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病囚犯送院不治

【本報訊】一名因殺人被判入獄的男在囚人,前日傍晚於囚倉區浴室洗澡期間突然暈倒,送院搶救後證實不治。

該名囚犯姓李,47歲,中國內地居民,廣東開平人。1995年因犯殺人罪被判入獄18年,於服刑期間(2000年2月),因殺害另一囚犯而再被判15年徙刑,兩罪刑期合共33年。根據獄方醫療紀錄,李姓囚犯為一名長期病患者,於2003年開始接受精神科治療;2009年被診斷患上慢性腎炎,及後腎功能轉差,出現腎功能衰竭及繼發性高血壓,2011年9月開始,需要每星期兩次到醫院接受洗腎治療。

李被囚於男子監倉區第七座單人倉樓層,事發於前日下午約5時05分,李於浴室洗澡期間突然暈倒,一名外籍囚犯見狀,立即向樓層獄警人員呼救。獄警馬上通知監獄醫護人員到場急救,並召喚救護車將李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搶救,院方於6時27分宣告他不治。根據監獄資料顯示,李死前無特別異狀,死因還需進一步證實。

事發後,獄方社工已聯絡李的家屬,並協助跟進善後工作,以及提供相應的輔導服務。事件亦已交由司法警察局處理,監獄會展開內部調查程序。

此外,前(15日)清晨及昨(16日)凌晨,兩名懷孕女囚犯,分別由救護車緊急送院,當中一名寧姓女囚犯於前晚誕下一名女嬰,母女平安。另一名田姓女囚犯至今仍留院治療。根據澳門監獄制度規定,女囚犯可與其剛出生的子女於獄內共同生活,直至子女滿三週歲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