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遊船自由行應辦好國際船舶登記中心 推動遊船自由行應辦好國際船舶登記中心

在推動粵港澳遊艇自由行時,內地遊艇可能會遇到一個遊艇註冊登記難的問題。那就是,內地現行的船舶登記制度,對遊艇尤其是進口遊艇的登記較為嚴苛,可能會對遊艇自由行的進展產生一定的障礙。由此,為了破解這些障礙,可以思想再解放一點,採用在船舶登記手續較為簡便的澳門進行船舶登記。而且,也可充分利用國務院同意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船舶登記的批復,使澳門成為「國際船舶登記中心」。

實際上,從各種資料看,內地尤其是處於水網地帶的珠江三角洲,一部份先富起來的「金土豪」,開始對遊船休閑產生了深厚的興趣,並樂於花費鉅款購買遊船。既然是能夠拿出此鉅款來購買遊艇,當然是希望能購買性能較佳的進口遊艇,實際上進口遊艇的價格並未比國產遊艇高很多。然而,在登記時,卻遇到很多麻煩。但在向有關部門進行註冊登記時,卻頗為麻煩,尤其是對進口遊船的登記制定了極為嚴苛的管制。據交通運輸部於二零一一年發佈的《關於加強進口遊艇管理的公告》規定,禁止從境外進口船齡在一年以上的遊艇;而申請從境外進口遊艇的,應當辦理繁複的備案手續,並提交有關材料。其中一些證明材料,如「擬進口遊艇的建造證明和圖紙(影本)」、「擬進口遊艇的檢驗報告(影本)」等,都是強人所難,因為外國遊艇生產商為了保護知識產權,防止惡性競爭,根本就不願其設計圖紙外洩。

因此,在開放遊艇自由行之後,可能會催發他們產生一種「變通」的思路,那就是在香港、澳門進行船舶登記,然後利用遊艇自由行的便利,像汽車「兩地牌」那樣,駛回內地停泊。唯一的麻煩,就是必須三個月內複出境一次。

富豪們的選擇,既可在香港,也可在澳門。香港早就是國際航運中心,因而內地許多萬噸貨輪,即使其所有權者的持有者是大型國企運航企業,也選擇到香港進行船舶登記,以懸掛香港特區旗作權宜輪,可以避開在內地進行船舶登記的許多麻煩。因而香港也早已成為國際船舶登記中心。

澳門是否也應搶占此先機,歡迎並接納內地遊艇在澳門進行登記?這樣,就可為澳門落實貫徹「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及「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助一把力。前者是可使澳門的產業多了一項遊船休閑產業,後者則可令澳門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多了一項遊艇休閑活動。

在這方面,澳門是具有有利條件的,那就是國務院辦公廳已於二零零三年覆函澳門特區政府,決定授權澳門特區進行船舶登記。澳門特區政府可依照澳門特區的法律,以「中國澳門」的名義頒發有關証件。國務院辦公廳的這一批覆,顯示中央政府大力支持澳門特區發展成為一個國際船舶登記中心,鼓勵更多世界各地船舶在澳門註冊,有助提高澳門的國際和知名度。

澳門回歸前,前澳葡政府雖然亦設立了「船舶登記中心」,但其尚未正常運作,船舶登記制度實際上並未形成。而按照《澳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澳門特區可以建立和完善自己的船舶登記制度。澳門特區在中央的授權下,有權自行處理授權範圍內的對外事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的覆函,澳門特區可為包括外國船舶在內的航舶進行船舶登記。凡是獲准登記的船舶,可以領取以「中國澳門」名義頒發的登記注冊証明文件,該等船舶在航行時,可懸掛澳門特區區旗。

但是,澳門特區在獲得中央授權之後,卻一直沒有予以充分運用,白白地浪費了中央的這番好意。而且,就連並不適應進行國際船舶登記的第九零/九九/M號法令《核准海事活動規章》,也「懶得」去修訂。實際上,時任立法會議員的方永強就曾對此作出過批評。他指出,澳門現行船舶登記手續,相當繁複,相關法例陳舊過時,難以推動澳門發展成為「國際船舶登記中心」。他以自己的遭遇舉例指出,澳門做遊艇登記要走四個部門,包括要去港務局等驗船領牌,去電信暨資源科技發展辦公室做無線電訊設備登記領牌〔還要拆部機去檢驗〕,再去財政局繳付費用款項,還要到身份証明局取得行為紙。而為此走這四個部門,前後要跑十二次,過程費時冗長,不幸的可能要花三、四個月時間,幸運的最快也要一個月。最終只好棄權,去了香港做登記。其結果是在香港做登記僅用一小時及在同一個部門全部辦妥所有手續。為此,方永強指出,澳門要發展成為「國際船舶登記中心」,首先必須消除所有存在著障礙的法例,否則就難以成事。他表示,香港、澳洲等地做遊艇登記都是很簡單方便,只有澳門才是如此費時複雜。

在此情況下,又如何能奢談澳門要發展成為「國際船舶登記中心」?因此,確是有必要制訂新的《船舶登記章程》,並參考其他一些行政部門的做法,在船舶登記方面也推行「一條龍」服務,並簡化行政手續。

其實,如果「澳門國際船舶登記中心」能夠建立起來,對提高澳門的國際知名度及發展澳門經濟,是十分有利的。這是因為,一方面,雖然澳門與香港一樣,同為特區,但由於先天及後天的各種條件有異,香港是國際航運中心、國際金融中心、國際旅遊中心,甚至還有諸如「購物中心」、「珠寶交易中心」之類的雅號,而澳門特區則什麼「中心」都不是,只有一個自我安慰的「中國與拉丁語系國家聯繫中心」,及與大多數澳門居民沒有切身關係的「海外葡僑聯繫中心」。近年中央要求澳門建設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但至今仍是沒有落實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更沒有一個推動落實的統籌機構。這對於凸顯「一國兩制、澳人治澳」特色,相當不利;對於加強澳門的國際城市形像,也沒有什麼「加分」效益。因此,將澳門發展成為「國際船舶登記中心」,就可以填補在這方面的空白,使到澳門特區與香港特區一樣,在國際上享有較高的知名度,並提高澳門特區在國際社會上的地位,有助於「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大業的推動和發展。

因此,因著粵港澳遊艇自由行的話題,澳門特區有必要根據國務院已授權本地區進行船舶登記的事實,對《核准海事活動規章》進行修訂,或是制定船舶登記的專門法律,以作適應。

在日前的粵澳海事局主管會議上,澳門海事及水務局官員向廣東海事局官員們談及,「由於澳門是自由港,世界各地包括內地的遊艇進出澳門,相關的手續,較為簡易和方便」。雖然確是如此,還是並不足夠及也不全面的,還應增加遊艇登記也是手續較為簡易和方便的內容。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修訂或制定船舶登記的法律。

(發自湛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