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醫院工程建議判給黃如楷建築公司

【本報訊】政府計劃於2010年建成具規模的離島綜合醫院,一個評選委員會建議將工程判給黃如楷建築設計有限公司。衛生局將判給建議書呈交社會文化司長,經社會文化司長同意後,再呈行政長官審批。

衛生局說,《完善醫療系統建設方案》公佈後,衛生局立即開展規劃。面對一個史無前例、專業技術含量高的醫療公共工程項目,判給考慮是負責工程的建築公司必須擁有相關專業經驗、專業研究水平,以確保質量和效果能滿足要求,讓將來的離島醫院向居民提供優質醫療服務。

衛生局說,根據現行法例,離島醫療綜合體工程設計服務屬專業性的研究計劃,工程可免除招標,可以直接判給的方式取得有關服務,但衛生局仍以書面向本澳擁有設計醫療專業設施經驗的三間公司詢價,包括盧梁建築工程設計顧問有限公司、陳炳華建築顧問有限公司和黃如楷建築設計有限公司。這三間公司均具備設計醫療設施的豐富經驗,其中盧梁建築工程設計顧問有限公司曾負責路環衛生站維修擴建工程及仔TN27地段衛生中心等設計;陳炳華建築顧問有限公司曾負責設計鏡湖醫院及新風順堂衛生中心工程等項目;黃如楷建築設計有限公司曾設計澳門科大醫院、仁伯爵綜合醫院急診大樓、專科大樓、前線醫生宿舍、綜合服務大樓及路環崗頂傳染病康復中心等工程。

衛生局說,基於工程設計的專業性,衛生局長建議直接向三間本地有經驗的公司問價。衛生局遂按程序以書面諮詢方式和三間公司詢價,離島醫療綜合體設計服務甄選委員會按報價、團隊資歷及設計方案三項已預先訂定的準則進行甄選。經分析後,認為黃如楷建築設計有限公司的報價合理,並擁有建築、土木、電力、機械、燃氣專業的多名技術人員,主要人員平均年資超過15年,設計方案中實用、經濟、美觀、節能環保、新技術應用等評分項目亦符合要求,故建議將工程判給該公司。

衛生局說,該公司曾參與本澳多項大型的建築及室內設計,包括機場、國際運動會比賽場館、室內運動場等,具備與國內外專家、專業設計事務所、專業機電設計公司及環保專業顧問作為合作伙伴的經驗。衛生局重申,綜合該公司的各項優點、資歷,以及分析其設計方案符合招標要求後,衛生局作出了明確的甄選結果,按行政程序由衛生局將判給建議書呈交社會文化司長,經社會文化司長同意後,再呈行政長官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