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外漢對經濟自由度下滑的非典型評議

傳統基金會與《華爾街日報》日前聯合公佈了二零一四年《全球經濟自由度指數》報告,連續六年被評為「較自由」經濟體的澳門,雖然其總體經濟自由度評分仍然明顯高於世界及區內的平均水平,在全球一百七十八個經濟體中排名第二十九位;在亞太地區四十二個經濟體中,澳門排名第七,僅次於香港、新加坡、澳洲、新西蘭、中國台灣及日本。不過,但排位已經下滑,由去年的第二十六位下滑至第二十九位,但仍屬於「較自由」經濟體。報告顯示,澳門失分主要表現在財政自由、貨幣自由等方面。不過,報告又指出,澳門長期以來受惠於全球貿易和投資;營商環境暢順有效,私有產權相對受到尊重。度假娛樂項目及相關的基礎設施投資,已將澳門的小型經濟體轉變成為世界領先的旅遊目的地。

《全球經濟自由度指數》報告每年由美國傳統基金會和《華爾街日報》聯合發佈,是全球權威的「經濟自由度」評價指標之一。該指數通過對營商自由、貿易自由、財政自由、政府開支、貨幣自由、投資自由、金融自由、產權保障、廉潔程度和勞工自由等十項指標評定經濟自由度,在一個指標上分數越高,政府對經濟的干涉水平越高,因此經濟自由度越低。各個指標累加後的平均值可以計算出總體系數。根據得分,所有國家和地區被分為如下五個等別:八十至一百分為「完全自由」,七十至七十九點九分為「比較自由」,六十至六十九點九為「有限度自由」,五十至五十九點九為「比較壓制」,四十九點九或以下為「壓制」。澳門去年的總體「經濟自由度」評分為七十一點三,屬於「比較自由」的一檔,並明顯高於世界及區內的平均水平。美國傳統基金會的觀點是,具有較多經濟自由度的國家和地區與那些較少經濟度的國家和地區相比,會擁有較高的長期經濟增長速度和更繁榮,而且也對境外投資者具有較強的投資吸引力。

「全球經濟自由度」指數的計算方式頗為複雜,也較為嚴謹。其將澳門去年底指數計算降低,並導致澳門的排位下滑,是否公平合理,我們作為「門外漢」,難以置喙。不過,卻可從直觀的「非典型」思維方式角度,進行可能是屬於不科學及不專業的評議。

報告中說,澳門失分主要表現在財政目由,貨幣自由等方面,似乎是與人們的認知存在著距離。蓋無論是根據《澳門基本法》的規定,還是澳門特區的運作實踐,財政自由和貨幣自由還是得到充分的保障的,而且還有著「過猶不及」的現象。實際上,《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區的貨幣為澳門元,但港幣和人民幣卻在市場上大行其道,樓宇交易更是只接受港幣。在此情況下,要說澳門特區的貨幣自由度不足,真是讓人頗不服氣。

誠然,從宏觀上看,澳門特區的「經濟自由度」確實是存在著「短板盲區」;但從微觀上看,某些指標就連號稱「經濟自由度」全球排位第一的香港特區,還不如澳門特區。比如,對奶粉問題,香港特區政府的「奶粉禁令」限制內地居民攜帶超量奶粉離境,觸犯者予以罰款處理,屢犯者還須負刑罰。有不少經濟學者就批評指出,此舉違反經濟自由的政策,與香港特區作為「自由港」的法定定位相悖。

而在澳門特區,則採取了較為靈活的做法,由政府相關部門採取適當的措施,保證本澳居民的嬰兒有足夠的奶粉供應。在保障他們的「進食權利」的前提下,並不限制內地遊客購買奶粉的數量,只要他們在市場上能夠買得到的奶粉,都可合法攜帶離境。這是符合《澳門基本法》關於澳門特區繼續實行自由港政策的規定的。至於他們在內地海關過關時被罰款,那已不關澳門特區的事。就此個案而言,澳門的經濟自由度就比香港強得多。

另一個個案,就是「港人港地」政策,這是一把雙刃刀。一方面,倘是處理得宜,確是可以保障到香港居民的居住正義和權益,應是一項「以人為本」的德政;但又另一方面,卻又是「貿易保護主義」的所為。香港作為「WTO」的經濟成員體,此舉似乎是與「WTO」的「非歧視原則」背道而馳。

就此而言,澳門特區倘也實施「澳人澳地」,同樣也是違背「WTO」的「非歧視原則」,因而「經濟自由度」還將會進一步下滑。不過,已經顧不得那麼多了,首要是保護澳門居民的居住正義和權益。「經濟自由度」指數下滑就下滑吧,澳門居民是未能直接感受得到的,反而他們的「上樓難」,不但是直接關係到他們的切身利益,而且更是澳門特區的民怨的重要構成因素之一,因此而使得特區政府的施政滿意度下滑,這才是「大件事」。

「經濟自由度」的其中一項組成部份,是勞工自由。這應從兩個方面觀察:對本澳居民的勞工自由來看,應是有較高的得分,畢竟澳門勞工市場是求方市場,失業率極低,可說是充分就業,因而勞工就業的自由度就會較高,而且在特區政府的主導下,連身障者也可找到適當的工作。

而另一個觀察窗口,是在非本地居民勞工的就業上。抱歉,現在特區政府所實施的外地僱員政策,肯定會令「勞工自由」指數失分。實際上,這也與在中國澳門特區適用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的勞工權利,允許跨境流動勞動,是相持的。現在只不過是為了應對本地人力資源不足,而且本地居民對某些厭惡性工種早已不屑一顧,而必須引入外地僱員來填充之,就己成為反對派批評政府的「火山發洩口」,甚至是組織發動遊行的有力動員口號。特區政府為此而飽受批評,並成為施政滿意度受挫的主要組成因素。那些整日價把國際人權公約掛在口邊的民主派們,對此卻不講國際人權及普世價值了。這豈非是雙重標準,人格分裂?

這確是一個兩難的問題:為了防止「經濟自由度」不再下滑,就必須在勞工自由議題上,開放勞工市場;但這勢必會招惹反對派的指責,為了防止政府施政滿意度下滑,卻又必須對勞工市場實行適度的管制。用句庸俗功利的話語來說,就是寧願「經濟自由度指數」下滑,也不要政府施政滿意度下滑。

實際上,在澳門的經濟總量和人均GDP已進人發達國家和地區」行列的情況下,在「經濟自由度指數」與特區政府施政滿意度這對矛盾之間,似乎是後者更為重要。因此,「經濟自由度指數」下滑,下滑就不滑吧,只要不跌出「比較自由」的範疇,就可以了。

以上的這麼一番的評議,只不過是一個經濟學「門外漢」的非典型論述,肯定不符合經濟學的原理,只是從直覺的角度說下一己之見而已,還望經濟學家們手下留情。

(發自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