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要把「太陽花學運」經驗移植來澳門 果然是要把「太陽花學運」經驗移植來澳門

在台灣「太陽花學運」發生時,澳門「反對派」中的一些青年才俊,或因當時正在台灣讀書而「躬逢其會」,或專程前往台灣親身參與「佔領立法院」以至是「攻陷行政院」的活動,其後還在澳門、香港的傳統媒體或自媒體上津津有味地發表感言。當時,筆者就有預感,在遇有適當的議題時,他們或許將會移植「太陽花學運」的經驗,在澳門「照板煮碗」一番。不過,筆者也進一步聯想,屆時即使是會發生此種情況,澳門立法會是否將會出現類似「王金平」那樣姑息養奸的人?澳門特首崔世安是否將會像馬英九那樣,頂得住貌似強大的民粹壓力?

果然,在某些「反對派」人士在「善豐花園」的個別小業主,因不滿政府所公佈的專家檢測報告而在馬路上「安營紮寨」,但經小業主代表曉以利害後撤離之際,阻止小業主撤離,以圖製造澳門的「佔領」事件的圖謀受挫之後,仍不甘心失敗,正在苦於沒有新的議題可供其發揮之際,正好是政府將《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草案送交立法會進行審議,就認為是「天賜良機」,因而仿照「太陽花學運」領袖的手法,以公民團體的名義,透過自媒體等各種形式,號召人們上街遊行。據說,這是澳門回歸後參與人數最多的一次遊行,其「聲勢」比「太陽花學運」不遑多讓。

幸而,盡管有「反對」及「支持」兩派群眾參與昨日的遊行,但由於兩造隊伍出發的時間不同,也由於其中一造隊伍吸取了去年「六‧三零事件」的教訓,更由於其中一支「反對派」事前呼籲參與遊行者須以和平理性方式進行,因而沒有發生群眾衝突事件及警民衝突事件,只是其中有參與者因體力不支或天氣炎熱等原因而暈倒。

但仍然有失去理智之處,就是其中的一個主要發動團體,竟然模仿「太陽花學運」領袖的口氣和用詞,向特區政府發出了「最後通牒」:要求撤回《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否則將有進一步的行動。究竟這「進一步行動」是什麼?是否像「太陽花學運」那樣佔領「立法院」甚至攻陷「行政院」?就耐人尋味。但相信,澳門特區並不是台灣,即使是有人作出動員,響應參與的人並不多。因為遊行與「佔領」兩者之間的性質完全不同。參加遊行表達反對態度,這是屬於《澳門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遊行示威自由和權利,政府和警方有責任保護所有居民依法行使之;而衝擊公署官衙,則是屬於觸犯刑事責任的行為,警方完全有權依法予以阻止,並依照《澳門刑法典》中的多項規定,諸如刑事毀壞、妨礙公務等,予以檢控。而澳門立法會也並沒有像王金平那樣的「心在藍營心在綠」,利用「立法院長」的權力來與馬英九進行權鬥的人。而且,由於衝擊及「佔領」公署官衙,將嚴重影響澳門特區的社會化政局穩定,因而當警方實施驅離措施時,相信大多數市民也會支持;即使是反對《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的人,也不會支持這種超逾法律底線的做法。

可能是發動了逾萬居民參與遊行的「勝利」沖昏了頭腦,那位曾在去年立法會選舉時未能獲得事前所希冀的八千張選票「反對派」人士,終於平衡了忿忿不平的心理,並進而發出了「最後通諜」。口氣頗大,簡直是不知天高地厚。這是因為,「最後通牒」是國家外交用語,一個民間團體,又有甚麼資格使用? 何況,即使是使用在國家外交行為上,曾被譯為「哀的美敦書」的「最後通牒」,也是指「沒有談判餘地的最後要求」,意思是談判破裂前的「最後的話」。一般是 一國就某個問題用書面通知對方,限定在一定時間內接受其條件。否則就採取某種強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斷交,封鎖,抵制等等,甚至是宣戰。有時有意宣戰的 國家會以「最後通牒」為開戰手段,這些「最後通牒」一般含有較苛刻的條款,而開立者明明知道對方是不會全盤接受的。導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由奧匈帝國向 塞爾維亞發出的「七月最後通牒」即屬此類。而按照國際慣例,一國在對他國發出「最後通牒」前,必須事前就兩國之間的爭端舉行和平外交談判,否則就是違反國 際法。因此,「最後通牒」往往是帝國主義國家侵略弱小國家所採用的一種威脅手段。在中國的外交史上,就只有在「文化大革命」中,「紅衛兵」們向英國代辦處 發出過「最後通牒」。正因為如此,當「太陽花學運」發動者向馬政府發出「最後通牒」時,遭到學者們還媒體的嘲笑,這也成為學生領袖們「貪勝不知衰」、「臨 天光瀨泡尿」的最佳寫照。

但為其如此,這就顯示,個 別「反對派」人士,確實是有意將「太陽花學運」的經驗移植來澳門特區。而且這也反證,澳門特區政府及其盟軍建制派,同樣也犯了馬政府和泛藍軍的錯誤,就是 在推動或簽署每一項有利於台灣經濟發展,人民生活的法案或兩岸協議之前,都未能充分運用掌握行政資源的優勢,主動地進行宣導工作,而是任由在野黨「先講先 贏」地先行佔領輿論制高點,以至帶動了整體輿論氛圍。當發覺錯失時機時再進行「亡羊補牢」,也因為民眾受到繆論的「先入為主」式誤導,即使是有學者或輿論擺事實講道理地進行補救式的解釋,也於事無補。而且,也忽略了自媒體等新型媒體的傳播威力,甚至完全掌握不到在野勢力利用自媒體進行煽動召集的情資,以至喪失了預防的主動權和主導權。實際上,今次澳門特區的情況就是如此,儘管後來也有不少學者專家見義勇為,撰寫和發表了大量擺事實講道理,品質甚高的文章,但由於「反對派」已經搶先佔據了輿論高地,造成了「先入為主」的態勢,即使是一萬篇鴻文也抵消不了一句謊言。這個教訓,是極為深刻的。

從昨晚行政會召開緊急會議,事後三位身兼行政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鄭志強、陳明金及歐安利決定聯名向立法會主席賀一誠遞信,要求將有關高官保障制度法案重新提交至立法會委員會深入分析,而特區政府也隨即表態對此表示支持,並會繼續與立法會進行緊密溝通,按照相關程序,配合審議工作的情況看,特區政府就像馬英九那樣,既堅持原則,頂住六十萬人集會的強大民粹主義壓力,堅決不撤回法案,但又適度作出妥協,採取靈活態度,進行適當修訂。

倘若撤回現行法案,則可能會開壞個頭。就像台灣地區那樣,幾個人就可以淩駕於經過民選的「立委」的頭上,破壞代議政制。這是一個深刻的教訓。為甚麼台灣地區從過去的「亞洲四小龍」之首,墜落到今日的經濟低迷境地?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想不到文化大革命還在搞」。無法無天,任何法案都要反對。並非是民主制度的「數人頭」,而是反民主的「揮拳頭」,少數劫持多數,議而不決,一個法案可能拖上好幾年。澳門特區千萬不要也陷入此困境。

(發自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