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回青洲七千多平方米土地

【本報訊】政府跨部門工作人員昨日清遷青洲區被佔的公地,面積約7,800平方米,相當於一個足球場大小。收回的土地將用作開闢道路及優化下水道,改善該區衛生和交通環境,配合青洲區發展需要。

不同人佔用這片土地,主要用作停放運送燃料的車輛及擺放建築材料,及建造鋅鐵、磚牆等僭建物。部分佔用人早前已主動清遷,但仍有部分土地不知何人佔用,政府決定採取行動,回收土地,架設圍網,防止再被人佔用。連同今次行動的兩幅土地,政府近四年來收回土地共56幅,面積共23萬多平方米。

收地配合青洲發展

今次清遷的土地位於青洲河邊馬路、天竹巷、山茶街及青洲新馬路之間,主要的一幅鄰近臨時燃料中途倉及萬成工業大廈,另一幅較小,為一段非正式小路。青洲區內多個大型住宅樓宇尤其是經屋和社屋群陸續落成,區內的居住人口增加,社區及商業活動活躍,區內社會設施以及基礎建設需求增加,政府須收回區內被佔用的土地,用作開闢道路、改善區內下水管道,以配合該區包括粵澳新通道在內的發展規劃。

土地工務運輸局稽查人員平日巡查時發現該地段上有多個建築物,有些以鋅鐵、鋁窗及磚牆建成,其餘地方放置了貨櫃、建材、停泊工程機械及私家車等。調查後發現,土地情況相當複雜,涉及至少五個不同佔用人,有個別土地佔用人曾獲政府發出臨時佔用准照,惟已超過使用期限。當中三個佔用者為石油氣公司,將土地主要用作停放運送燃料的空載車輛。

部分佔用人配合清遷

局方其後刊登預審告示,要求佔用人在限期前騰空土地,將土地歸還政府。之後政府刊登最終決定通知,要求佔用人在限期內騰空佔用的地段。有佔用人合作,在告示刊登後申請清遷土地上的物品及清拆建築物。

政府昨日展開跨部門行動,清遷佔地及架設圍網,行動前佔用人陸續騰空土地,行動過程大致順利。

新法加罰款引入違令罪

2009年3月至今,政府已成功收回56幅被非法佔用的公地,面積共逾23萬3千多平方米。已收回的土地主要用來興建公屋、社會設施、開闢道路、山體維護及綠化。

新《土地法》將於今年3月1日起實施,土地工務運輸局將定期監察土地狀況,任何人不得阻止土地工務運輸局監察人員進入非屬私有的土地。

新法引入刑事罪行的違令罪,大幅調高對故意非法佔用屬公產或私產土地的行為人可科處的罰款,罰款與被佔用的土地面積掛,罰款金額最高可達澳門幣300萬元。除罰款外,若由政府空土地,騰空費用及保存文件和動產的費用由違反命令的人承擔,須在政府指定的期間及地點繳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