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後大陸經改與台商轉型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簡稱「十八屆三中全會」,於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舉行。這是2012年11月「十八大」組成新一屆領導層後,中共首度全面討論及訂定新階段執政方針之重要會議,其結論將深刻影響未來大陸政經社體制和機制改革取向。其中最值得台灣方面關注的事項,為大陸經濟改革內涵,及其對兩岸經貿和台商投資經營的影響,還有台商相應轉型之道。

「一胎化」政策有變革

這次三中全會,最重要的決議,是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此文件全文2萬多字,內容以「深化改革」為主軸,面向大陸政經社各方面體制及機制,展布了一整套的改革政策方針,並期許要在2020年取得決定性成果。而這套政策的總體目標,則是要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後者也是中共現任總書記習近平的主政總綱領。

既是新階段的政策方針,該項「決定」內容當然具有很多新意。其中新聞性最高、海內外媒體報導篇幅最大的,是「一胎化」政策變革。因為該項「決定」已明白揭示,要在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前提下,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這項新政策,被社會簡稱為「單獨」,即夫婦只要單方為獨生子女就可適用。而原先實行的是「雙獨」政策,夫婦雙方皆是獨生子女,才可生育兩個孩子。這次的改變,確實鬆動了一胎化政策,也是有效解決大陸人口老化問題的重要舉措,在大陸社會引起很大迴響,堪稱為本次三中全會決議文件之一大亮點。

此外,黨政組織建構調整,也是相關文件中的新聞熱點,主要是決定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這兩個新機構,將分別統籌國家安全事務,和整體改革政策後續設計及推動落實。這樣的新建構,就是所謂「頂層設計」的一個重要部分。

經濟改革政策一覽

事實上,這次三中全會討論通過的上述「決定」文件中,表述最具週延性和系統性的,是經濟改革章節,其堪稱為該「決定」內容的主體。而經濟改革諸事項,都會直接牽動兩岸經貿形勢,及台商大陸投資經營環境之變遷,特別值得台灣方面關注。至於經濟改革事項的具體內容,可以綜整為下列幾項:

一、大力強化市場體系建設

文件強調,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因此,要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包括要探討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

此外,要完善「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幹預。並要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

二、放寬農村土地流轉

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制度,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三、完善金融體系

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另要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利率和匯率市場化,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並要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擴大對外金融交流等。

四、完善稅收制度

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佈局下,要推進增值稅改革,適當簡化稅率。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環節、稅率,把高耗能、高汙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徵收範圍。另外,要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及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等。

五、推動「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建設

要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推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及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其中,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即轉為城鎮居民。因而也要加快戶籍制度改革,逐步放開城鎮落戶限制。

六、建設自由貿易區

為了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要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其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新形勢下中共中央推進改革開放的重大舉措,要切實建設好及管理好,並要在現有試點基礎上,選擇若干具備條件的地方,發展自由貿易園區(或港區)。

七、促進國企和民企共同發展

要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國企)主導作用,也要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民企或私企)發展,激發其活力和創造力。在這個大原則下,要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及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後者是指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另外,要完善國有資本管理體制,其方法諸如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及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等。

八、改革行政審批制度

在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大方針下,要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務(如企業經營事項)的管理。凡是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譬如,企業投資項目,除特殊情況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

兩岸經貿更受市場規律影響

以上8大項,共構成大陸新階段經濟改革的「圖譜」。在它的影響下,兩岸經貿態勢會如何相應變化呢?

關於這個問題,首先應該注意到,這次中共三中全會通過的上述「決定」,對兩岸事務著墨很少,僅簡單說到「擴大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開放合作」,而未有進一步的相關論述。其原因應在於,該三中全會之「決定」,主要面向大陸內部政經社體制和機制改革,也是內向「挖潛改造」的政策部署,因而其毋需論述太多「外向」事務。

但是,這次的政策新部署,仍會顯著影響兩岸互動樣態,因為在兩岸交流已甚為密切情況下,大陸內部體制和機制的改革,一定會牽動兩岸雙方往來內容和路向之變化。

特別是在兩岸經貿方面,目前已經可以預見諸多新的發展方向。譬如,在大陸市場機能強化,及企業自主性提高情況下,未來兩岸經貿活動,勢必受到「供需法則」的深刻影響,無論是雙邊貿易或相互投資,勢必要更多地遵循市場規律,因此,兩岸政策性採購及投資,採行空間會顯著縮小。

然而,大陸自由貿易區之建設及推展,卻會帶給兩岸雙方嶄新的經貿交流合作契機。因為台灣正在興辦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將來可望和大陸的自由貿易區對接,使雙方商品貿易、服務貿易和金融投資,都能充分便利化和自由化。這會成為兩岸經貿「升級版」。

此外,大陸整體金融改革與創新,對於方興未艾的兩岸金融交流,也有很大激勵作用。其中,大陸之放寬民營金融機構設立,及擴大跨境資金流通渠道等舉措,將有助於台資金融機構在大陸作全方位佈局,及充分掌握人民幣國際化商機,使台灣早日成為亞太重要的籌資理財中心。這將是未來兩岸經貿的新亮點。

而更值得探究的課題,是這次中共三中全會後,大陸台商如何在經營上相應作轉型工作。因為三中全會新訂定改革政策方針,主要是針對大陸內部體制和機制,所以大陸台商(及其他中外廠商)投資經營環境,將直接受到影響,且會發生顯著變化,經營調整勢在必行。

台商經營「城鄉一體化」

台商將感受到的第一個影響,是大陸政府轉變職能、簡政放權,使行政審批制度大幅簡化。將來大陸政府對廠商投資項目准駁、工商登記等方面事項的管理,會逐步減少「審核制」範圍,而漸次擴大實施「報備制」,受理機關層級也會下降,即以前要由省政府處理的案件,將來在縣政府就可辦成。

在這種情況下,台商企業以前很費心力的「跑機關」、「搞批文」等事情,將來會減省很多,可以因此調整企業人事佈局,把以前用來和政府打交道的人力,轉移一部分到其他部門,或分流去開展新事業項目。

其次,大陸城鎮化建設開展,以及農村土地流轉鬆綁,使台商經營佈局可以深化到遠郊和農村地帶,而構建出「城鄉一體化」的經營格局。台商憑藉兩岸同文同種優勢,比其他外商更有條件深入大陸農村,自應掌握此一重要商機。至於可相應開展的新事業,則主要是新城鎮所帶動的物流商貿、精細農業、房地產、資訊通訊及保健照護等新型生活服務等。至於內需市場擴大,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等新商機,在本次三中全會前已全部顯現,因而本次會議文件對此著墨不多。

注意民企振興及國企改革

唯大陸台商在掌握新商機之餘,也必需看到,這次中共三中全會所展布的經濟改革新局,也會帶來新挑戰。其中最應關注的,是大陸民營企業,可能因這波經改而迅速振興,而給台商帶來新的競爭壓力。現時台商有必要深入掌握大陸民營企業發展路向,並據以擬定自身的有力應對策略,以減輕來自大陸民企的排擠效應。

而大陸國有企業改革取向,也會影響台商的經營佈局。這是因為,這次三中全會決定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國企和其他種類企業交叉持股,也要推動「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等新型機構。這樣的新設計,會使大陸國有企業領域出現很多「股權運營大戶」,而擴大和台商企業進行「股權合作」,也就是互相持股或互換股權等。因為台商和大陸國企合組產業鏈的案例越來越多,彼此股權交融趨勢不可免。在這種情況下,大陸台商企業有必要強化自身股權結構,並擬定一套靈活的操作策略,以便在維護自身經營主導權情況下,仍能和大陸國企作股權的「合縱連橫」,或尋求股票上市。

總的看來,金融操作機能之強化,實為新階段大陸台商經營轉型之「重頭大戲」。除了股權操作強化外,還必需順應大陸利率、匯率市場化趨勢,為自身尋求最有利的金融理財策略。如此轉型的必要性,可從本次三中全會文件中,清楚看出來。

(李孟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