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顧全大局 電信管理局將功補過 有線電視顧全大局 電信管理局將功補過

澳門電信管理局昨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困擾澳門多年的「公共天線」轉播電視信號問題有望得以解決。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已於昨日與十四間公天服務商簽署了合作協議。根據協議,「有線」將提供四十個電視頻道,利用「公天」現有的服務網絡轉播。特區政府將一次性付給「有線」三百八十萬澳門元費用,其後每月付款九十八萬元,至二零一四年四月「有線」合約期滿為止。

電信管理局表示,「有線」與「公天」的電視信號接駁工程將從八月八日起分區分時段展開,預計於八月十八日前完成。

從當事者各方反應看,儘管因此而令「公天」服務商減少三分之二的頻道傳送,但也已是在必須遵守中級法院裁決的前提下,雖不滿意但可接受的唯一方案,因而是樂於接受的,並積極配合電信管理局將之落到實處;而「有線」則是不滿意的程度較為大些,認為政府提供的金額並不足夠,只能是「貼錢做」。但為了顧全大局,也只能是接受了。

實際上,從各方的言論看,「有線」為了顧全大局,不但是沒有堅持較高的營運費用,答應了政府提出的支付「有線」的兩項費用,包括投資設備、建設系統費用及每月保養或營運服務費用的方案,並需要添置設置建立系統發射電子訊號予「公天」公司,及需定期維修檢查線路;而且也放棄了若「公天」服務商在任何判決中敗訴,向「公天」服務商索取賠償的權利。這是在社會輿論氛圍之下,顧全大局,既算經濟帳,更算政治帳,寧願自己「吃虧」,也要維護澳門居民接收資訊權利,及維護澳門社會穩定,這是值得鼓掌讚賞的。否則,倘是在「九十日」期限屆滿仍未能解決問題,就將如筆者曾分析過的那樣,將自己過去奮鬥多年才獲得的政治聲譽毀於一旦,被視為「只顧經濟利益,不顧全大局」,以至是明年四月自己的專營權屆滿,特區政府重新競投頻道服務經營權時,囿於社會輿論壓力而將「有線」剔除在參與重新分配電視頻道經營權的名單之外,而令「有線」過去幾年間通過收購原「有線」的股份而所得,及隨後出資添置而得的設備,變成一堆廢鐵。因此,「有線」今日的「吃虧」,其實也可能是「吃小虧佔大便宜」,日後將會在重新開投中得到彌補。

政府方案所開列的條件,是一次性向「有線」支付三百八十萬元,作為投資設備、設置建立系統發射電子訊號予「公天」之用;以及每月付款九十八萬元,作為每月保養或營運服務,及定期維修檢查線路的費用。至明年四月「有線」合約期滿為止,滿打滿算也是一千二百六十二萬元。盡管是公帑,也算是用得其所,因為以本澳有十八萬戶「公天」用戶計算,平均攤到每戶的費用也就七十元而已,而且以九個月期攤分,平均每戶每月只有七元七毫。比目前「公天」向用戶的收費還要低。這算是一項德政。撇開一些論政人士們所提的仍需動用公帑這個「不吃人間煙火」似的問題不談,這已是政府以最小的代價解決了一個原本看來是極為棘手的問題的最佳方案。

實際上,如果政府是接納區錦新議員「贖回專營權」的建議,所涉金額將是二、三億澳門元。以「中間落墨」二點五億元計,就是目前所負擔的一千二百六十二萬元的將近二十倍,這不啻是為「有線」「挪火煮食」,這才真正是區錦新議員及其「戰友」們整日價掛在口邊的「利益輸送」、「官商勾結」。何況,如果要商談「賠償」,就將是討價還價,一個向天要價,一個「落地還錢」,尤其是電信管理局已經飽受反對派輿論抨擊為「利益輸送」之下,為了避免「瓜田李下」之嫌,必然會盡量扯低「賠償」數額。這就將會拖延較長的時間,而隨時會超逾「九十日」期限也無法達成共識。

屆時所造成的影響,就將可想而知。尤其是在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已確定不向選民郵寄各參選團體的政綱概要(將採取代為印刷政綱概要並擺放在公眾地方供人取閱的辦法)的情況下,以傳統社團為背景的參選團體可以籍著嚴密的組織網絡,進行拉票固票,財雄勢大的博企或商人參選團體可以印發鋪天蓋地的文宣品大造輿論;而包括區錦新議員在內的新興參選團體,要錢沒錢,要組織網絡沒組織網絡,只是依靠宣揚自己的政治理念,來吸引十分鬆散的支持者或是尚未有決定投票抉擇的流離選民的情況下,其獲行政暨公職局在「澳廣視」分配的播讀政綱的時間,就是十分重要的競選宣傳渠道。但倘是因為「贖回專營權」談不攏而導致屆時「斷視」,十八萬「公天」用戶收不到「澳廣視」播出的其參選團體的資訊,就將收不到應有的最大宣傳結果。屆時可能又會反過來批判特區政府故意為之,以此手法來對他們進行「封殺」。反正現在反對派對政府部門的批評,做又批評不做又批評,做錯了批評做對了也是批評,甚至是按照其意思所做倘效果不如其意也是批評,已經是「習慣成自然」式的「條件反射」,故而即使「贖回專營權」是由其提出,但由於價錢談不攏而未能趕及在「九十日」期限內解決,或是付出較大代價才能解決,屆時又是一輪批評,或是「官商勾結封殺競選播出」,或是「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可為其選情加分,而且還無需負任何責任。

政府在處理好「九十日」期滿「公天」仍可如常為用戶服務的問題之後,下一步就應是未雨綢繆,為明年四月「有線」專營合約期滿後,如何公平分配頻道的問題,找出一個既能夠符合涉事各方利益,讓已經投資巨大的「有線」及已經執業幾十年的「公天」,都各得其所,又能維護廣大居民「收視權利」這一最大利益的最佳方案。或是讓各家經營者分別競投,或是促使「有線」和「公天」合組一個新的公司進行承包,並藉此機會對「滿街蜘蛛網」的天線進行整頓。但有一條必須注意的是,「澳廣視」,香港「無線」、「亞視」,「央視」一套等由大氣電波傳播,或是「澳亞衛星」、「蓮花衛視」,及海峽兩岸以至國際上不收費的衛星電視,不應被收納進競投內容。前澳葡政府的這個本來為葡國公司「挪火煮食」的專營權,攪到今天如斯田地的教訓,應當吸取。何況,正如大家所說,「資訊權」及「免費電視權」是澳門居民的基本權利,不應受到任何克減限制。

總的看來,澳門特區政府在處理這宗事件上,是做得較好的。特首世安當時的批示,既尊重法制(專營權合約及中院判決),又維護廣大「公天」用戶的收視利益。而電信管理局為了執行崔特首的批示,為了在遵守法治的前提下維護居民的收視權益,花了不少心思和九牛二虎之力,可在一定程皮上彌補過去處理一些問題的不足,可說是「將功補過」。此後就應再接再厲,搞好「有線」專營合約屆滿後的重新競投和規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