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門檻與中小企發展之間尋求平衡點 在高門檻與中小企發展之間尋求平衡點

在澳門特區眾多中小企業經營者「盼星星,盼月亮」式的企盼之下,澳門中聯辦經濟部貿易處、廣東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等多個單位共同主辦的「粵澳合作產業園聯合招商推介暨橫琴優惠政策宣講會」,於昨日在澳門舉行。但從這個宣講會所宣佈的「粵澳合作產業園」的項目準入條件、項目申請流程,尤其是純商業/金融項目的投資額最少二億元人民幣,每年課稅不少於七千五百萬元人民幣、生產總值不少於三億元人民幣的「起步條件,以及項目用地起拍價標準來看,相信澳門特區眾多中小企業的經營者都會感到失望。

這是因為,在他們的認知中,中央之所以會批發《國務院關於橫琴開發有關政策的批復》,同意橫琴實行「比經濟特區更加特殊的優惠政策」,明確賦予橫琴「創新通關制度和措施」、「特殊的稅收優惠」和「支持粵澳合作產業發展」等具體優惠政策,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鑑於澳門特區要落實貫徹國家「十二五」規劃所賦予的「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定位中,面臨土地開發飽和、人力資源缺乏等具體困難而作出的,希望讓澳門的中小企業能在橫琴發展中尋覓到「第二春」。況且,《國務院關於橫琴開發有關政策的批復》也提到,國務院同意橫琴實行比特區更特的優惠政策,是基於橫琴位於「一國兩制」交匯點和「內外輻射」結合部的獨特區位優勢,以及承擔為澳門拓展發展空間、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支持港澳繁榮穩定的責任和使命。因此,《批復》就有「以下放審批權限、降低準入門檻、拓寬準入領域的現代服務業產業優惠政策為支撐,構建比特區更特的區域政策框架體系」的定位表述。

實際上,在去年的全國「兩會」上,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就明確地將「推進橫琴新區建設」列入港澳事務的範疇,並將之與「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及「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緊緊地靠掛起來,而不是將其置於「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部份,與「更好地發揮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在改革開發中先行先試的重要作用」並列一起,就是要凸顯「橫琴開發為澳門服務」,而不是「為經濟特區服務」。對此,全國人大主席團成員、澳門中聯辦主任白志健在參加澳門代表團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作出了精闢的解讀。他指出,《政府工作報告》將推進橫琴新區建設納入澳門事務工作,寫法是經中央深思熟慮,表明中央利用橫琴支持澳門適度多元發展,對澳門今後發展有很重要的作用。白志健解釋,橫琴面向世界,港澳優先,既不是不管港澳優先一味面向世界,也不能一味等待港澳項目的進入而面向世界。白志健還透露,《政府工作報告》初稿在內部徵求意見時,曾有人擔心,這樣的安排可能會引發廣東方面有意見,但國務院最終還是堅持這個的安排。這就更為強調了「橫琴為澳門服務」的定位。

而廣東省長長朱小丹去年五月在「二零一二年粵澳合作聯席會議」後與澳門特首崔世安的共同會見會中,就更是直截了當地宣佈,粵澳雙方即將在橫琴建設澳門中小企業產業園。朱小丹強調,橫琴是粵澳合作的主要平臺,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提供新空間,雙方對橫琴開發充滿期待。澳門居民可以放心,粵澳會加快開發,中央政策必會逐條落實到橫琴開發建設中。朱省長的這番話,不啻是向有意進駐橫琴的澳門中小企業主送上了一顆「定心丸」。

開發橫琴本來的思路就是如此。《橫琴發展總體規劃》第一章《橫琴開發的主要意義》列出三項意義,其第二項就是「有利於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和維護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其中就有「有利於彌補港澳土地資源有限和勞動力相對短缺的劣勢,為逐步改變澳門經濟結構比較單一的問題提供新的空間」的表述。而《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也將《合作開發橫琴》列在「置頂位置」,並在「總則」中明定「拓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新空間」。《國務院關於橫琴開發有關政策的批覆》更是全文貫穿著「深化改革開放、推進粵港澳更緊密合作、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和維護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的主線。

但從昨日「粵澳合作產業園聯合招商推介暨橫琴優惠政策宣講會」所宣佈的「粵澳合作產業園」的項目準入條件看,尤其是橫琴已經或正在進行的以吸引名列「五百大」的國企進駐的做法看,澳門特區中小企業經營者是難以跨進在他們看來有如「天文數字」的投資額「高門檻」進入橫琴發展的了。這也難怪,有不少中小企業經營者將之形容為「過橋抽板」,在獲得中央為瞭解決澳門中小企業用地困難等問題,而向橫琴賦予優惠政策之後,就甩掉了中小企業,將「皮」與「毛」的關係顛倒,並翻版逆用當年「今天借君一杯水,明天還你一杯油」的手法--「借」了中央照顧澳門而取得優惠政策的「一桶油」,卻只給澳門「一杯水」。

但埋怨歸埋怨,中小企經營者的上述認知是否符合事實,是一回事,而橫琴開發的主導權掌握在珠海的手中,澳門特區政府只是處於輔助地位,又是另一回事。而且從昨日「粵澳合作產業園聯合招商推介暨橫琴優惠政策宣講會」的主辦單位看,這些對澳門中小企業根本談不上優惠的「門檻」條件,得到了中央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的「背書」。因此,再多埋怨也沒用,只能是「自求多福」,在澳門中小企經營者的發展需求及條件限制,與橫琴受的高准入「門檻」之間尋求交集點,並取得平衡。

而橫琴新區交流合作局局長劉揚昨日所說的澳門中小企較難獨力參與橫琴發展項目,建議組成聯營體一同參與項目評審,就是一個出路。但澳門的中小企業畢竟是一盤散沙,雖然有兩個中小企的行會,但其會員可能只是全體中小企業的一小部份,未必可以完全代表;而且「兩個和尚挑水吃」,倘只是以其中一個協會代表澳門的全體中小企業,也必引起另一協會的反彈。而且不排除有其中的個別會員,以澳門中小企業的名義,獨自與橫琴方商談並取得項目。因此,還須由特區政府出面統籌協調,組織廣大中小企業成立一個經濟實體,來參與「粵澳合作產業園」的開發經營,才具有公信力。

甚至就乾脆由特區政府「包下」項目,經開發後,再將之分租給澳門中小企業的經營者。倘是認為政府不宜直接投入,也可採取類似「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委託某一經濟實體(不管是已經存在還是專門為此而設立),一力承擔起來,全力處理開發業務,再分租給澳門中小企業發展。在此情況下,也須注意,不要讓澳門境外的大財團,以「為澳門中小企業開辦園區」之名,越俎代庖,行壟斷本來屬於澳門中小企業的資源之實。

就此,澳門中小企業經營者也須調整思維定勢,不要再固步自封,而是跳出框框,並藉此機會發展壯大自己。實際上,近年來的一些事例也證明,中小企業也可發展壯大為大型企業,問題是能否捕捉機會,及既展現魄力幹勁又不冒進躁進。否則,就永遠擺脫不了中小企業的「油瓶仔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