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立法會選舉 政制發展邁新里程

【新華社澳門9月15日電】澳門特別行政區2013年立法會選舉15日開始投票。當天,特區具有投票資格的選民紛紛走向投票站,行使澳門基本法所賦予的公民選舉權利,選舉產生特區第五屆立法會議員。本次選舉的參選民眾和產生的議員數量均屬空前,標誌著澳門特區政制發展邁向新里程。

澳門設立立法機構可追溯到上世紀70年代的澳葡時代,當時澳門開始設立立法會,進入澳門總督與立法會共享立法權利的“雙軌立法”時代。

原澳葡時代的第一屆立法會1976年開始運作。當屆有17名議員,包括直選、間選各6席,澳督委任5席。當時的立法會選舉法規定,只有葡萄牙籍居民才能在直接選舉中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佔澳門絕大多數人口的中國居民甚至沒有選舉與被選舉權,因此澳葡時代的前兩屆議員多數為土生葡人。直到1984年澳葡時代的第三屆立法會選舉,澳葡政府才向中國籍居民開放立法會直接選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澳葡時期,澳門共進行過六屆立法會選舉。

伴隨著回歸祖國的腳步,澳門特區的成立結束了澳門立法雙軌制時代,特區立法會成為澳門特區唯一的立法機構。澳門特區立法會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組成,大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除第一屆另有規定外,每屆的任期為4年。

基於平穩過渡原則,1999年12月,澳葡時期第六屆立法會的大多數直選、間選議員,直接過渡成為特區政府第一屆立法會議員。特區政府第一屆立法會共有23名議員,其中直選、間選各8名,行政長官委任7名。

澳門特區第二屆立法會由27名議員組成,直選、間選各由前一屆8席增至10席,委任議席維持7名;特區第三屆立法會議員增至29人,直選增至12席,間選、委任議席維持上屆數量不變;特區第四屆立法會議員數目仍維持29人,直選、間選及委任議席人數與第三屆相同。

15日選舉將產生的第五屆立法會議員數量為有史以來最高,議員總數為33人,當中直選由第四屆的12席增至14席,間選由10席增至12席,委任維持7席不變。

第五屆立法會間選議員中,包括工商、金融界4席,勞工界2席,專業界3席,社會服務及教育界1席,文化及體育界2席;而直選的14個議席將在20個參選組別的145名候選人中產生;委任的7名議員仍由特區行政長官在收到立法會選舉總核算結果後的15日內公佈。

澳門特區立法會設主席、副主席各1人。特區立法會主席、副主席由立法會議員互選產生,由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15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澳門特區第五屆立法會議員的任期將從2013年10月開始,任期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