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遺法案議妥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完成討論《文化遺產保護法》法案,交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

三常會主席鄭志強表示,本澳保護文化遺產的法律已沿用了29年,需要完善,以實踐對聯合國承諾,以法律保護澳門歷史城區。

鄭志強表示,法案若通過,政府應小心監察法律執行,過程中細心檢討,法律生效後2至3年應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