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錦新促政府採取措施確保社保基金長效運作

【本報訊】立法議員區錦新要求政府採取措施,令社會保障基金能長期有效運作

區錦新指出,政府從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四年的施政方針,聲稱要為本澳社會保障制度訂定長效機制,可是只能看到,自今年起,四年內向社會保障基金額外注資三百七十億。以現時入不敷支的社會保障基金,這樣注資只是杯水車薪,社保基金終難免枯竭,完全談不上長效。

區錦新說,數年前他向當局建議大手撥款入社保基金,專款專用,以大額款項有效營運扭轉入不敷支的局面。當時社保主席葉炳權回應,「注資將會動用大量盈餘和儲備,政府於基建、醫療、教育、社會服務等各個領域需大量資源來支撐,倘若對社保基金作出大額注資,把資源偏重某一方的使用,將不利於社會長期可持續發展。」其實將大額資金注資於某些令澳門可持續發展的項目上,正是本人之意見。

將巨額儲備撥出部份指定專款專用,(如撥入社保充實其財政基礎、撥入高等教育基金去協助年青人接受高等教育等等) 減少儲備數目,是對各政府部門大手大腳花錢的一個制約。對此官僚確有理由反對,在極度抗拒下,最終還是須分四年較大額(夠不夠大額當然也值商榷)地撥款入社保。問題是社保有否能力好好運用這筆款項來增值,讓它生生不息。又或者有沒有一個較根本性的方式長遠解決問題,以體現真正的長效機制。

區錦新質詢當局:

1. 社保基金近年是坐吃山崩,僅靠政府不斷注資以維持。從今年起連續四年,政府計劃額外注資三百七十億於社保基金,行政當局是否有計劃善用這三百七十億及社保原有儲備以作增值?

2. 凡投資,都是高利潤自然要冒高風險,投資博增值也許並不容易。但本澳目前有一行生意是必賺的,就是投資於興建經濟房屋。經屋法修訂後,樓價申請家團負擔經濟能力來計算樓價,利錢豐厚。經濟房屋買家不缺,只要有樓定必貨如輪轉,行政當局有否考慮將社保基金投資於興建經濟房屋,以保社保有高利潤回報同時,經屋的供應亦可源源不絕,相得益彰?

3. 從長效機制角度來看,靠額外注資以維持終不是辦法,多年來官民之間不斷討論如何改革供款制度,例如將現時的低定額供款改而為按收入一定比例來供款,以拉近供與取之間的差距,令社保制度長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