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認同報告稱優化交通監察系統

【本報訊】交通事務局認同審計署在《交通違例檢控工具的使用及監管》衡公量值式審計報告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及原系統的老化,局方明白單一的舊有系統實難以追趕本澳交通環境的變化,因此會持續積極優化電子交通監察系統,包括透過引進先進科技的智能服務及加強電子執法的應用,逐步提升相關系統的效度和深度,從而提高道路通行率及方便居民出行。

交通事務局以“先檢討、後評估、再優化”的策略,先對全澳的電子交通系統作全面性檢視,其後評估適合本澳道路環境的技術,逐步落實優化措施,不斷檢視以及對舊有系統進行優化及更新換代。同時,局方一直與治安警察局保持緊密的溝通和合作。為深化兩局及系統承建商的溝通效度,除要求系統供應商派員進駐交通控制及信息中心外,更建立了三方的定期會議制度,及常規性的聯合測試機制,務求從溝通機制、文件及合作深度方面提升回饋機制的作用,並按先後緩急次序處理電子監察系統。

固定超速偵測系統方面,近年已為攝像設備的規格及功能進行升級,並增設錄影功能攝錄超速過程,至目前共有26個偵測點具備該功能。同時投入的系統已逐漸解決在觸發靈敏度、感光器及最高抓拍車速的難點問題。以近年新加設及更換新的固定超速偵測系統為例,新系統的有效數據(包含成功檢控、緊急及特殊車輛)近90%,並提升了偵測違規車輛的車速上限,效果理想。而舊有超速偵測系統2013年度第三方評估報告,成功抓拍率為75%、雷達校準成功率為100%,較2012年有所提升。

衝紅燈系統方面,已於2013年完成兩輪新技術可行性研究測試,對新技術的應用得到滿意的結論,將陸續展開更替系統的工作,使相關系統運作更為暢順及有效。

對於報告中提及所謂“廢相”實際是沒有進行處罰的照片,分為兩類:一為檢測設備故障、行人或車輛燈光干擾、夜間光線不足所造成,該等情況將透過技術研究,並以維修保養、更換零部件、升級軟件及更換系統來降低。另一則為警察指揮交通、特殊及緊急車輛通行、疑似違規行為等情況所引致,該類照片乃系統對於違規行為的正常偵測紀錄,警方對此不視為違規紀錄。

面對電子交通系統皆會出現鏡頭老化、欠缺零件、技術落後、系統兼容等問題,在原系統不斷老化下,實難以追趕本澳交通環境的變化。為應對此困境,除不斷更換零件、更新軟件外,已積極尋求解決之法,包括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新技術的研究、技術評估及實地測試等,爭取按《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10-2020)》提出的優化方向而行,逐步提升電子交通監察系統的效度與深度。

考慮到電子交通系統的特性,在穩定原系統有效運作的同時,交通事務局正逐步針對現有儀器的使用年期、道路環境特性等條件,評估及制定優化方案,包括引入新系統,從效能方面作根本的提升,以及深化維修保養機制的成效,確保原系統有效運作,適地適性地整合各儀器的使用規格。此外,還將致力建設其他智能交通系統,如停車場資訊系統、停車場場內泊車誘導系統、交通視頻系統、視障人仕過路發聲系統、固定或流動LED資料顯示系統,增加道路使用者安全,提高道路通行率及方便居民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