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服務業也需朝開放方向思考 的士服務業也需朝開放方向思考

澳門特區政府的施政矛盾,近來已從法律改革滯後等,轉移到工務運輸範疇,可說是「鑊鑊甘」,危機事件一起緊接一起。不但是民間人士及社團口誅筆伐,而且連廉署、審計署也參與討伐,從「輕軌」到「新巴士服務新模式」,無役不與。最新的「電的」簽約事件,更是雪上加霜,在以往尚未完全痊癒的傷口上,又自己撒上了一把鹽。

眼光「電的」續約時件的是與非,已有許多評論,本欄不打算「魯班門前耍大斧」,再重覆一遍。只是針對的士服務業是否需要改革,進行一番探討。

澳門特區是資本主義社會,《澳門基本法》也規定澳門特區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更重要的是,澳門特區是自由港,「中國澳門」也已加入了「WTO」。因此,原則上,澳門特區的經濟行業,除關係到地區經濟安全的特殊行業之外,應當都按照自由經濟機制,實行開放,而不是壟斷,的士服務行業也不例外。

實際上,按照經濟學的定義,自由市場經濟是一個不受到政府幹預和調控的市場,政府對其只行使最低限度的職能,如維護法律制度和保護財產權。在自由市場中,財產權在一個買賣雙方都滿意的價格進行自由交換,總的原則就是實行開放。而按照政治經濟學的定義,與自由市場經濟極端相對應的是計劃經濟。在計劃經濟中,有關於生產、分配以及價格的決策是基於整體國情而定的。其他與自由市場相對應的有饋贈型經濟以及其他僅能維持生存的經濟。

似乎是就連運輸工務範疇自己,也已對自由經濟有所認識,因而在「有線」合約卻將屆滿時,就有「開放」的考量。另外,對「澳台航約」的處理,也有「開放天空」的跡象。實際上,昨日台灣《經濟日報》就報導, 澳台航線以延約方式維持現行航權多年,雙方於農曆年前完成新航約修訂協商,澳門決定對台灣「開放天空」,除了不可中轉到第三地外,不再限制飛航的航空公司與班次數。此項開放待雙方行政作業程序完成,最快三、四月即可實施。由於未來「華航」、「復興」投資的廉價航空也可加入飛航,預期澳門空運市場競爭將愈加激烈,但也會因廉航低價搶市,澳台航線票價將隨之下跌,有助於吸引前往港澳旅遊的旅客和台商回籠。 這個改革方向,與本欄一月二十四日《洽簽澳台航約還應有進一步開放的思考》一文,所提出的建議;澳台航約的洽簽,應當能夠充分反映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所彰揚的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對現行的澳台航約進行重大的改革,打破既有利益集團的壟斷,朝向「開放天空」發展,讓更多的航空公司參與澳台航線的營運,將澳門國際機場這個品牌用好用足用活,在與鄰近機場的激烈競爭中,避免浪費本來擁有的獨特有利條件,基本接近。

其實,澳門特區政府在若干範疇,也具有「開放」或「半開放」的經驗。比如,博彩業過去長期以來是實行「專營」合約,獨家壟斷。十二年前特區政府嘗試破除「壟斷」,進行改革,引進其他博企參與競爭。果然,開放的結果提高了澳門博彩業的硬件和軟件素質條件,再加上內地開放「個人遊」的因素,從而使博彩收入連年翻番,創下了經濟奇蹟;政府財政也大有盈餘,使得特區政府可以遊刃有餘地實施各項利民措施,有利於和諧社會的建構。

既然如此,的士經營是否也可以實施開放?也就值得思考。目前的的士制度,也是高度壟斷,因而致使的士牌照的黑市價已高如天價,牌照擁有者「坐地收租」,十分「和味」。的士牌照已不是政府的管理工具,也不是從業者的謀生工具,而是持有者的暴利利器,完全改變了其投資工具的性質,甚至連「投機工具」也不是,因為沒有人願意將這隻可以「生金蛋」的「金鵝」拿出來「炒賣」。

而並不持牌的的士司機,由於在牌費高昂之下,租金也必然高昂,每天的收入有相當多的部份要繳交租金,等於是為「牌主」打工。這就如供樓者一樣,為地產商和銀行打工。這種模式對於縮小貧富差距,建構和諧社會,並無好處。尤其是由於租金高昂,司機難於應付,再加上貪婪的人性因素,導致「揀客」、「拒載」、「濫收車資」等情況經常可見,尤其是在節假日和颱風來襲時更為嚴重,汙化了澳門的城市和旅遊形象,更遑論要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因此,是否可以像「居者有其屋」那樣,在的士服務行業也實行「業者有其牌」,讓每一個獲得政府認證的的士司機,都擁有自己的的士牌照,從而解除「牌主」對他們的盤剝,使得他們的成本負擔大為減輕,在增加收入的同時,也改善服務素質,減少「揀客」、「拒載」、「濫收車資」等現象?就值得思考。而且,因為破除了壟斷,實行開放,可以有更多的的士參與營運,也可在較大程度上解決目前的「大的難」的問題,符合特首崔世安「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當然也為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創造遊客交通便利條件。

這可能會遭到抵制,就像特區政府推出任何改革措施,都必然會遭到既得利益者的抗拒那樣。但如果是有利於社會和諧建設,就應以壯志斷臂的決心,予以破解。以習近平為首的中央,在中央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議》時,還不是遇到頑抗?尤其是其中的國企改革部份,就遇到掌握大部份國企的「紅二代」的反抗;但在全黨全國人民的支持下,「決議」排除萬難而獲得了通過,「紅二代」也得乖乖低頭。澳門的那些既得利益者,其「背景」再雄厚,也厚不過「紅二代」吧?

退一步來說,的士服務業將以全面開放,也可考慮採用其他模式。比如,針對澳門的士的兩大市場,就是遊客和居民的不同需求,其中遊客大多集中在機場、碼頭與賭場酒店、緊靠旅遊區的鬧市區之間,而居民則是在家居與醫院、公共服務機構之間,是有所區隔的;當然,也有交叉,如市民也可以是在機場、碼頭與家居之間,應還是有基本區隔的。在此情況下,「電的」就宜以為市民服務為主,主要是在舊市區營運。倘業者堅持「六四開」,可以考慮在舊市區的街市、銀行、學校、醫院等設立「電的候車站」,「電的」可以在此候客。

由此,想到了其他一些地區對的士行業的特殊管理辦法。比如,台灣雖然基本上是實行開放模式,但也有相對管制,將的士服務區分為幾大塊,大台中、大高雄的的士就不能在大臺北兜客,但卻可以載客到大臺北地區。而機場的士,可以從機場載客到任何服務區,但就不能在這些服務區截客。在香港,也有「新界的士」與「市區的士」的區分。因此,澳門「電的」「六四分」之後,只能在舊市區兜客載客,也可在舊市區載客到旅遊區,惟就不能在旅遊區兜客到舊市區。

或許,採取任何不同的改革方式,都將會觸動到不同人群的利益,因而將會遭到抵制甚至是抗拒。但總要改革,否則就不能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