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長們遭遇空前信任危機

最近法院院長們特別忙。7月12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曾成傑死刑,隨後該中院院長成了被質疑的對象,眾多批評認為其“不懂法”,不符合《法官法》對法院院長的任職資格規定。7月17日,湖南林武發生瓜販與城管衝突死亡事件,被免職的城管局黨組副書記後被曝光另一重身份是法院副院長。8月1日,上海又爆出“法官集體嫖娼”事件,更是讓法官的形象雪上加霜。法官們怎麼了,法院院長怎麼了?

法院院長任職資格遭質疑

8月1日,微博曝光了所謂“上海高院副院長等5人集體嫖娼”的事件,並配以視頻證據。雖然後來官方調查證實其中並沒有副院長,陳雪明只是曾任浦東法院副院長,而事發時的身份是上海高院審委會委員、民一庭庭長,但高院副院長這個身份已經廣為流傳。

此前的7月12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曾成傑死刑,外界強烈質疑其沒有通知家屬。而其間長沙中院官方微博的回應更是引發其“不懂法”的質疑,謝佑平等法律學者、李金星等律師、甚至包括鄭州市公安局的一名支隊政委,都在網上公開質疑長沙中院院長羅衡甯,眾多批評認為其沒有學過法律,也沒有法律工作經歷,從其公開簡歷來看並不符合《法官法》對法院院長的任職資格規定。

7月17日,湖南臨武縣瓜農與城管發生衝突,瓜農鄧正加死亡,日前屍檢報告顯示“鄧正加系外力作用誘發腦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事件發生後,臨武縣城管局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繼而被媒體曝光,鄒紅衛還有一重身份是臨武縣法院副院長。而這種兼職是直接違反《法官法》的。

接連發生的幾起事件都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也引發了各界對法官、特別是法院領導素質的討論。臨武事件後,南都記者採訪最高人民法院,對方婉拒採訪,但表示問題將會在隨後舉行的全國法院隊伍建設工作會議上有個答案。7月25日,最高法院長周強在這次會議上提出將“全面推進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國家法官學院一位副教授告訴南都記者,會議的召開和最近的事件之間只是巧合,不過相信“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將能夠解決法院領導班子的問題,“今後外行領導內行的情況將越來越少。”該副教授說。

“兵”要求高,對“官”要求低

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裏,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以下簡稱“兩長”)都被視為一個高配半格的領導崗位,多有從來沒幹過法律工作的黨政幹部成為法院、檢察院的領導。1995年頒佈《法官法》、《檢察官法》,對法官任職資格做出了初步限定,對學歷和法律工作經歷並沒有剛性規定,但2001年兩法修改後,法律專業知識和法律工作經歷成了一道門檻,雖然是一道不高的門檻。

曾參與《法官法》起草和修改的法學家周道鸞說,2001年的修改將審委會委員、庭長、副庭長都列入了需要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範疇,只給院長和副院長留下了口子,而這個口子又限定為需要具備法官條件。

之所以外界普遍認為兩長任職的門檻不高,是因為兩法規定初任法官、檢察官需要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而兩長卻只需要幾年的法律工作經歷和具備法律專業知識。

“這是《檢察兵法》,而不是《檢察官法》”,法律學者楊濤9年前就曾撰文批評《檢察官法》對“兵”要求高、對“官”要求低,在8月5日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他的觀點依然如此,他認為現行的兩法規避了法院、檢察院領導的國家司法考試門檻,這導致他們和其他行政官員的沒有本質區別,“上次修改過去12年了,檢察長、法院院長的門檻依然沒有提高,這與我們現在正規化、職業化、專業化的司法改革方向不合拍。”楊濤說。

最高人民法院一位法官對南都記者表示,據他瞭解從全國來看,違反《法官法》第九條的法院院長、副院長並不罕見。

“法院院長”任職門檻或將抬高

2013年1月前後,各省均完成了最近一次的省級換屆,在這次省級人代會上當選的多數高院院長既擁有法學教育背景,更是長期在政法、政府法規部門工作,少數沒有法學背景的院長也擁有長期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的經驗。 ;

如果以最終學歷來衡量31個高院院長的教育背景,有6位高院院長至今沒有取得法學專業的任何學位,這6人要麼在職獲得了經濟管理、政治學理論等專業的學位,要麼就沒有在職進修。另外有兩位最終學歷為“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畢業”的院長官方簡歷並未明確其學習的專業。

除了這8人外,23位院長的最終學歷均屬於法學專業,包括17位法學碩士研究生、4位法學博士、2位法學本科。

不過,不得不提出的是,絕大多數院長碩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都是其在政法部門任期期間通過在職學歷取得的,極少有人通過全日制的學歷取得了碩士或博士學位。

記者在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的一份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中看到,內司委“建議將修改《法官法》、《檢察官法》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建議有關部門抓緊研究起草工作,適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內司委報告中引用了最高法、最高檢對代表議案的辦理回復。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提出關於院長、副院長的選任問題,應按照《法官法》、《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人民法院副院長應從法官或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資格且具備法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提出人選。”--這意味著副院長的門檻大大提高,如果要被任命為副院長,需要本身就是法官或者通過司法考試,而不能憑借其他法律工作經歷作為任職資格。但這一回復還沒有變為《法官法》的修改案。

國家法官學院副院長陳海光曾表示,因為院長是選舉制,副院長和其他法官是任命制,“院長還肩負著管理職責,是受民意委託,對權力機關負責,兼有政務官的職能,而副院長的職責則更多是審判。”陳海光建議:副院長應當通過司法考試;院長則可以由選舉產生。

曾提出修改《法官法》議案的一位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不贊同將副院長單獨拿出來抬高門檻,而建議強化法院黨組,將黨組書記與法院院長分設,由黨組書記負責政治領導、人事、行政等事務,而法院院長則回歸法律職業化、專業化,黨組書記無權幹預審判事務,不入審委會。

上海“法官集體招嫖事件”大起底

8月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會議,決定撤銷“法官夜總會娛樂”事件涉事人員陳雪明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撤銷趙明華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撤銷倪政文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免去王國軍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廳長、審判員職務。

爆料人的“偵探式反腐”

半年以來,老陳如同一個幽靈,跟隨著上海法官,出入各大酒樓、歌廳以及豪華會所。為了取証,他窮盡所能:假裝隨從,核對賬單;購買裝置,秘拍偷歡;他甚至做過一個詳細計劃混進“二奶”的房間,安上秘密攝像頭””

8月初,他完成最後一擊,曝光法官集體買春。這位因覺官司蒙冤,反復申訴無果的上海人,完成了一場“非典型式復仇”。

老陳向記者展示的設備的確堪比偵探。其中,一款眼鏡武偷拍裝置,是老陳的最愛。隱蔽的攝像頭藏在棕色鏡架邊框上。帶上眼鏡,所見畫面便可秘密攝錄。

6月9日,他像過去數月一樣,開車跟蹤-輛灰色轎車。轎車的主人是上海市高院民一庭長趙明華。當天下午6點,轎車駛入了上海市衡山度假村。

車上下來的5人進入了度假村二樓一包間,當晚9點,老陳看到,趙明華等人轉到一個名為“鑽石一號”的KTV豪華包間。隨後,十幾名年輕女子進入包房,幾分鐘後,大部分女人離開,5名女子留在包房內。老陳說,一年來他多次跟蹤趙明華等人出.入風月場所,對這套流程已經很清楚,“他們是在挑女孩”。

當晚11點左右,趙明華等人離開KEV包間,前往各自房間。不久後,開始有女子進入對應的房間。整個過程,老陳都尾隨其後,並用“眼鏡”拍下畫面。但因不敢離得太近,加上度假村走廊內燈光昏暗,他並沒有獲得清晰影像。

3天后,老陳返回衡山度假村,並向保安謊稱他在消費時丟了東西,以此為由調取監控錄像。保安給他看監控錄像時,他開始用眼鏡和手機進行翻拍。拍攝的原始素材全長30餘小時,包含多個角度的拍攝畫面。當月,老陳將該視頻素材提交給上海市紀委。此後,老陳花幾千元雇來電腦高手,將原始素材編輯成為8分鐘的“精華版”,展示招螵過程。“法官招嫖”事件迅速走紅網絡。

老陳說;這都是逼出來的,如同他打官司也是被“逼上梁山”一樣。老陳的官司源於6年前。2008年,經營快捷酒店的老陳,在妻子介紹下,認識了工程商顧相國。顧相國承接了老陳的酒店裝修工程。老陳說,兩人口頭約定工程款為500萬,但後來顧相國索要1100萬。最後,雙方對簿公堂,閘北區法院判老陳敗訴,並需支付顧國相工程款720萬元。

老陳不服上訴,但上海高院維持原判。法院緊接著查封了他兩個公司的賬號和納稅賬號,還對其實施限高令,“員工工資都發不下來,員工沒飯吃,真逼得我沒辦法”。

申訴無果後,2012年,老陳被迫賣樓還債,支付給顧相國720萬。然而,他並不服氣,他認為法院判決明顯不公。他回想起來,以前和顧相國喝酒時,顧相國曾向他吹噓“我在高院有親戚,什麼事情都能擺平”。

“打蛇打七寸,要想翻我的案,就要掀掉他的後臺。”2013年春節,老陳開始跟蹤顧相國。顧相國回媳婦的老家過年,老陳一路開車跟到浙江省崧廈鎮紅旗村。老陳找村長打聽,得知顧相國媳婦的堂兄,正是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長趙明華。發現兩人關系後,老陳便監控對象便鎖定為趙明華。

上海建工捲入法官嫖娼事件

震驚全國的“法官集體招嫖事件”發生後,涉事的上海建工的招待費也成了公眾關注的焦點。雖然有關方面對此次事件是否涉及貪腐或瀆職問題尚無定論,但大型上市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