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掉幻想面對現實 投票決定解決方案 丟掉幻想面對現實 投票決定解決方案

善豐花園部份小業主再次「佔領馬路」,與台灣「太陽花學運」的「佔領立法院」相比,雖然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但其中有許多情節,卻又是驚人地相似。幸好,澳門警察以「快刀斬亂麻」的手法及時清場,既乾脆利落又沒有動用械具,使得外部勢力未有來得及摻入,促使民生事件變質為政治訴求事件(雖然在前晚的「佔領馬路」過程中,有個別小業主高呼「崔世安下臺」的口號,惟應只是出於一時情緒激動的反應,尚未上升為政治訴求)。而「太陽花學運」則因馬英九「投鼠忌器」,王金平利用學運來作為與馬英九進行權鬥的籌碼,拒絕使用「國會警察權」驅趕學生,而不但使得學生可以長久地佔據官署,而也使得學生有恃無恐,自我膨脹,所提出的訴求不斷升級,以最初的僅僅針對服貿審查的「三十秒」不合程序,逐級提升到「反中」、「台獨」、「憲政」等的政治訴求高度。

實際上,兩地「佔領」事件的起因,是頗為相似的。許多參加「太陽花學運」的學生,連《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內容是甚麼都不知道,僅是聽信了一些謠言,就為了自身的「就業出路」利益,而既是「滿腔熱血」又是「朦朦蔽」地參加了。  而部份善豐小業主則是另一種模式,在善豐花園事件政府跨部門小組向小業主們講解澳大補充性調查報告的內容時,部分小業主卻是「晤睇報告,一句唔講」就起哄,離開會場跑到善豐花園,進行他們早已籌劃好的「佔領」行動,連香港和澳門「反對派」所擅長的「假棺材」也已準備好了。

「太陽花學運」提出的訴求不斷升級,從最初的「逐條審查,逐條表決」,到「退回服貿」,還挾雜了與「服貿」無關的「公民憲政會議」。而部分善豐小業主則是訴求反覆不定,最初是修復,後來是重建,甚至有人提出由政府收購後興建公屋。即使是修復或重建,費用由誰負擔也反覆不定。但最終歸結為一句話,還是希望由政府出錢解決,即使是退一步也是由政府先行墊支,倘官司打贏後由政府向責任者追討。

或許,是最初政府在危機處理中做得太好,即時啟動「緊急安置及支援計劃」,向受事件影響的住戶發放應急津貼、提供臨時酒店住宿及社工支援服務,解決住戶們即時性的居住和生活需要,到向合資格的業主發放每月特別津貼,及為未能及時找到居所的住戶提供臨時安置服務,可說是連鄰近一些制度健全的國家或地區也大嘆不如,而令小業主「得隴望蜀」,再加上政府庫房充裕,「水浸豬籠」,近年來大手筆地推出各項惠民措施,而令到並非小業主產生幻想,當然更是出於人的「不會嫌錢腥」本性,而提出了一些無法可據,窒礙難行的訴求。當然,也因為政府在整個過程中,確有若干作為值得商榷,這可能也令小業主們產生「補償」的念頭。但這些超越法律規定及欠缺實事求是精神的訴求,及達不到目的就以違反法律規定的「佔領馬路」手段,來威脅特區政府、挾持全澳居民的所為,卻令不少原本同情他們的市民,包括往往對政府施政持批評態度的人,都轉為不耐煩以至是公開反對了,認為將會形成以納稅人金錢為發展商「解困」,成為實質性的「官商勾結」、「利益輸送」。而且還將「開壞個頭」,以後每逢發生同類事件時,都以同樣方式解決,就將後患無窮。

本來,澳門居民對善豐小業主的遭遇,是頗為同情的。實際上,在事件發生到如今已經有一年半,他們仍然處於「流離失所」的狀態,無論是日常生活還是工作、學習,都大受困擾。因此,他們的煩躁及焦急心情,可以理解;將心比心,更值得同情。因此,人們都支持他們合法、合情、合理地進行維權活動,與政府進行商討,找出一個符合最大公約數的解決方案,儘早返回家園。但部分小業主的所為,卻是令人不敢恭維。不要說是「佔領馬路」這種明顯違法的行為了,就說是在前日下午的政府跨部門小組向小業主們講解澳大補充性調查報告的過程中,個別小業主「晤睇報告,一句唔講」就起哄的態度,就令人們的同情心大幅流失。

而昨日劉仕堯司長「訴苦」式的說明真相,更令人們反感。實際上,政府是應小業主要求而展開善豐花園補充性技術調查的,因而政府在調查開展前就已邀請小業主參與整個過程,以監察及明晰調查屬於獨立。但小業主卻拒絕參與,在政府公佈調查結果時小業主卻又指政府是自己人查自己人,這豈非是自相矛盾?此前個別小業主在外間一些不負責任的輿論的影響下,也以「懷疑一切」的態度,質疑政府是「官商勾結」,「包庇富商」。現在,澳大補充性調查報告明確指出責任者,包括曾被他們所指出的「富商」,但為何他們卻是連調查報告都不看不聽,就聲稱「政府公權力已死」,「甩袖離去」,跑去善豐花園門前,進行早已謀劃的「佔領馬路」行動呢?因此,部份善豐小業主的所為,是適得其反。實際上,警方的清場行動,就獲得絕大多數市民的支持,就連通常是批評政府的互聯網互動討論區,網民們也基本上是支持清場。

經此一役,善豐小業主們應該面對現實,丟掉種種不切合實際的幻想,為了自己的能盡早重返家園,還是明確回應劉仕堯司長:清晰地提出真正的訴求。

現在表面上看,是要求「重建」的多,哪怕是自己「夾錢」。但是否就是多數小業主的態度?因為擁有不少單位的同善堂,尚未表態。不能把同善堂排除在「多數」之外。如果不能及早向政府提出一個真正是獲得絕大多數小業主共識的方案,就只能是繼續拖延下去,這是大家都不願看到的。因此,是應當做一個決斷的時候了。

既然小業主們強調「民主」和「民意」,那就不如由具有公信力的機構或社團出面,並由政府監督,召集所有小業主,根據自己的需要及現實可行的條件,歸納出幾個解決的建議方案,如修復、重建,及資金負擔方式等,如同「候選人」那樣開列進「選票」內進行投票決定。當然,由於不排除仍有人會以自己的「少數」來挾持「多數」,因而應先行確定表決的方式,是簡單多數法還是絕對多數法。倘是簡單多數法,超過百分之五十就可獲得通過;倘是絕對多數法,必須超過三分之二,倘首次投票沒有任何一個方案獲得三分之二的票數,則以得票最多的兩個方案進行第二輪投票。結果出來後,少數就得服從多數,不得再有異議。

既然政府代表已指出進行民事訴訟的方式,政府也願意幫忙;也既然政府已經答允,只要小業主們在修復與重建之間作出抉擇,就將會在行政和技術上幫助小業主們,就不宜再爭論不休了。還是丟掉幻想,面對現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