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業既要百花齊放也需政府主導

陳觀生

早前傳媒報導,對於有業界希望政府設立會展中心的呼聲,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表示理解業界的要求。但他指出,澳門現時不存在設施及場地不足問題,政府鼓勵投資者相關投資,如果政府設立了會展中心,將會壓低其他私營會展中心價格,令到業界對會展業投資意欲不斷降低,最終可能祇餘下政府的會展中心。他希望在設施建設的問題上,可以做到百花齊放。

筆者對於司長的說法未予認同,本澳會展業發展現時處於起步階段,按照其他地方的經驗,絕對有必要由政府主導,其中政府設立會展中心就是其中重要措施之一。筆者認為,不應預設政府設立了會展中心將會壓低其他私營會展中心價格,應令政府會展中心市場化運作,才能做到百花齊放。

本澳會展業需要政府主導

縱觀世界會展產業發展軌跡,主要存在著政府主導型發展模式和市場主導型發展模式兩種會展產業發展模式。政府主導型發展模式強調以政府配置作為資源配置的主要方式,市場主導型發展模式則強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政府主導型會展發展戰略是當今世界許多國家政府所採納的發展戰略,其核心就是在堅持政府對展會經濟起主導作用的同時,充分重視市場機制的作用,實現市場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優化組合。

會展產業政府主導型發展戰略的實質,就是按照會展業自身的特點,在以市場為主體配置資源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爭取展會業的更大發展。專家認為,會展業實施政府主導型發展模式有三大依據。

一是會展產業作為綜合性系統要求政府實行要素配置。會展產業涉及服務、交通、旅遊、廣告、裝飾、邊檢、海關以及餐飲、通信和住宿等諸多部門,不僅可以培育新興產業群,而且可以直接或間接帶動一系列相關產業的發展。從而客觀上要求各要素部門成龍配套、比例合理。如果任由市場調節資源配置,不可避免地造成資源配置效率的低下和浪費。而政府的統籌規劃和科學合理的產業政策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會展產業要素的有計劃、按比例配置。  二是會展市場的規範和有序競爭需要政府的行業管理。在成熟的會展市場中,產業發展應當按照市場化、規範化、商業化原則發展,政府直接參與的成分相對較少,但政府的支持必不可少。很多國家的政府通過間接方式為組織本國企業出國展以及在本國舉辦展覽會提供相關服務與支援。在本澳會展業起步階段存在的問題,如粗放型的量的擴展、會展業市場化程度低、行業自律和公共服務體系亟待建立等,這些單靠市場的力量不能解決,有待政府發揮調控作用。

三是會展城市的形象定位和宣傳需要政府提供政策導向。一個會展城市要吸引外資、宣傳包裝、組織運輸,為進來的展覽公司創造基本條件離不開政府;展覽也是一種教育,可以提高國民素質,為防止混亂和欺騙現象,要完善法律法規,又要有足夠的透明度,這些方面更需要政府出面宣傳和掌控。所以會展城市的形象的定位和宣傳需要政府持續地投入公共資源,也是政府職責所在。塑造會展目的地的形象,打造會展品牌,提高會展目的地的知名度,建立目的地資訊系統(DMS),需要動員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持久地投入各種資源,是任何一個會展企業所不能承擔的。

會展中心作為會展經濟中重要的基礎設施,但會展中心投資大、見效慢,在會展業發展的初期,會展中心經營管理的直接經濟效益不明顯,會展中心經營管理還無法作為一種獨立的經濟活動被企業接受,會展中心的建設主要是為了舉辦會展促進國內外的經濟交流,國家意識起主導作用。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就成了會展中心經營管理的主角,政府投入大量的資金建設會展中心,並且在會展中心建成後成立專門的部門(機構)進行經營管理。

世界展覽強國法國,政府作為投資方規劃建設會展中心,會展中心建成後成立國有場館公司負責場館的經營管理。國有場館公司只負責會展中心的管理工作,會展專案的經營則由專門的會展公司負責。

在美國,大部分展覽中心都是公有的。在全美面積超過2500平方米的展覽中心中,大約64%(大約243個)的展覽中心屬於地方政府所有,即公有。美國地方政府重視公有展覽中心的管理。儘管許多公有展覽中心是損失大戶,地方政府作為所有者的直接管理,仍然可以獲得某些關鍵利益。首先,展覽中心的經營可以更好地體現政府發展區域經濟和特定產業的意圖。其次,控制展覽場地市場可以作為展覽市場宏觀調控的手段。因此,政府直接管理是美國一種重要的公有展覽中心管理模式。

我國會展中心的75%為國有,9%為三資企業,9%為私營企業,7%為股份制及其他類型企業。政府部門擁有土地、資金等優勢,建設的會展中心規模比較大。我國會展中心經營管理企業的主要業務包括辦展、場地出租、配套商貿服務等,有的實力較強的會展中心還涉及酒店、旅遊等業務。以廣州國際會展中心為例,它是由廣州市政府投資建設的,其建築面積達70萬平方米,是僅次於德國漢諾威展覽中心的世界第二大展覽場館。其經營管理由國務院批准成立的事業單位中國對外貿易中心負責,中國對外貿易中心經營管理每年都會自辦廣交會、中國(廣州)國際汽車展覽會等一系列展會,這些會展占了會展中心收入來源的很大一部分。同時中國對外貿易中心也將會展中心租賃給其它的會展企業舉辦展會。場地出租、配套商貿服務等主要由中國對外貿易中心的直屬職能部門、直屬經營部門負責,辦展主要由中國對外貿易廣州展覽公司負責。同時中國對外貿易中心還下轄或控股廣東新大地賓館、廣州交易會進出口有限公司等眾多與會展相關的企業,通過為參展商、採購商、辦展商提供更多、更全面的服務,從而吸引更多的企業參展或辦展,提高會展中心經營管理的效益。

政府主導應無礙百花齊放

譚伯源司長的說法,預設政府設立了會展中心將會壓低其他私營會展中心價格,應該還保留著由政府投資建設會展中心並設立相關部門(機構)直接經營管理的想法。筆者認為,這種方式不適合本澳會展業的發展,本澳應該轉變管理觀念,在政府支持會展發展政策上,要實施市場化處理,對政府投資的會展中心和企業投資的會展中心一視同仁,政府主導但應無礙百花齊放。會展中心作為會展業的平臺,其經營管理水準直接影響到整個會展業的發展。

會展業以其高額的回報率、廣泛的關聯帶動效應以及深遠的經濟社會影響,成為在國際上被廣泛地看好的朝陽產業。會展中心作為會展經濟中重要的基礎設施,其經營管理模式直接影響著本國的會展業的發展。會展中心的管理模式主要有由投資方直接經營管理,成立合資公司進行經營管理,管理公司全權管理模式三種。

由投資方直接經營管理模式包括了兩種情況:一種是,由政府投資建設會展中心,並設立相關部門(機構)直接經營管理;一種是由企業投資建設會展中心,並設立機構直接經營管理。

由於會展中心投資巨大,使用率低,會展中心的出租經營收益無法在短期內收回投資成本。所以會展業發展早期純粹的私人投資建設會展中心世界上很少出現。隨著會展業的發展,會展市場不斷成熟,以及民營資本的不斷發展壯大,企業逐漸參與到會展中心的建設和經營管理中。企業投資方財力有限,為了儘快的收回成本,許多會展中心都與(酒店、寫字樓)商業性房地產項目同時建設。企業經營管理部門的業務一般都包括場地出租和會展中心範圍內的廣告代理、餐飲娛樂、展臺搭建等比較簡單的配套商貿服務等。

投資方與專業公司合作經營管理模式是指,建設方在會展中心建成後,與專業的會展中心經營管理企業成立企業,共同承擔會展中心的經營管理。在國外這種情況相對較少,這種模式主要是我國某些地方政府為了學習會展業比較發達的地區的先進理念、技術和經驗,提高會展中心的經營管理水準降低經營管理風險採取的一種模式。

託管式經營管理模式是投資方與受託方就管理事項簽訂合同,委託管理公司負責會展中心的日常業務經營和管理,管理公司在委託期限內獲得固定收益或按經營實際收入的固定比例獲得收益。香港的會展中心主要是有政府投入土地和資金建設的,建成後由貿發局代為業主,選聘私人企業經營管理會展中心,並根據合同規定由管理公司按場館出租和餐飲經營收入的5—10%上繳貿發局作為承包費用。場館管理公司只能負責場館的出租和維修、展場的飲食服務等,不自辦展覽,也不承擔和控制展覽設計、攤位搭建等工程。攤位安裝、展品運輸等由辦展單位通過招標、合約承包等方式,選聘專業服務公司提供。政府部門則支持官方或半官方的機構推廣香港的城市會展。

綜合對國內外主要的會展中心經營管理模式的分析,筆者認為香港的託管式經營管理模式是本澳會展發展應該學習的方向。

政府會展中心應市場化運作

但從不少國家特別是內地會展業發展的狀況不難發現,政府主導型展會的氾濫至少亦存在三方面的弊病:首先,這樣的會展活動大多數是沒有市場可行性可言的,一旦政府支持力度減弱,其生存就有問題了。現在其中一些此類活動甚至在政府支援力度越來越大的情況下仍每況愈下,有的已經幾乎辦不下去了。其次,導致“會展中心”建設過熱。導致全國大部分展覽中心展館使用率不足30%,展覽中心供過於求的慘狀仍不難想像。三是弱化了會展保障服務。許多城市政府在舉辦重大會展活動中習慣于行政性介入的工作方式,本應交給市場的保障服務事務大量由政府直接來承擔,一方面造成資源浪費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又不利於本地會展保障與服務的社會化與市場化水準的提高。

市場化是政府主導型展會轉型的首要路徑,或者說是必走的一步。政府主導型展會走上市場化道路後,重要的是會展企業要樹立“依靠市場”而不是“依靠政府”的理念,要認真研究如何在市場環境下找到自己的發展思路,認真研究會展市場供求、市場開發、市場行銷等基本市場關係,提升自身競爭力,適應市場化的運作機制,在競爭中求得發展。

本澳現時不少展覽都是直接由政府辦展(如貿促局主辦的幾個大型展覽),而相當多私人公司會展都得到政府財政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