展產生積極影響。以此為契機,本澳未來應當儘早提升電子支付的技術水準,擴大電子支付應用範圍,加強與周邊區域的對接使用。

澳門需要支付手段的革新

工銀澳門行政總裁沈曉祺曾對表示:“澳門打造成國際旅遊休閒城市,必須提供方便的金融支付管道。特別是與內地市場接軌,做好旅遊消費清算平臺基礎,對今後澳門的城市定位十分重要”。的確,在現今社會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和網路技術的普及。電子商務、電子金融逐漸興起。也改變著人們的日常消費習慣。尤其是在消費支付上,傳統的現金消費支付所存在的不便與風險較大等缺點越來越受到關注,追求便捷與安全的支付方式已經成為主流。而且隨著現代人生活消費範圍的擴大,跨境消費的支付便捷與安全也成為廣受關注的話題。澳門作為一個開放性的旅遊城市,確實應在金融消費支付的革新中有所作為。

按照國家的規劃,澳門未來以構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為發展定位。對此,澳門上上下下都不斷進行探討。主流意見無非是集中在“休閒”和“旅遊”兩個方面,認為本澳需要更多元化的休閒旅遊設施與服務,為遊客提供更多選擇,從而吸引更多客源。其實,無論是“休閒”還是“旅遊”在享受過程和體驗服務中,都是一個消費的過程,甚至是高端消費過程。多元化的設施與服務,固然可以激發消費的意欲,但是消費過程的便捷與安全卻直接影響到遊客消費與否、消費多少。

目前,本澳消費的支付手段一是現金支付;二是銀行卡支付。而其中銀行卡刷卡支付在很多時候還是受到不少限制的,比如不少商家沒有刷卡用的終端、消費不夠一定金額不能夠刷卡等等。而一些特殊的電子支付卡的應用範圍更是受到局限。不同髮卡機構的電子支付卡需要特定的讀卡器方可。就更不要說外地金融機構發行的電子支付卡在本澳使用了。因此,不少的訪澳旅客在來澳期間必須放棄或改變自己已經習慣的消費支付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影響其消費意欲的。而且也使得本澳國際旅遊城市的形象受損。

對此,筆者認為,澳門應建立起更為先進的消費支付平臺,為遊客和市民提供更為便捷的交易支付方式,不僅能夠在澳門逐漸實現電子消費卡、電子貨幣的廣泛流通,也要在區域內實現互通。屆時遊客可以在澳門方便的進行消費,本澳市民亦可在區域內生活的更加便利。

電子支付的安全性也不容忽視

早前關翠杏議員在其書面質詢中曾指出,隨著經濟迅速發展及市民消費模式的改變,居民使用信用卡、提款卡等銀行卡的情況越來越普遍;與此同時,本澳涉及銀行卡資料被盜取而招致損失的個案亦相應增加。有關個案受害人反映,當知悉存款被人提取後已即時報警及向銀行反映情況,但未獲銀行積極跟進;亦有當事人向金融管理局投訴,卻被局方以相關投訴“已列刑事案件”為由未作跟進,相關受害人至今仍未能追回有關損失。而據筆者粗略查知,在有關個案中受害人最多曾被盜取逾20萬元。

金管局資料顯示,截至今年六月底,透過本地認可機構直接或問接發行的個人信用卡總數為598,494張,對比2006年底的302,906張,五年半時間增加近倍。而今年第二季經本地認可機構核發信用卡的信用額達99億,簽帳總額共達28億,涉及的金額相當龐大。另一方面,近年各銀行為便利客戶,把自動櫃員機提款卡的每日提款額上限,分別提升至二、三萬元,一卡多戶者每日提款額會更多。故一旦信用卡或提款卡的資料被盜,客戶的損失可能會相當慘重。

由此可見,建立安全的電子消費支付手段已經成為本澳當前必須要面對一大課題。

有序推進先進、安全支付平臺搭建

面對本澳社會對先進支付平臺的需求,筆者認為首先需要本澳金融監管部門作出協調和規管,更需各個金融機構的配合。首先,從技術層面上應訂立標準,比如現時PBOC2.0晶片信用卡已經是在內地與國際上普遍實行的信用卡技術,但是在澳門卻未有得到很好推廣,工銀澳門行政總裁沈曉祺亦表示,工行從去年在本澳率先推出以來,相關的POS機裝設並不理想。這造成與周邊區域及世界上其他地方銜接上的不足。所以本澳搭建方便快捷的電子支付平臺一定要有一個統一的標準,而且此標準應該是對接區域乃至國際標準的。

對晶片卡在澳門的應用,曾有本澳金融業界人士稱,雖然已經有本地銀行進行嘗試,但是整體上缺乏統一規劃,真正讓市民享受到晶片卡帶來的安全、便捷仍有不少的問題亟待解決。他認為,澳門金管局曾出臺《電子銀行風險管理指引》,要求業界提供安全、規範的電子交易保障。但對晶片卡的應用,目前卻仍停留在籌備當中,並無具體的時間表。而且當局也未有出臺明確的技術規範指引。

另一方面,晶片卡取代傳統磁帶卡,還要考慮到市民的接受和配合程度。所以,有需要在社會上進行有關知識的宣揚,讓市民充分認識到晶片卡的優勢。即使是進入到推廣階段,配合晶片卡使用,金融機構、商戶等需要進行設備的升級。其中的成本支出是否會造成滯礙也需要及早研究,制定預案,以保證晶片卡能夠順利推廣。

基於此,也本著先進、安全支付平臺的構建需要。在具體推廣上,筆者認為,要有適當的鼓勵措施,促使商家尤其是小額消費的商家願意接受電子支付。因為本澳接受小額支付的商家主要都是中小商舖,如茶餐廳、手信店、藥房、街市等,他們又以類似“夫妻”店的家族模式經營。日常現金流本就較少,若加裝電子支付的終端,一般手續費可能增加成本支出,故在推廣初期,可適當減免部分費用,讓他們進一步體驗到電子支付模式的好處,從而提高電子支付在商戶中的滲透率。而另一方面則是對消費者的引導,透過宣傳以及鼓勵措施,吸引消費者使用電子支付方式。從而在社會上減少現金的使用,起到環保的效果。

另外,在一些即時措施上,比如香港規定:認可機構在香港發行之所有提款卡(包括扣帳卡及信用卡),境外自動櫃員機提款功能將會預設為「未啟動」,以防範騙徒透過讀卡手法,套取卡資料製造假磁帶卡,於境外自動櫃員機,從持卡人帳戶提款。此一類的做法亦值得本澳加以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