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局准照及監察廳廳長鄭錫林表示,按照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市民透過委託形式買賣物業,買賣雙方需分別與中介人簽訂獨立合同,主要是確認中介人身分,客戶身分證明資料、註明佣金同支付方式,以及物業單位資料等。
對於社會擔心會洩漏客戶私隱,鄭錫林指出,未經買賣雙方同意,中介人不可透露客戶資料,相信客戶私隱有保障。
鄭錫林又稱,這項法律需要時間讓市民與中介人適應,日後若發現業界有不規則行為,將視乎實際情況,推出細化規管指引。
【本報訊】房屋局准照及監察廳廳長鄭錫林表示,按照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市民透過委託形式買賣物業,買賣雙方需分別與中介人簽訂獨立合同,主要是確認中介人身分,客戶身分證明資料、註明佣金同支付方式,以及物業單位資料等。
對於社會擔心會洩漏客戶私隱,鄭錫林指出,未經買賣雙方同意,中介人不可透露客戶資料,相信客戶私隱有保障。
鄭錫林又稱,這項法律需要時間讓市民與中介人適應,日後若發現業界有不規則行為,將視乎實際情況,推出細化規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