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家倫:區域合作須重質

【本報訊】立法議員施家倫要求政府重視區域合作的質,勿只重量,要使中小企及居民能真正受惠。

施家倫指出,2009年以來,政府為尋求區域合作,積極拓展內地腹地。在今年的粵澳合作聯席會議上,本澳與廣東新簽署了《合作建設中山翠亨新區的框架協議》。根據協議內容,澳門和中山將合作開發翠亨新區以打造成具有國際特色的粵澳全面合作示範區,從長遠來看,此項決定將對澳門的區域發展有深遠影響。直到目前,澳門在區域合作中已經擁有珠海橫琴新區、廣州南沙新區和中山翠亨新區三大合作平台,合作領域也從橫琴重點發展七大產業到最近希望推動經濟和社會民生的全面發展。這些政策是否真正能夠推動澳門產業適度多元及提升澳門居民的生活質素,仍有待觀察。

施家倫說,近年來澳門居民在生活空間及就業選擇明顯感受到擠壓,區域合作可改善門居生活質素及創造更多樣的就業和發展空間。但是直到目前為止,只有33家澳門企業進駐橫琴,當中一些在澳門已具有一定實力,但澳門廣大的中小企業大都抱怨在區域合作中未能切實感受到好處。有不少中小企業表示,現階段區域政策制定得過於宏觀,無具體細則,政府與內地未能就合作議程貫徹有效溝通,解決不了中小企業當前經營難困境。近日簽訂開發翠亨新區的協議,再一次引起了各界對本澳區域合作成效的關注,社會普遍認同區域合作對澳門未來發展有著重大影響,但只停流於計劃階段,長期缺乏政策配套和實務支援,對中小企業及澳門居民而言,實效不大,社會期望政府善用公帑由量到質促進區域合作。

施家倫質詢政府:

一.早前在橫琴新區設立的澳門事務局中,計劃特設一名副局長職位由澳門特區政府推薦的人士出任,以便進一步便利溝通協調,藉此確保橫琴與澳門之間的合作順利推進。有關官員亦回應會展開充份研究。那麼,上述的決定研究至今,政府是否有具體落實的人選方案,其進行人選推薦的依據是什麼?是否有明確的職責範圍,同時在制度與法律方面的協調上能否為澳門企業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根據國際上其他發逹地區的成功經驗,在協調區域發展的方式上都設有多樣性的專項發展及扶持基金,分別針對不同性質的問題提供發展支援。就本澳方面,當局是否應參考這些地區先進的做法,有計劃出台類似專業性的支援政策工具,讓更多具有發展條件及清晰擴展計劃且符合區域產業規劃的中小企業提出申請,向他們提供起步資金、產業引導和專業咨詢?除了支援工具方面,關於特區政府設立類似“新加坡淡馬錫控股”主權財富基金全面投資潛在合作項目的建議在數年前就已經提出,至今進展如何?

三.澳門區域合作的發展腹地進一步增加,對原來區域合作規劃是否有影響,是否會進行調整?而翠亨及南沙兩個新區的合作定位規劃進度如何,與橫琴新區的定位將如何配合及錯位發展?