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創業援助計劃8月1日起接受申請,已成功借貸的申請者若取消借貸,須於取消日起90日內償還未清還的貸款,經濟局會展及產業發展廳廳長陳詠達認為條款不算苛刻,較中小企援助貸款的30日還款期已大大放寬。
計劃要求借貸金額超過10萬元申請者需有擔保人,若申請者及擔保人無力償還貸款,個案將送交財政局強制徵收,需額外支付行政費用及利息。青年聯合會副監事長黃佩琳認為90日還清款項的條款欠彈性,宜因應個案適當調整。
【本報訊】青年創業援助計劃8月1日起接受申請,已成功借貸的申請者若取消借貸,須於取消日起90日內償還未清還的貸款,經濟局會展及產業發展廳廳長陳詠達認為條款不算苛刻,較中小企援助貸款的30日還款期已大大放寬。
計劃要求借貸金額超過10萬元申請者需有擔保人,若申請者及擔保人無力償還貸款,個案將送交財政局強制徵收,需額外支付行政費用及利息。青年聯合會副監事長黃佩琳認為90日還清款項的條款欠彈性,宜因應個案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