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既要算經濟帳更要算政治帳 有線電視:既要算經濟帳更要算政治帳

前日政府新聞局轉發電信管理局的「新聞稿」,謂根據中級法院的裁判,政府在尊重「有線電視」特許合同及確保公眾收看開放電視頻道的權利不受損害的原則下,推出由「有線」提供電視信號,並透過「公天」服務商的網絡傳送至住戶的合作模式以解決有關問題。經過多次磋商後,基於「有線」所提出的意見仍與政府的方案存有差距,故現階段仍未能完全就合作協議達成共識。政府會積極與「有線」及「公天」進行會晤,冀能在符合法律、維護公眾利益、善用公帑的原則下,盡快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新聞稿」還透露,參與商討的「公天」已基本認同協議的內容及技術安排,現時祇待「有線」對其之前所表達的問題提出清晰的反饋意見,以助方案的落實。

從「新聞稿」的字裡行間看,特區政府及其電信局長為執行中級法院的裁決,而與「有線」及「公天」磋商落實獲得多數市民贊同及支持,並被認為是解決「有線」專營權與「公天」服務傳統之間矛盾的唯一權宜方案的過程中,出現了「大逆轉」,並因此而遇到很大的障礙。那就是,原本在電信局公佈此方案時予以基本認同並爽快地承諾將會執行的「有線」,現在卻是扭扭擰擰,並提出了與政府的方案存有差距的「反方案」;而原本聲稱不能接受此方案的「公天」業者,現在則是反過來基本認同協議的內容及技術安排。這樣的「非黃金交叉」軌跡發展,導致現階段仍未能完全就合作協議達成共識。倘是到了中級法院裁定的「九十日」期限屆滿,仍未能解決問題的話,全澳門就將有七成以上的局面遭遇「冇電視看」的困境。

究竟「有線」所提出的「反方案」是什麼,甚至是電信局所提出的「唯一方案」是什麼,由於涉事各方都未能遵守政務公開及透明化的要求,沒有將相關資訊公開,因而人們確實難以得悉各方的訴求如何,究竟是那一方在「獅子開大口」。但從「新聞稿」的表述內容看,應該是利益談不攏,而且使人將利益及道德價值的評價不利面,直指向「有線」。這對「有線」的商業及社會責任聲譽,及其專營權期滿後,是否可在重新分配利益中仍可分一杯羹,均極為不利。屆時即使政府仍然願意照顧它,或是退一步「一碗水端平」讓「有線」也能參與,但由於當今澳門社會已經利益意願多樣化,意見訴求也已經多元化,甚至已有一些職業政客善於捕捉住社會上一些並不公平,或是以其價值觀作標準認為是「不公平」的事物,動輒就上街遊行集會,在表達訴求並向政府施加壓力的同時,以為自己造勢。屆時就不排除他們會將「有線」當作是負面的針對對象,要求特區政府將「有線」剔除在參與重新分配電視頻道經營權的名單之外。倘此,「有線」過去幾年間通過收購原「有線」的股份而所得,及隨後出資添置而得的設備,就將變成一堆廢鐵。

由於現在距離中級法院所裁決的「九十日」期限已經十分接近;而距離第五屆立法會選舉的競選宣傳期尤其是投票日,也只有一個月左右;如果「有線」仍然堅持其與政府的方案存有差距的「反方案」,未能完全就合作協議達成共識,到「九十日」期限屆滿時,就勢必會「斷視」,所造成的社會和政治效果及損失,就可能是極為嚴重的,是「有線」所提「反方案」中的金額遠遠「買」不回的。

這個猜測是否「有譜」,我們難以置喙。但卻又反證,區錦新議員提出的「贖回專營權」建議,實施起來可能會困難重重,而且即使是行得通,政府也必須付出比現方案更多的公帑。這也正是在整個事件過程中,有人分析「有線」在其專營權即將屆滿時,仍不惜重金聘請律師,向中級法院上訴的原因,就是要藉機取回過去幾年的「損失」。由此,現方案需要由政府支持的公帑,與「贖回專營權」相比,可能是相對較少。如果電信局是接受區錦新議員的建議,採用「贖回專營權」建議的話,從「有線」對現方案的討價還價表現看,其必然會對「贖回專營權」提出有如天價的條件,可能會令人咋舌。這才是區錦新議員和他的「戰友」們終日價掛在口邊的真正的「利益輸送」、「官商勾結」。

這還是「經濟帳」,尚未計算「政治帳」。倘若是在「九十日」期限屆滿時,仍未能解決問題,就無論是對「有線」自己,還是對社會,均將會造成甚大的政治損失。對「有線」自己,是自己過去奮鬥多年才獲得的政治聲譽,可能會就此毀於一旦,被視為「只顧經濟利益,不顧全大局」。而對社會上,則會引發以下的惡果:

其一、當然是令到佔全澳居民百分之七十二的用戶(以「有線」用戶七萬戶,「公天」用戶十八萬戶計算)處於「冇電視看」的窘境,給廣大市民的生活帶來相當不便。此時本澳中小學和幼稚園已經放完暑假,新學期開始,他們每日早上是靠著「澳廣視」的節目,得知天氣變化,及教青局是否會發出停課通知的。而普通市民也是由「澳廣視」得悉各種與自己工作和生活息息相關的資訊。「斷視」就等於是讓他們變成「睜眼瞎」,工作、生活都將受到極大幹擾。

其二、是政治生活上的不方便。由於特區政府許多政令的發布途徑之一,是經由電視電台播發,「斷視」後當然會形成「政令不暢」的嚴重問題。

其三、是將會使經過政制發展下的第一次立法會選舉,顯得並不完整。因為《立法會選舉法》規定,政府必須向所有參選團體分配電視及電台時間,倘由於「有線」仍然堅持其「反方案」而致未能談得合攏,屆時「公天」就因為執行中級法院的裁決而告「斷視」,將使七成居民無法從電視中得悉各參選團體的政綱概要,在投票日也無法得知投票及開票情況。倘當日天氣惡劣或發生其他的意外,也無法得知投票的調整決定。

其四、無法得知國家和國際大事。在中級法院裁決的「九十日」後沒幾天,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緊接著是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據說全會將會就一系列改革事務進行討論。在沒有電視看之下,就無法得悉這些重要資訊。國際新聞也同樣是如此。

其五、可能還將衍生其他的政治問題。比如,可能會有參選團體逮住此機會,發動上街遊行,抗議「政府無能」,剝奪市民權利。這是在競選期間拉抬自己聲勢的有效辦法。而到了國慶節仍未能解決,某些習慣於國慶節當日組織上街遊行的團體,就將會此作為今年國慶遊行的主訴求,繼續抹黑特區政府。 

因此,「有線」誠然是需要「算經濟帳」,但更需要「算政治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