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在處理公共事務之際不應拖泥帶水

博言

從政府接手的“綠巴”事件再到公共天線電視頻度事件,件件都是牽動居民的心及涉及社會民生的事件,更是政府當局難以處理的事件。對於即將到期屬於爛攤子的“綠巴”,當局一方面為了整體公眾利益,而不怕社會一些有心人士質詢及質罵,仍然是繼續以公帑模式繼續接手管理“綠巴”。同時,在處理公共天線事件之際,前電信局長或由於該事件而另謀高就,但是事件並沒有真正得以解決,時不時就是用歷史問題來回應社會的質詢,並不是用行政手段或完善法律法規的手段去規範整體公共線電視頻度的問題。可見,當局在處理某些公共事務之際,仍屬於較被動或軟弱的狀態,也往往出現拖泥帶水的狀況,處理事件不夠乾脆,從而令到社會一些人士對政府的執政產生或多或少的質疑或不滿。

眾所周知,維澳蓮運去年十月一日“綠巴”宣佈破產,政府隨即接管,並於今年一月一日起租用其資產三個月,“綠巴”最終命運懸而未決。政府租用維澳蓮運資產月底到期,已告破產的“綠巴”何去何從?政府再度向法院及維澳蓮維破產管理人申請延長資產租用三個月,繼續營運“綠巴”路線。近日,初級法院經已正式批覆,准許特區政府租賃維澳蓮運之企業期限延長三個月。政府在過去的三個月並沒有公佈相關日後的處理方式,也沒有對維澳蓮運進行法律上的訴訟或正式收回其的巴士牌照,對於維澳蓮運沒有履行合約上的條文,當局應依法行事,並不應一拖再拖,若維澳蓮運沒有能力繼續營運“綠巴”或其的路線,可以解除其的合約,並向社會公開招標,或也可以判給予澳巴及新福利兩間巴士公司營運,亦就是講對“綠巴”的問題,一方面需要保障員工現時享有的薪俸福利待遇維持不變,另一方面需要保障巴士服務的穩定運作,同時,當局也要明確態度及不能讓有心人士從中找到不利的話題。

政府租用維澳蓮運資產月底到期,已告破產的“綠巴”何去何從?政府按廉署報告建議,修改巴士判給合同及處理接管工作,問題複雜、難度高,市場確有營運者有意接手“綠巴”線路,情況審慎樂觀,相信新營運者要使用“綠巴”巴士。政府正向法院及破產管理人申請續借維澳的巴士及司機等三個月,以爭取更多時間處理後續問題。劉司未有說明租用費用,但稱一定合法合情合理,支出主要是“出糧”及“入油”。社會一直憂心,若最終無人接手“綠巴”,政府會否參考電視基本頻道處理方式,由政府成立公司接手尾,劉仕堯日前則稱機會不大,但不排除任何可能性,並強調政府一定會確保巴士服務不中斷,“綠巴”員工福利不受影響。當局稱,初級法院經已正式批覆,准許特區政府租賃維澳蓮運公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之企業期限延長三個月。特區政府會把握時間與有意投資者進行磋商,並要求承批公司保障員工現時享有的薪俸福利待遇維持不變,做好過渡安排,保障巴士服務的穩定運作。 自維澳蓮運於去年12月4日正式破產,特區政府跨部門小組一直跟進維澳蓮運的營運,並根據廉政公署的意見,按既定的時間及程式持續修訂服務批給合同及處理維澳蓮運的過渡安排,在巴士服務平穩過渡及確保員工就業權益的前提下,已有投資者與特區政府進行多次接觸,並承諾能依法保障維澳蓮運員工現時享有的薪俸福利待遇維持不變。巴士服務是廣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在保障巴士服務穩定運作及員工就業權益的前提下,特區政府需要有更充裕的時間處理事件,為此,日前向法院及破產管理人申請租賃維澳蓮運企業的期間延長三個月,並獲得批准。當局指是次巴士服務重新批給工作涉及很多複雜問題,且存在不少困難,惟特區政府會加緊時間做好具體過渡安排,並按部就班落實相關工作,使得巴士服務能順利過渡。同時會適時向外公佈最新進展,並呼籲維澳蓮運員工繼續堅守崗位,做好服務,以免影響廣大市民出行。

對於“綠巴”的問題,社會也出現不同的意見。例如,中區社諮委林宇滔日前表示,政府接管維澳蓮運半年埋單的額外開支可能近四千萬元,社會憂慮日後根本無法追討。翻查招標合同,明確規定維澳承判服務前,須向政府繳納約六千五百萬元的擔保金,且條文明晰容許政府動用擔保金作為接管期間額外費用的墊支。他促請當局向公交代,維澳是否已按要求提交全數保證金?作為公用事業機構,以任何藉口中斷服務都是不負責任的,加上維澳申請破產當天出現巴士被拒絕加油的情況,意味其服務確會隨時中斷,因此他支持政府今次果斷接管維澳的營運。不過,據交通局表示,維澳聲稱每月營運支出逾一千九百萬元,扣去局方每月支付近一千四百萬元的服務費,若維澳開支屬實,政府接管意味每月要墊支約六百萬元,才可維持其服務,半年埋單的額外開支可能近四千萬元。政府雖曾表明會追討額外費用,但社會憂慮維澳資不抵債,根本無法追討。招標合同規定,儘管維澳資不抵債,在維澳承判服務前,須向政府繳納約六千五百萬元的確定擔保金,且條文明晰容許政府動用擔保金作為接管期間額外費用的墊支。因此,當局應要立即向公清楚交代,維澳蓮運是否已按要求提交全數擔保金,且政府會否直接動用有關擔保金墊支接管期間的一切額外開支?確保政府不會因為接管而有額外的公帑支出。政府應全面檢視所有公共服務合同的條款和保證金額的要求,是否已對承批人中斷服務作出具足夠阻嚇力的懲處,防止再有任何公用事業以中斷服務作為要求加價的手段。

當局早前透露,正朝“有人接手”的方向,去處理四月一日接管到期的“綠巴”問題,就算趕不及找到接手人也有後備方案。議員梁安琪日前表示,當局應汲取教訓,盡早公佈後備方案供社會監督。還應檢討並改善巴士服務質素不足問題。梁安琪指出,新巴士服務至今未達社會要求,不僅未能解決困擾居民已久的“搭車難”,反因種種亂象不斷引來批評和質疑。先後有審計報告揭露“鬼巴”事件,維澳蓮運破產,以及廉署報告指新巴營運方式、服務批給及專營合同問題重重。現時新的巴士經營方案仍未確定,經營合同也未公開,公懷疑日後的巴士服務質量會否真正改善。當局應在巴士服務尚由政府暫為接管時,盡快改善質量,並與新的巴士經營者商討具體操作細節,確保新經營模式真正改善服務。政府接管“綠巴”將期滿,不但新的巴士經營方案未定,就連後備方案都未公佈,社會擔心“黃的續約”事件再次上演。強調各地巴士服務正朝私人市場模式發展,澳門“半公營”模式經實踐已被證明失敗。社會擔心若無人願意經營,後備方案又變公營方案。當局實不應再用拖字訣,要盡早公佈後備方案,減少憂慮。

政府日前稱存在「有興趣的營運者」,但並未就接管綠巴採取公開招標。有立法會議員則認為,時間方面是否足夠很難說,但至少應有透明度讓公眾知道發生甚麼事,如有公司有興趣,究竟該公司與政府的關係如何?會否直接向其批給綠巴的服務?如採用國際公開競投,可能有不少投資者對經濟爬升的澳門有興趣,政府憑甚麼認為只有「佢諗果間」公司有興趣?這個「黑箱底下」將造成政府進退失據,未必符合澳門公共服務利益的最大化。作為公共批給,維澳蓮運亦是透過公開招標去取得經營權。但目前究竟是有公司表示自己有興趣抑或政府「益自己友」找有興趣的公司都不知道,促請政府增加透明度,並繼續朝公開招標方向來處理事件。對於政府一直不公開租用綠巴資產所涉及公帑,並稱可能涉及法院或破產管理人問題。立法會區錦新日前表示不同意,他舉例,閒置土地一幅都不讓公開的原因都是將來可能有司法訴訟,認為是政府經常隱藏資料的其中一道板斧,完全不成理由。他認為,破產後這批資產繼續可產生多少的租賃利益可能成為法院處理破產案的重要考慮因素,並不涉及公司清盤後財富如何分配等問題,加上使用公帑沒理由不公開相關金額,促請政府公佈。

另外,就澳門有線電視專營合約即將於本年4月21日到期特區政府早前宣佈將會成立一間全資公司的「代替有線」提供「基本頻道」俾公天公司。有社團則認為,政府選擇唔全面開放市場,設立由政府控制機構「壟斷」電視訊號接收業務,對澳門居民接收資料自由選擇造成威脅。政府誤導市民指相對依加咁俾錢澳門有線電視提供訊號,由政府直接供應基本頻道「成本較低」,令人聽落係較可取方案。事實上,所謂「基本頻道」即公眾亦可免費自由接收頻道,屬於「免費電視服務市場」。在澳葡時代有線獲專營權之前,公天公司可自由接收同傳送電視訊號。但係澳門有線電視得到專營權之後,將免費電視市場同收費電視市場同一,變相令公天公開收接同傳送訊號被「非法化」。重點係,有線獲專營權之前,冇法例限制接收同傳送電視訊號業務。而政府有線專營結束後,由政府帶頭延續「壟斷」情況。將接電視訊號供應「中心化」,可以猜測,將來可由長官意志決定咩頻道先可以、唔可以俾公天傳送俾居民,隨時縮窄接收資訊選擇自由。另外,由政府成立全資公司「壟斷」免費電視訊號供應市民,冇自由競爭環境,必然缺乏增加頻道、提升服務質素提昇競爭力意欲,長遠居民接收資訊選擇自由亦唔會增加。收費電視市場方面,早前劉仕堯透露正同有線傾緊續牌問題,如果萬一牌照到期前未有共識,政府會保證收費電視供應唔會中斷。雖然學社曾經多次向當局提出要盡快公開競投收費電視服務牌照,但政府仍舊冇任何回應。如果政府早將2014年4月21日後收費電視服務牌照公開競投,就唔會出現今日迫著要同唯一持牌人傾數情況。政府一再做上年底委託澳門大學進行電視服務研究做撞箭版,有任何建議都話要等份最終研究報告。但係,早前該研究中期報告入面,雖然多次提出要「開放市場」,但得出結論最終同政府已宣佈「非牟利機構提供頻道」政策一致,除同「開放市場」精神背道而弛之外,亦令人非常質疑呢份報告中立性,推測目的係咪為政府已制定政策「背書。

政府將成立全資公司傳送基本電視頻道訊號引起社會熱議,有意見憂慮此舉會令電視資訊被壟斷及浪費公帑。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回應指,相關做法只屬短期措施,「短期由政府,長遠希望不會由政府介入。」他又保證,4月22日以後,居民所收看的電視頻道及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